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湘市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来源:临湘政府网   日期: 2017-05-17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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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局长 刘伯凤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人大常委会议报告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查。

一、2016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

(一)资金额度。2016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13700万元,其中,通过新增限额发行一般债券11500万元,列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11011010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通过定向调增限额发行一般债券2200万元,不列收入和支出,市县收到相应债券资金时,借记“国库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支出使用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国库存款”。另外,2015年省财政厅拨付定向调增限额发行一般债券2600万元(地下管廊建设项目)未报批使用,本次合计报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16300万元。

(二)使用要求。根据上级文件规定,2016年新增债券要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新增债券要与年初预算打通盘活、统筹安排,可将年初预算中通过财力安排的建设投资支出改为通过新增债券安排,置换出的预算资金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其他亟待投入的非资本性支出,在实现预算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更好的完成资金保障工作。

(三)还款责任。一般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期限为3年、5年、7年和10年,债券利率根据财政部规定,按发行前5个工作日国债平均收益率与该平均值上浮30%之间,与承销团队协商确定,具体在年利率3-4%之间。具体期限、对应额度及利率标准,省财政厅将根据债券发行情况另行通知。省厅强调,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还本付息工作。随着发行的期数、品种越来越多,地方债管理工作越来越复杂,各地财政部门一定要做好地方债的台账,制定完善债务还本付息相关制度,密切关注本年应还本付息额并编制债券还本付息计划,在年初预算中予以安排。对未按时偿还本息的,省财政将按照中央统一规定测算罚息,并在办理省与市县财政结算时将本息和罚息一并如数扣缴。

(四)安排方案。

1、新增限额发行一般债券11500万元拟按以下方案安排:

(1)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1050万元,列“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具体项目是:乡镇敬老院改造项目200万元、桃林镇重点镇建设项目150万元、森林防火带建设项目200万元、美丽村庄建设项目500万元。

(2)档案馆建设350万元,列“2012604档案馆”科目。

(3)涉毒收治中心建设400万元,列“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科目。

(4)精神病医院建设100万元,列“2100205精神病医院”科目。

(5)妇幼保健院建设300万元,列“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科目。

(6)屠宰场建设60万元,列“2160299其他商品流通事务支出”科目。

(7)控制性详规及给排水消防规划编制经费200万元,列“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

(8)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经费21万元,列“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科目。

(9)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180万元,列“2210103棚户区改造”科目。

(10)向阳路建设工程450万元(国库借款),列“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

(11)安监局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30万元(年初预算项目调整),列“2150601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运行”科目。

(12)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建设100万元(年初预算项目调整),列“2110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科目。

(13)教育信息化建设194万元(年初预算项目调整),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

(14)县乡村道路建设与维护300万元(年初预算项目调整:交通局180万元、公路局120万元),列“2140106公路养护”科目。

(15)武警、消防装备购置经费129万元(年初预算项目调整:武警防爆车40万、消防车89万),列“20401武装警察”科目。

(16)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经费120万元(年初预算项目调整),列“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

(17)财政电子支付和CA认证系统建设360万元(年初预算项目调整200万元),列“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

(18)新一中建设项目5300万元(国库借款),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

(19)市场和质监局“三局合一”办公楼改造50万元,列“2011599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科目。

(20)交通局办公楼维修改造30万元,列“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科目。

(21)“村村响”工程200万元,列“2070404广播”科目。

(22)交通局长安汽车站维修改造150万元,列“2140113公路客货运站建设”科目。

(23)林业局办公楼维修及路南森林派出所建设160万元(国库借款),列“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科目。

(24)黄盖湖综合治理项目430万元(国库借款:水利局380万、黄盖镇50万),列“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科目。

(25)体育馆建设218万元(国库借款),列“2070307体育场馆”科目。

(26)乡镇财政所改造50万元,列“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科目。

(27)临湖公路建设568万元(惠临公司国库借款),列“2140105公路改建”科目。

2、2016年定向调增限额发行一般债券2200万元,安排新一中建设项目2200万元(国库借款),列“其他应付款”。

3、2015年定向调增限额发行一般债券2600万元,安排惠临公司地下管廊建设项目2600万元(国库借款),列“其他应付款”。

二、2016年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规模上限的通知》(湘财预[2016]32号)核定我市2016年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规模上限10.28亿元,要求各地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16]20号)要求,抓紧申报拟置换一类存量债务项目,待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后,根据债券发行情况调度资金,并发文明确账务处理的相关事宜。置换债券还款责任与新增债券相同。

