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 专审字〔2020〕第 号
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财政专项
海螺水泥、城区惠民等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临湘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临财发〔2020〕22号)《临湘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临常办)〔2019〕3号的要求等文件精神,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临湘市财政局的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于2020年7月对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2019年财政专项海螺水泥、城区惠民等补助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长安街道办事处下设二级单位,开展日常工作安排,此次我们所评价的海螺水泥、城区惠民等补助资金主要是通过以下3个单位开展工作。
1、综治办
综治办是镇政府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包括:维护稳定、信访、矛盾纠纷调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防范和处理邪教、社区网络化信息化服务管理、打击和重点整治、群众满意度调查、平安创建等。现在在职职工人数6人(全额编制2人,自筹编制2人,临聘人员2人)。
2、企业办
企业办是镇政府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包括:(1)协调、稳定年龄都在60以上原白云镇企业的退休干部职工38人;(2)配合市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矿山企业税费管理(矿山管理:共有四人,临时工两人);(3)负责守护麻支线铁路道口的安全,共有临时工两人,24小时看护。(4)海螺协调,负责处理海螺水泥厂周边四个合并村社区,27个居民小组的遗留问题及海螺矿山的爆震补损等各类纠纷调解。现有劳务派遣职工2人。
3、计生办
计生办是镇政府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包括:人口统计、健康扶贫、奖励扶助、节育措施落实、生育证办理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现在在职职工人数8人(全额编制2人,自筹编制6人)。
(二)项目目标
1、做好综治维稳工作;2、做好城区计生工作;3、完成破产企业的改制管理工作;4、组织城区人大代表活动;5、海螺水泥的协调维稳、下发海螺厂固定的征地补偿款。
(三)项目绩效依据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岳阳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岳政发〔2018〕8号文、临湘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资金监管业务工作流程等有关规定,临湘市财政局决定对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2019年临湘市海螺水泥、城区惠民等补助资金398万元实施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对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2019年临湘市海螺水泥、城区惠民等补助资金398万元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依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二)绩效评价过程
根据2020年6月下发的《临湘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本级财政支出和政府债务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临财绩〔2020〕22号)的要求,临湘市财政局委托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20年9月,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组织项目组进行现场评价工作。项目组通过座谈会听取情况,审查政策文件、项目实施方案、合同、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项目收支明细账等资料;电话抽查、实地察看项目实施情况。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数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及《临湘市2019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等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支出等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临湘市财政局年初预算下拨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2019年海螺水泥、城区惠民等补助项目专项经费3,980,000.00元,2019年实际到位3,980,000.00元,于2019年5月9日下拨3,980,000.00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2019年海螺水泥、城区惠民等补助项目专项经费支出7,220,192.00元,执行率181.41%。
具体使用情况:财政拨款资金使用1,257,597.50元,专项资金调整使用2,722,402.50元,其他资金使用3,240,192.00元。其中破产改制企业管理、海螺水泥协调维稳以及海螺补偿项目支出4,350,489.50元,综治办维稳支出120,000.00元,城区计生支出16,000.00元,城区人大代表活动费项目11,300.00元,付二级机构下拨款1,176,784.47元,付村干部工资支出及民警补助632,741.81元,付机关日常活动开支912,876.22元。
截止2019年底,临湘市财政局下拨的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2019年临湘市2019年海螺水泥、城区惠民等补助项目专项经费无结余。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对海螺水泥、城区惠民等补助专项资金未设立专账进行核算,海螺水泥、城区惠民等补助专项资金在业务主管部门接到专项资金预算通知后,没有编制详细的资金用款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和支付方式,未提供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市审核、分管领导同意,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审批单,专项项目资金支出调整无调整程序。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综治办
