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我委是市委机关组成部门,主管全市政法工作。 2015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精神。现将我委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2015年度收入总计310.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10.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4万元。详见《2015年度市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4万元,系保障我委各项支出。包括用于维稳、综治、610、铁路等日常公用经费;详见《 2015年度市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234.69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88万元,公项为:公务接待费支出5.12万元,公务接待共37批 725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