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湖街道“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全域推广实施方案
云湖街道“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全域推广
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作用,打造基层治理工作品牌,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深化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为着力点,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形成党建引领,社会参与,群策群力,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全域推广“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实现全街道村级组织全覆盖,打造一批示范典型村社区。
三、组织领导
建立云湖街道全域推广“群英断是非”工作法联席会议机制,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陈帅担任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党工委委员张吕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纪工委分管领导、刘萱仪、李默彦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街道党建办,党建办专职副主任刘萱仪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专干担任办公室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牵头制订实施方案,推动组织实施,督导检查落实及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四、工作保障
(一)完善组织体系。街道“群英断是非”工作法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进一步深化“群英断是非”工作法调查研究,开展交流推广、队伍培训、品牌孵化、典型培育。街道挂牌社会工作办公室(简称社会办),与党建办合署办公,由专职党工委副书记分管。村(社区)挂牌“群英断是非”工作室,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署办公,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村(社区)要安排“群英断是非”相关工作经费,用于“群英断是非”阵地建设、工作开展。街道社会办定期挖掘典型、总结经验,及时将辖区范围内的优秀“群英”适时向市委社会工作部进行推荐。
(三)建立评估机制。按照《岳阳市“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实施细则》建立评估机制,根据党组织引领作用发挥、品牌创建、矛盾化解率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将“群英断是非”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
五、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9月中旬)。制定和印发《云湖街道“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全域推广实施方案》,召开街道“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全域推广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工作落实(9月下旬)。街道结合本地特色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群英断是非”工作动员部署,深入宣传发动。按照《岳阳市“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实施细则》、《临湘市“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全域推广实施方案》和《云湖街道“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全域推广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
第三阶段:检查评估(10月下旬)。采取实地走访、组织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村(社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重点了解各村(社区)机构组建、工作开展、经费保障、阵地建设等情况。评估结果将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反馈。
第四阶段:整改提升(11月份)。各村(社区)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建立“群英断是非”工作长效机制。
第五阶段:示范引领(12月底前)。在街道确定一批基层治理基础较好,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工作氛围浓厚,工作走在前列,且班子战斗力强的村(社区)为“群英断是非”示范单位,发挥引领作用,提升基层治理实效。
附件:岳阳市“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实施细则
2024年9月23日
附件
岳阳市“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域推广“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围统“以党建引领、聚群英之力、替村社分忧、帮群众解难”,着力构建人人当“群英”、个个尽责任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治理中涉及人民群众的相关事务。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社会参与、群策群力、共治共享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坚持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原则;
(四)坚持“两委”组织、专业指导、群众评判、政府支持原则。
第二章 群英体系
第四条 选取方式
通过“自己荐、群众推、‘两委’选、临时点”的方式,选取群英。
第五条 群英组成
群英组成以志愿服务者为主。
(一)群英召集人 原则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为“群英会”召集人,也可由村(社区)“两委”指定优秀群众代表为“群英会”召集人。
(二)群众群英 群众群英具有代表性,凡本辖区内有公信力、有正能量、热心公益且具有一定议事能力的,有利于解决所议事项的优秀群众代表都可以是群英,纳入村(社区)群众群英库。
(三)专家群英 专家群英具有专业性,由法律专家、心理咨询师、教育专家、经济发展专家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具有专业学识的人士组成,原则上以乡镇(街道)或县市区为单位组建专家群英库。专家群英库成员可以考虑在吸纳、调整原有市县两级群英专家库成员的基础上进行。
第三章 议事范围
第六条 矛盾纠纷
群众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发生的各类纠纷。
第七条 社区(村)发展
经济发展、公益事业、公共事务等事项。
第八条 社会进步
移风易俗,倡导社会新风,新时代文明实践等事项。
第四章 基本条件
第九条 管理分片
社区实施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可以结合网格化管理;乡村实施“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可以结合片、组、邻“三长制”。
第十条 新风提质
加强村(居)规民约建设,提升群众法治、政治素养和道德自律。
第十一条 数字赋能
结合智慧社区、数字乡村建设,依托相关数字平台,探索打造“群英断是非”工作法信息化模块,拓展群众“群英”、政府之间的互动渠道,方便开展“数字协商”。
第五章 工作流程
由“片、组、邻”长、社区网格员等相关人员充分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切实掌握社情民意及辖区动态,形成议事议题。
第十二条 议事前期
(一)充分调查 由村(社区)支两委负责人挂帅,组织对收集的议题进行充分调研,与相关人员深度了解,并分析、研判事务的主要矛盾,对解决问题形成正确主张。
(二)确立议题 村(社区)支两委对所议事项形成“议事单”,确立群英会议题。
(三)选配群英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配与所议事项有密切关联,且利于问题解决的群众做群英,再根据事项的需要,邀请相关专家群英;会前与群英充分沟通,观点基本达成统一。
第十三条 议事中期
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通知相关人员,组织召开群英会。能够在短时期内解决好的事项,可因地制宜临时选取便利之处,进行快速断事。不能够在短时期内解决好的事项,可适时在村(社区)“群英议事室”召开群英会。
(四)议事方法
矛盾纠纷事项 1.观点阐述。有意见分歧的当事双方各自阐述观点;2.群英引导。群英对当事双方的观点发表意见,引导当事双方朝正向行走;3.达成共识。当事双方签定议事结果同意书。
社区(村)发展事项 1.说明议题。由村(社区)支两委对基层发展事项议题进行详细说明,提出意见和建议;2.发表意见。参会群英对所议议题发表最利于事项发展的专业意见,发挥专家、智囊团及咨询作用;3.达成共识。群英对最终议定结果签署同意书。
社会进步事项 1.说明议题。由村(社区)支两委对社会进步事项议题进行详细说明;2.发表意见。参会群英就“群众自觉遵守村(居)规民约、村(社区)道德模范、五好家庭等先进典型评选、培育文明新风”等所议事项发表意见,发挥评判、监督的作用;3.达成共识。群英对于形成的意见签署同意书。
若所议事务涉及到派出所、司法所、妇联、综治办、乡村振兴办、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则由相关部门代表签署意见。
第十四条 议事后期
(五)结果公布。村(社区)支两委根据审议结果作出决定,并通过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决定结果。决定应包括处理意见、实施步骤及时间节点。
(六)监督与反馈。“两委”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收集群众的反馈意见。如有新的争议或问题,按程序再次进行议事。
第六章 保障机制
第十五条 工作保障
建立“群英库”,并实施动态调整。配备专门的议事工作场所。
第十六条 协同保障
与相关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形成议事工作合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社会组织等参与议事,扩大社会参与度;坚持为基层减负,为基层赋能,防止形式主义。
第十七条 激励保障
对在基层治理中表现突出的群英给予表彰和奖励。各地可从实际出发,如利用积分制兑现积分、“十佳群英”评选等形式进行奖励,在“七一”、五四青年节、妇女节、建军节、重阳节等特殊节日采取相对应的表彰。
第十八条 考核保障
定期对村(社区)书记及村(社区)群英召集人进行专业培训,对其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他们保持高水平的专业能力。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细则修订
本细则根据实际需要,由岳阳市委社会工作部牵头组织适时修订。
第二十条 解释权
本细则由“群英断是非”工作法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