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法委2015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文字综合类1名,法律专业类2名。(共3名)
二、选调条件
1 . 本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正科级(含正科级)以下职务的干部,近三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后出生)。
3. 中共党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职位要求:
文字综合类:具有中文或文秘专业本科学历,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有三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实际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撰写过4篇以上调研报告、经验材料、工作总结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两篇1000字以上文章)。
法律专业类:具有法律或公安专业本科学历,有三年以上基层岗位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1978年8月31日后出生),并优先录选:①具有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或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取得A证的;②具备律师资格的;③有政法部门工作经历,工作期间,曾参与综治维稳或信访接访工作并表现突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④工作期间表现优异,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
6. 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①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②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人员。
③ 有不符合职位选调任职要求的其它情况。
三、选调程序
1.报名:
①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至9月11日正常工作日内。
②报名地点: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市委三号楼三楼,联系电话:8889490)。
③报名所需资料(同时报送电子版):(1)《2015年市委政法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五张(含电子版);(3)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身份证、毕业证、从业资格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等证件复印件;(4)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简历及其相关证件原件。
④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审查: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报名人数达到1:5的开考比例要求后,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遴选,共安排3场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①写作能力考试:全体报考人员参加,闭卷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②专业能力考试:闭卷考试。报考文字综合类人员参加党建基本知识、机关公文处理和文稿起草方面的能力考试;报考法律专业类人员参加法律相关知识考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写作能力考试成绩占60%和专业能力考试成绩占40%的计分原则,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和选调计划类别,按照1:3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别共录取9名人员进入面试。
③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面试成绩及选调计划类别,按照1:2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别共录取6名人员进入考察。
4.差额考察: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工作能力、计算机操作基本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综合差额考察。
5.体检:组织入围考察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再依次递补。
6.讨论决定:差额考察、体检结束后,市委政法委政治部按照选调计划类别将6名考察对象的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报市委政法委班子成员会研究,确定3名选调人员。
7.公示:对3名选调人员进行一周时间的公示。
8.试用与调入:将3名选调人员分配到市委政法委有关科室跟班试用一个月,试用合格后再办理调入手续。具有科级职务的人员调入后,保留原级别,不作对等职务安排。试用期间如有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市委政法委不负责安排拟调人员配偶的工作和个人住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岳阳市委政法委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中共岳阳市委政法委员会2015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岳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5年8月20日
附件
中共岳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5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考类别:□文字综合类 □法律专业类 (在相应的方框内划√)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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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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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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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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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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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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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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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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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 康 状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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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全 日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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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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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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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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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 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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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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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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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工作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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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工作 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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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推荐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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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方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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