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㈠部门职责
政府办的职责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具体如下:
1、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2、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3、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4、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5、办理中央、省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并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6、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7、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报告、文章的起草以及新闻稿的审定;负责起草县政府的重要汇报材料;组织和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县政府的有关重要综合性文件;参与起草县委、县政府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
8、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上级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信息和情况;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
9、组织开展市民向市政府所提批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
10、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能,市政府办公室设秘书科、督办科、政工室、应急办、法制办、网络科、经研室、纪检督查室、12345热线、节能办、城管办、后勤服务中心等12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预算编制里不含二级预算的: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2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6.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1.3 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提标。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2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04.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6.9 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提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6.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98.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2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临湘经济》及调研 6万元、法制业务及行政复议 20万元 、保安人员 6万元、机关院内维修 25万元、后勤管理人员 20万元、督查经费 5万元、社会发展 1万元、政务信息工作经费 3万元、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费 2万元、纪要保密室 2万元、文印 15万元、网络信息 3万元、处级老干及公勤 2万元、城建工作经费 2万元、电视电话系统 8万元、政府办公楼维修 10万元、应急管理办 2万元、议案提案办理 11万元、市委政府大院管理 10万元、政府常务会例会 10万元、政府工作讲评 30万、接访处访 10万元、市长工作经费 42万元、行政执法培训及信息系统维护 12万元、项目建设 15万元、落实实事工作 4万元、临湘政报编印 6万元、绩效评估与市长信箱工作 5万元、移动应急平台运行与维护 5万元、市长活动经费 18万元、多规合一系统维护及视频会议光纤专线 1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8.2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47.8万元,下降10.97%。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0.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2.9万元,主要是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