中共湖南省临湘市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临湘市财政局   日期: 2025-09-29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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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湖南省临湘市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湖南省临湘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 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份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湖南省临湘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岳阳市委和临湘市委决策,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临湘、法治临湘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牵头开展涉疆服务管理工作。

  (四)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相关建议。

  (六)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市法学会。

  (十)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政法委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治督导室、维稳工作室、政工室、执法监督室、法学调查研究中心、临湘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政法委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政法委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503.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66万元,减少9.14%,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贴支出转移由财政统一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503.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0.30万元,占97.34%;其他收入13.37万元,占2.6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50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5万元,占55.89%;项目支出222.17万元,占44.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0.91万元,降低11.05%,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贴支出转移由财政统一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4%,与上年相比,减少60.91万元,降低11.05%,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贴支出转移由财政统一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4.18万元,占84.47%;公共安全(类)支出1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55万元,占11.33%;住房保障(类)支出11.74万元,占2.4%,卫生健康(类)支出7.83万元,占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7.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年初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中途财政增加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25万元,(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年初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中途财政增加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21.04万元,支出决算为2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贴支出转移由财政统一支付。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55万元,(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年初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中途财政增加经费。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年初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中途财政增加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15.65万元,决算支出1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严格按预算执行。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0.99万元,决算支出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严格按预算执行。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9万元,(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年初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中途财政增加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7.83万元,决算支出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严格按预算执行。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11.74万元,决算支出1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严格按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2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7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35个、来宾3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是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万元比上年减少18.01万元,降低33.34%,原因是人员结构调整和压缩机关一些费用。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0人;主要是召开全市政法系统会议;开支培训费0万元;培训人数0人。未举办各类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9.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5.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5.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8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无占货物支出总额百分比(由于货物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货物支出总额的百分比),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无占工程支出总额百分比(由于工程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工程支出总额的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总额93.84%。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26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 个26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7.3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 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457.25万元,执行数503.67万元,完成预算的110.15%,绩效自评得分97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社会大局稳定,平安创建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取得明显成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存在“两轻两重”惯性思维。我单位“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思想还没有从根本上转变,认为预算申报的项目能落实到到位和预算安排的资金能出去就不会有大问题,没有站在全局高度考虑是不是达到了效益最大化。

  二是使视野不宽狭隘思想。认为实施绩效管理增大了工作量,开展评价是在刻意找麻烦挑毛病。

  三是消极应付只求过关。在年初绩效目标申报和年终绩效自评工作中做不到准确科学规范操作,开展自评时扬长避短。

  四是缺乏财务专业人员,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又缺乏专业性很强的技能储备,只能边工作、边学习、变累计,很多工作只能停留在表难以深入推进。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一是建立评价结果反馈与整改相结合的制度。评价组织部门要以结果反馈意见书的形式,将评价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反馈给被评价单位或主管部门,被评价部门(单位)要根据结果反馈意见,认真加以整改,在规定时问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评价组织部门,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预算管理,增强支出责任,规范资金使用,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二是建立评价结果与通报相结合的制度。按照谁组织实施、谁进行通报的原则进行通报,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绩效评价基本情况、考评结果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特别是对于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中有严重问题,或对财政资金安排计划影响较大的,绩效评价结果很好、项目实施具有示范作用的由财政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并根据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是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制度。对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可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在下年度安排预算时优先考虑;对于无正当理由未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以及对绩效评价意见未实施整改的部门(单位),在安排预算时应从紧考虑或不予安排。

  四是建立评价结果公开的制度。财政部门要引进绩效评价监督机制,逐步建立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份

  附 件

中共湖南省临湘市委政法委员会202412.xlsx

政法委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

评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