存量债务置换工作上级要求严、牵涉面广、债务单位关注度高,情况比较复杂。考虑到政府债务系统中的数据是截止2013年6月30日和2014年12月31日两个时点的数据,时至今日,债务可能异动的事实,财政局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从7月初开始,我局安排相关股室和人员分三个组,按照“实事求是、见人见账”的原则,对我市债务单位政府性债务系统内存量债务数据进行了为期20天的详细核查。具体办法是:一是以债务系统数据为基准,对照债务单位截止2016年6月30日账面负债余额逐一核对,凡债务单位账面没有记录债务系统债权人和债务金额的一律核销,凡债务单位账面债务余额小于系统债务余额的一律核减。二是债务单位借新还旧导致债权人变更的,查找债务替换证据材料,视其情况确认。三是债务单位原在建工程项目已纳入债务系统的债务,未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的,不予确认;已办理竣工结算手续而未作账务处理的,根据预付工程款和财政评审或审计结论确认数分析核定,并现场督促入账。四是债务单位债务系统债权人和金额为个人或教职工的,根据账面债权人姓名和金额确认,其债务金额之和不能超过债务系统个人和教职工项下总金额。五是债务单位2014年12月31日以后年度新发生的债务一律不予认可。

截止2016年6月30日,我市政府性债务系统债务余额为338528.1万元(不含政府债券,下同),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13656.67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6221.5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债务的债务218649.83万元。

通过此次清理核实,我市政府性债务系统债务余额实际为260112.06万元,核减79416.01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实际为77722.75万元,核减36933.92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实际为4950.19万元,核减1271.41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的债务余额实际177439.12万元,核减41210.68万元。

我市申报存量债务置换金额为102800万元,通过此次清理核实可置换债务金额77722.75万元,省财政厅今年下达我市第一批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52924.98万元。根据省厅下达的置换额度和我市债务清理核实情况,拟按以下方案进行置换:

(一)资金分配。按各债务单位系统债务核定数制订置换债券资金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以财政局文件下达各债务单位置换额度。

(二)资金拨付。各债务单位收到下达置换额度后,向财政部门提交置换债券资金拨付审批表、债务置换承诺书和债务置换分户清册及收款收据,并组织债权人签订四方债务债权解除协议,同时与市财政局签订债券资金转借协议。经相关程序审核后,由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给债权人。

(三)账务处理。各债务单位债务置换完毕后,应及时做好债务置换账务处理工作。(其账务处理分录:借:长期借款-市财政局-债券置换资金,贷: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或其他应付款-债权人XXX)。

(四)债务转化。根据财政部财预字[2015]225号文件规定,通过清理核减腾出的一类债务空间,按照“科学合理、依法依规、突出重点、公平公正、切块分配”的原则,从二、三类债务中来划转弥补,具体到债务单位额度由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确定,报市政府审批。待省厅批复后纳入第二批置换。

(五)其他事项。一是债权人和债务金额明确,已通过审核确认,并符合省财政厅文件要求,纳入第一批置换;二是金融机构已做坏账处理和打包剥离的银行贷款暂不纳入置换;三是各债务单位本系统往来债务不纳入置换范围;四是置换债券资金使用监管严,财政部专员办每年都要跟踪审查,按照“谁用债,谁负责”原则,要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除确定应由财政承担的置换项目外,其他使用置换债券资金的单位须承担到期还本付息责任。

三、项目整合财力变化及安排方案

根据2016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新增债券资金分配方案,当年调增财力5573万元,拟按如下方案安排:

1、报人大备案已拨付项目2060万元,具体为:国土局不动产登记工作经费200万元(2200199)、残疾人两项补贴43.5万元(208119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107万元(2080109)、追加乡镇计划生育事业费362万元(2100799)、平安工程系统运行维护费93.6万元(2040299)、增加2016年人民警察警衔津贴395万元(204类)、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经费43万元(2010104)、环保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划分技术报告编制经费90.6万元、防汛经费725万元。

2、预计后期超预算支出约3513万元,主要有:党委人大政协换届会议费300万元、追补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350万元、美丽乡镇建设1000万元、民政局地名普查经费90万元、“欢乐潇湘”暨“红旗颂”大型群众文艺活动经费35万元、关闭鞭炮厂奖补资金1000万元、2016年7月起增加在职人员工资及离退休人员退休金738万元(实际大约增支3000万元,预计省财政会给予部分财力补助,财力不足或结余纳入下一年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