(1)构建了矛盾纠纷排查防线,2019年长安街道共排查出重大隐患55起,重大上访人员19人。(2)2019年长安街道共化解信访积案7起,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6起。联调联处因交通事故、意外事故、重点工程建设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18起,预防民转刑2起,处理非正常死亡事故6起。(3)基本实现了全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截止2019年11月20日新增录入楼栋信息80条,房屋信息79条,人口信息117条,单位信息69条,从业人员信息191条,网格员完成事项处置2010起,为居民提供服务4867件次。(4)2019年先后联系找回社区戒毒脱失人员7员,超期未报人员10员,对2名拒不参加社区戒毒人员实行强制隔离戒毒,对300多名有吸毒史和戒断三年未复吸的涉毒人员逐人进行了风险评估,落实了管控措施。(5)长安街道投入15万元新增大型宣传牌12块,固定宣传标语124条,固定宣传栏22个,印发宣传画册20000份,张贴致全市人民公开信20000张,宣传海报1500张,成立了300人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员先锋队。
2、企业办
(1)人大联络处工作情况:配齐办公场所和办公用品;继续在麻塘和围城开展村(社区)人大代表工作站建设;建立街道人大代表双联制。
(2)破产改制工作情况:自2016年乡镇合并以来,原白云镇乡镇企业的工作人员较多,无法继续安排工作,且无法解决养老保险。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及改制后平稳过渡,选择部分年青的职工推荐就业,分散解决,对于工作时间较长且年龄较大的退休职工,给予一定程度的年退休工资补贴,且在半年和年终对全部改制后退休人员上门探视慰问,每人每年安排慰问物资。
(3)海螺协调办工作情况:对符合补损(炮震)条件的范围内的住户予进行补损,根据损坏的程度,核实的面积及是否影响到房屋的结构等条件,每户1000——3000元不等,且在5年内不予重复处理。对于因矿区开采造成水系破坏、道路水冲沙压。对周边的水塘、水系造成衍积的现象,视其损失的程度予以一次性经济补偿,所造成损失危害的自行修复,恢复,三年内不再另议。
3、计生办
(1)完成城区计生办的解体工作,将64个一级码单位的计划生育服务纳入村社区属地管理。(2)对新增4个失独对象发放一次性抚恤金2万元,为全街道特扶家庭及手术后遗症对象买了中国人寿意外保险49份。(3)对全员人口信息及平台数据进行了纠错和清理。(4)落实了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出动宣传车十多次,悬挂大型宣传牌十五块,宣传标语千余条,新闻报道一篇。(5)组织开展了“5.29”协会活动,对全街道失独、伤残、手术并发症及特困计生家庭进行慰问。(6)完成了2.8万人流动人口管理的更新。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19年拨付海螺水泥、城区惠民等补助专项资金398万元,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已拨付到位,专项经费支出7,220,192.00元。具体使用情况:财政拨款资金使用1,257,597.50元,专项资金调整使用2,722,402.50元,其他资金使用3,240,192.00元。其中破产改制企业管理、海螺水泥协调维稳以及海螺补偿项目支出4,350,489.50元,综治办维稳支出120,000.00元,城区计生支出16,000.00元,城区人大代表活动费项目11,300.00元,付二级机构下拨款1,176,784.47元,付村干部工资支出及民警补助632,741.81元,付机关日常活动开支912,876.22元。通过项目的实施,对维护社会安稳,扫黑除恶有积极的影响,同时,海螺水泥厂对拉动当地经济发展有影响。
综合上述分析,结合《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财政专项海螺水泥、城区惠民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的评价结果,得分80.5分,(详见附件)财政支出绩效为“良好”。
五、存在的问题
(一)未专项核算,专项资金没有专款专用
根据其提供的财政所财务工作制度,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及财政局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专项资金应实行专项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按进度拨款,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二)专项资金调整使用不规范
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2019年海螺水泥、城区惠民等补助项目专项经费实际支出7,220,192.00元,其中专项资金调整支出用于付二级机构下拨款1,176,784.47元,付村干部工资支出及民警补助632,741.81元,付机关日常活动开支912,876.22元,未附专项资金调整使用手续。
(三)项目实际支出金额超预算
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2019年海螺水泥、城区惠民等补助项目财政拨款3,980,000.00元,实际支出7,220,192.00元,超预算 3,240,192.00元,明细如下:破产改制企业管理、海螺水泥协调维稳以及海螺补偿项目支出3,092,892.00元,综治办维稳支出120,000.00元,城区计生支出16,000.00元,城区人大代表活动费项目11,300.00元,
(四)下设二级单位,无单位银行账户,所有支出都是通过现金支出
长安办事处所提供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库存现金规定,不得超过“乡财市管乡用”、“部门集中会计核算”等规定的备用金限额,但无具体的核算标准。存在坐支问题:如机关账中2019年5月9号凭证“付“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料费”11,300.00 元,“借:业务活动费-商品和服务费用-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贷:财政拨款收入”,收入支出简化为同一笔分录,应分为两笔分录分别记账。
(五)无法核实补助是否按照标准发放
海螺水泥补偿协议提供不齐全,无法核实发放的补偿协议款明细,因财务工作交接,专项资金项目延续性时间长等问题,补偿协议台账无法提供齐全。
(六)二级单位财务核算不严谨
1、综治办。2019年12月4号凭证“付维稳经费”38,357.42 元,发票问题“个人”汽油300元、“临湘市信访局”餐费586元、酒店961.42元,维稳工作餐费无用餐人员明细及具体维稳事件。
2、企业办。2019年12月6号凭证“付海螺协调维修费” 9,462.00 元,发票抬头为“个人”。
3、企业办。2019年12月12号凭证“付海螺协调支出” 9,267.00 元,部分发票抬头为“海螺协调指挥部”
六、相关建议
(一)规范账务处理
加强财务核算管理、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专项资金设立专账进行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使其效益得到最大发挥,确保专项资金合法合规和安全高效使用。
(二)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管理
项目专项资金要按照相关的文件规定正确合理使用,不挪用、混用,确保所有账目支出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同时还应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对专项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控制。
(三)提高预算执行率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制定相应的绩效目标和实施方案,提高预算执行率,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预算约束力。
(四)规范专项资金立项申报、审批、使用流程,对延续性项目也应每年规范申报,明确、细化、量化目标,便于对专项项目工作开展进行考核及监督。
附件: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9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