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湖及长河管理维护、城市防汛项目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临湘市财政局   日期: 2021-01-05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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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  专审字〔2020〕第  号

 

临湘市长河管理中心2019年度

白云湖及长河管理维护、城市防汛项目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临湘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临财发〔2020〕22号)《临湘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临常办)〔2019〕3号的要求等文件精神,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临湘市财政局的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于2020年7月对临湘市长河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长河管理中心”)2019年白云湖及长河管理维护、城市防汛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临湘市2019年市白云湖及长河管理维护、城市防汛项目专项资金,由临湘市市委、市政府、城管局及建设局为主导,临湘市长河管理中心领导。认真落实《中共临湘市委办公室、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2019〕3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本级资金经费使用,为做好防洪设施的新建、改(扩)建、维修、保养和日常看护,汛期的巡查和救援及白云湖公园管理等工作,与城管局机关和其他二级机构联动,加强对城市防洪、白云湖公园的管理以及黑臭水体的治理。

(二)项目目标

2019年临湘市长河管理中心财政专项白云湖及长河管理维护、城市防汛项目资金项目目标:(1)确保临时城区安全渡汛,防洪设施维护;(2)白云湖公园道路清扫保洁、园区绿化维护、湖面清理、水质达标;(3)白云湖亮化设备维护。

(三)项目绩效依据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岳阳市2019年-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岳财发〔2019〕5号)、临湘市长河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临湘市长河管理中心2019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临湘市长河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工作手册》等有关规定,临湘市财政局决定对临湘市长河管理中心2019年临湘市白云湖及长河管理维护、城市防汛项目专项资金355万元实施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对临湘市长河管理中心2019年临湘市白云湖及长河管理维护、城市防汛项目355万元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依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二)绩效评价过程  

根据2020年6月下发的《临湘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本级财政支出和政府债务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临财绩〔2020〕22号)的要求,临湘市财政局委托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20年9月,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组织项目组进行现场评价工作。项目组通过座谈会听取情况,审查政策文件、项目实施方案、合同、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项目收支明细账等资料;实地察看项目实施情况。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数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及《临湘市2019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等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支出等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临湘市财政局年初预算下拨临湘市长河管理中心2019年临湘市白云湖及长河管理维护、城市防汛项目专项经费3,550,000.00元,2019年实际到位3,550,000.00元,于2019年5月15日下拨2,250,000.00元,7月29日下拨1,300,000.00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临湘市白云湖及长河管理维护、城市防汛项目经费实际使用4,650,103.21元,执行率130.99%。

具体使用情况:财政拨款资金使用3,550,000.00元,其他资金使用1,100,103.21元。其中白云湖水环境治理支出239,423.00元,白云湖用电及电器维修支出527,038.95元,白云湖维修支出487,931.00元,白云湖绿化项目1,539,981.00元,工具车开支57,408.26元,保洁开支824,140.00元,防洪开支974,181.00元。

截止2019年底,临湘市财政局下拨的临湘市长河管理中心2019年临湘市白云湖及长河管理维护、城市防汛项目专项经费无结余。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临湘市长河管理中心对白云湖及长河管理维护、城市防汛项目专项资金未设立专账进行核算,白云湖及长河管理维护、城市防汛项目专项资金根据《临湘市长河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临湘市长河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制度》以及临湘市长河管理中心2019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结合临湘市长河管理中心的实际情况及本级财政的财力,临湘市财政将每年的白云湖公园管理、城市防洪等项目纳入财政的常规预算,经过预算的逐级审批后一次性将资金拨付到位。长河管理中心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资金。每笔开支的报销必须先由项目业务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再由财务审核通过,最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拨付,做到项目资金支出合理、合法和台规。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白云湖公园管理。主要是公园设施看守和维护、卫生清扫、花草养护、水质保护、交通管制、秩序维护、景区接待、宣传教育、便民服务、突发事件处置,环境美化与保护等工作。保证清扫保洁工作每天16小时无空挡管理湖面垃圾日清日结;园区亮化率达100%,安全巡查密度加强,景观设施等在第一时间修复;园区绿化修剪栽种时令花卉、铺设草皮、树木补植,水生植物维护。

