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校车运营以奖代补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临湘市财政局   日期: 2021-01-05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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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  专审字〔2020〕第  号

 

临湘市教育局2019年度

财政专项校车运营以奖代补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临湘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临财发〔2020〕22号)《临湘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临常办)〔2019〕3号的要求等文件精神,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临湘市财政局的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于2020年7月对临湘市教育局2019年财政专项校车运营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临湘市目前共有校车197台,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共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约14000多名。2012年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后,临湘市市随后出台《临湘市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文件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在校车管理中的职责,并提出了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为统筹协调全市校车管理工作,2013年元月,在市长办公会上,同意成立临湘市校车安全管理办公室,从教育、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由教育牵头,临湘市校车一直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部门监管”的运营模式。

(二)项目目标

2019年临湘市教育局财政专项校车运营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目标:搭建“N+1”云平台,对监控平台系统进行改造升级,使所有校车纳入监控系统,处于有效监控状态,为有效管控和运行校车服务,通过以奖代补模式,按照每台车1万元的标准,每年年初制定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校车管理的相关乡镇,学校,车队,驾驶员,照管员进行严格要求和考核,通过奖优罚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校车安全运行。

(三)项目绩效依据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调理》、临湘市市《临湘市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用车(船)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育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临湘市教育局内部控制工作手册等有关规定,临湘市财政局决定对临湘市教育局2019年临湘市校车运营以奖代补资金160万元实施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对临湘市教育局2019年临湘市校车运营以奖代补资金160万元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依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二)绩效评价过程  

根据2020年6月下发的《临湘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本级财政支出和政府债务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临财绩〔2020〕22号)的要求,临湘市财政局委托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20年9月,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组织项目组进行现场评价工作。项目组通过座谈会听取情况,审查政策文件、项目实施方案、合同、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项目收支明细账等资料;电话抽查、实地察看项目实施情况。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数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及《临湘市2019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等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支出等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临湘市财政局年初预算下拨临湘市教育局2019年临湘市校车运营以奖代补经费160万元,2019年实际到位160万元,于2019年12月下拨到位,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临湘市财政局下拨该经费实际使用140.16万元,执行率87.6%,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经费实际使用160万元。

具体使用情况:2019年度本级财政拨入校车运营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60万元,其中:乡镇校车奖补98.36万元,校车管理工作经费28万元,博才校车管理公司考核奖金4万元,校车监控平台建设及服务费29.64万元。

截止2019年底,临湘市财政局下拨的临湘市教育局2019年临湘市校车运营以奖代补经费结余19.84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临湘市教育局对校车运营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未设立专账进行核算,校车运营以奖代补发展专项资金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船)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由教育局主管,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办公室,连同博才校车管理公司组织协调,通过制定形成年度《校车运营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方案》、每年进行考核监督,教育局校车办公根据实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进行验收考核后付专项经费。教育局每笔项目资金的拨付必须先由项目业务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再经财务审核通过,最后由单位负责人,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后才能拨付,做到项目资金支出合理、合法和台规。

(三)项目组织管理实施情况

由教育局主导,通过校车办开展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部门监管”的校车运营模式。每年依据年初制定的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校车管理的相关乡镇、学校、车队、驾驶员、照管员进行严格考核,所有校车的奖补都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兑现,在年初,校车班在校车公司组织驾驶员、照管员培训,同时召集乡镇、学校、交警等单位负责通知参加,由博才公司进行日常运营监管,通过监控平台实时监控校车运行,及时规劝不合格的校车运营行为,予以考核,确保校车运营工作安全开展。 

四、项目绩效情况 

校车运营以奖代补项目。2019年拨付校车运营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60万元,通过升级监控平台,以奖补资金对校车日常运营进行规范管理,使临湘市校车保持平稳运行,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减少家长投诉和司机罢运的情况,给学生上下学带来的便利,保障学生的上下学交通安全,减少事故发生,保证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建立健全合规的校车管理运营机制,不断完善和提高监管平台的技术支持,有利于长期的校车运营管理,给学生,家长,管理机构带来长期有效的正面影响。

综合上述分析,结合《临湘市教育局2019年度财政专项校车运营以奖代补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的评价结果,得分78.5分(详见附件),财政支出绩效为“良好”。

 

五、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立项流程不规范,项目目标不够明确

根据该单位提供的临湘市教育体育局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及相关立项流程要求,无明确的资金分配方案及细化量化的目标值,虽然设置了校车管理工作经费,校车运营以奖代补补贴标准,但是除县级配套资金,还有其他财政补助资金,未明确规定哪些支出是使用县级配套财政资金,以及资金使用的范围不明确,这些都应在立项资料中进行细化,量化。

(二)专项资金支付使用不及时,部分支出于2020年进行审批与支付,如:2020年1月12号凭证“博才校车考核”4,000.00元;2020年7月2号凭证“校车监控平台建设” 158,400.00 元,根据所提供的监控平台建设合同,这笔资金支出应于2019年支付。

(三)未设立专帐,专项核算

 该项目专项经费支出记在“业务活动费用-商品号服务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未专项核算。

六、相关建议

(一)建立健全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参照执行,如规范项目立项申报内容审核及流程审批,按项目计划实施方案,做好预算工作,把控项目成本。

(二)及时申报拨付专项资金,避免因资金下拨晚,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三)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单位的财务人员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手续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支出坚决不予支付。

附件:临湘市教育局2019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9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