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及《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加快推进我市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2020年,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扩面、提质、强效”为基本思路,全面实现预算绩效管理覆盖全市所有财政性资金和预算部门,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部过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财审联动,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1.绩效目标申报范围。
(1)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考评范围的所有预算部门,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等,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填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2)未纳入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预算部门,对所有单项项目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财政资金填报《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2.落实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四同步”。按照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要求,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上报、同审核、同批复、同公开”。
(二)稳步推进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各预算单位要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对纳入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的财政支出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相关预算单位要在三季度末采集绩效运行实时信息,动态掌握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支出进度和实施进度,向市财政局报送绩效监控情况表。部门整体支出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情况表》,项目支出填报《财政项目资金绩效监控情况表》。市财政局对预算单位报送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情况进行审核和汇总,并选取一定数量的财政支出(包括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重点跟踪监控,综合分析形成监控情况报告,对财政支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部门和单位落实支出责任。
(三)深入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
1.扩大绩效自评范围。对所有纳入2020年度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财政支出(包括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
2.突出重点评价。重点聚焦基础教育、住房保障、招商引资、产业扶贫、生态保护、医疗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等领域重大项目支出;以及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疫情防控、医保基金、残疾保障、政府债务防范与财政奖补等相关财税政策落实为重点的支出项目;选取1个以上一级预算单位实施部门整体支出财政重点评价。
(四)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1.建立健全绩效报告机制。将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财政重点评价报告报送上级财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
2.建立绩效评价公开机制。按照“谁花钱谁担责、谁实施谁公开”原则,针对2019年度绩效评价报告,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等等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公开内容做到“非涉密、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建立绩效评价和预算编制相结合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对达不到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且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调减或取消下年度预算安排。
4.健全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估的范围,进一步完善相关考核指标。
(五)进一步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
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规范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各项管理流程。加强财政系统及财务人员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
三、时间安排
(一)2月下旬-4月中旬,预算单位按要求报送预算绩效目标,市财政局对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和批复。
(二)4月下旬,由市财政局各业务股室选取4个以上2019年度财政支出项目作为候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三)5月上旬,确定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财政政策重点评价范围,报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5月中旬,下达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通知;
(五)5-7月中旬,由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和指导预算单位开展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对预算单位报送的自评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和审核。成立财政重点评价工作小组,聘请中介机构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六)5-9月,中介机构进场进行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并出具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分报告。财政部门出具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总报告(含部门(单位)自评、财政重点评价和财政政策评价),报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针对报告中存在的问题,预算部门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报送《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书》。财政部门按要求将绩效评价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提出预算调整建议,在一定范围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七)10-12月开展2020年度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工作。预算单位按要求采集报送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信息。财政部门选定部分财政支出开展财政重点跟踪监控。汇总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情况,出具绩效运行监控情况报告,报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临湘市财政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