城市防洪。成立以中心主任王祥为组长的城市防洪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城市防洪办公室,由李健副主任组织实施,并与城管局机关和其他二级机构形成联动,对防洪设施设备的新建、改(扩)建、维修、保养和日常看护,雨水、水情、险情、灾情、工情等信息进行收集和汇报,组织汛期的巡查和救援,防洪物质的储备、保管和发放,对洪水预警的警报发布传递,在灾后进行情况总结,对相关管网排水准入发放许可审批,防洪知识宣传以及其他日常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白云湖及长河管理维护。(1)巡查人员驾巡逻车每隔一小时环湖巡查一次,并对各值守点划定责任区域和工作任务、职责,定时驾巡逻艇进行水域巡查;(2)更新景区安全提示牌56副,假期和高温季节聘请四名志愿者定点、定片进行安全排查、监管;(3)安排18名绿化护理人员,定期对景区内的树叶修剪定型、清除杂草等,2019年绿化施肥共15吨,喷洒除草药物费用共计6万余元,补栽苗木5000平方;(4)安排12名卫生保洁人员,每日工作10小时, 进行保洁工作;(5)安排2名亮化维护人员,保证晚上灯光亮化率100%,2019年进行两型电缆线700米,三相四线铝芯电缆线155米等维修工作;(6)景区设施维修;(7)常规划落实“街长制”对责任路段进行信息采集和界面秩序维护;(8)2019年对长安河和白云湖黑臭水投入212万元,对通过对黑臭水体治理,有效提升和改善了水环境。

城市防汛项目。(1)加强与市城管局及二级机构联动,划分各自负责防汛区域,定时巡查,察看水情;(2加强防汛值守,该中心确定两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防洪、排涝日常具体工作,强化24小时值守制度;(3)及时配送防汛物资到相关单位;(4)每周对所有防洪设施及电路例行检查,保证所有防洪设施安全期运行;(5)及时与气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收集及发布灾害气象预警;(6)对城市内涝进行摸底调查,并建立台账。

综合上述分析,结合《临湘市长河管理中心2019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的评价结果,得分82.95分,(详见附件)财政支出绩效为“良好”。

五、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立项流程不规范

根据该单位提供的临湘市长河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财务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项目工作总结,无明确的资金分配方案、资金使用的范围及细化量化的目标值,虽然白云湖公园管理、城市防洪等项目支出,但是除财政资金拨款外,还有其他财政资金支出,以上问题应在立项资料中进行细化、量化。

(二)项目实际支出金额超预算

财政专项资金拨款3,550,000.00元,实际支出4,650,103.21元,超预算资金1,100,103.21元使用其他资金支付,该笔超预算资金主要用于白云湖及黑臭水体治理。

(三)财务制度不健全,未专项核算

根据临湘市长河管理中心提供的《财务管理制度》:“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且做专账备查”,该专项项目资金均计入“单位管理费用”,未进行专项核算,如2019年8月16号凭证,付“白云湖维修用工”12,190.00元,通过“单位管理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白云湖建筑设施维护” 科目核算;2019年10月6号凭证,付白云湖公园“宣传制作费”11,476.00元,通过“单位管理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科目核算。

(四)会计核算欠规范

1、2019年9月7号凭证,付“工具车维修”16,850.00元,发票收款方为“临湘市众往汽车服务中心”,收款人为“马志慧”, 未附委托收款书;2019年11月4号凭证,付“白云湖值班室开支”1,500.00元,发票销售方为“黎秋望”,收款方为“戴宝珠”未附委托收款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如2019年6月4号凭证,付“高架桥整修”39,420.00元,其中6,020.00元发票抬头为个人“周早辉”;2019年8月6号凭证,付“白云湖维修材料及人工”12,190.00元,发票抬头为个人“黄新华”, 不符合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能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3、2019年7月7号凭证,付“主题公园创建广告制作”72,800.00元,未与收款方“临湘佳创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签订合同。

4、部分清扫保洁人员、白云湖公园二期绿化养护人员不在该单位提供的花名册中,如2019年1月工资表中清扫保洁人员张正秀、李英、张丑平、袁玲汝、袁国庆、李秀梅、沈小阳、李良、姜华、王灿、许九英、文梅芬、刘晓军、陈芬、柳红霞共15人,工资合计30,100.00元;白云湖公园二期绿化养护人员李敏、曾国珍、余致丙、王喜珍、陈金平、陈玉兰、王三黄、方五英、刘幼珍、陈昔梅、甘梅初、李素林、李香平、李金旺、余卫珍、方月连、陈艳娥、陈香桃、黎平香、李玉兰、姚金平、李菊兰、李建平、陈菊英、余胜、彭兵生共26人,工资合计53,500.00元。

(五)调查问卷现场反馈问题

审计小组于2019年9月24日进行问卷调查,部分市民反馈白云湖公园绿化环境较为优美,水质比较干净,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湖岸边时常有少许垃圾,在汛期期间城市部分街边积水较为严重。

六、相关建议

(一)加强财务核算管理、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专项资金设立专账进行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使其效益得到最大发挥,确保专项资金合法合规和安全高效使用。

(二)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建立完善、有效的资金使用监督管理。项目专项资金按照相关的规定正确合理使用,确保所有账目支出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同时还应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对专项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控制。

 (三)合理按照标准的预算框架体系,结合实际及上年经费使用情况,确定专项项目支出预算数,并留存预算编制过程资料,真正做到预算编制精细化、科学化。

(四)加强对白云湖公园绿化配套设施、长河环境管理维护以及城市防汛管理,建立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

 

附件:临湘市长河管理中心2019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