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桃林镇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桃政发〔2022〕8号
关于印发《桃林镇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相关部门:
《桃林镇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5月20日
桃林镇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殡葬管理工作,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有效治理殡葬领域存在的各类违建问题。现根据上级文件指示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宣传引导、依法行政、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原则,革除丧葬陋习,推行规范安葬,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深化殡葬改革。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殡葬管理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摸排,全面摸清各类违建墓地(穴)底数,实施台账式管理;对未整治到位的进行严肃整改,以“零容忍”态度杜绝新增违建墓地(穴),恢复生态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认真落实殡葬管理工作,压实专项整治责任,确保部署统一、组织有力、措施精准、行动有效。经研究,决定成立桃林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整治执行小组。其中,桃林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汤勇刚任顾问;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正任组长;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戴斌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副书记陈磊,党委委员、副镇长张东波,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张娇娥,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郑显军,副镇长周佳,副镇长范俊,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雷森古任副组长;彭炎平、涂昌猛、李付安、袁哲、包再军、彭新天、李朝晖、廖彦等部门站所负责人及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任成员。桃林镇专项整治执行小组由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戴斌任组长;民政办主任彭炎平任副组长;李猛、李清、李勇、李旱雨、包立镜、李尚行等部门站所干部任成员。
桃林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整治执行小组合并下设办公室于镇民政办,由彭炎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落实和资料整理工作。
四、整治要求及标准
本次专项整治的违建墓地是指在整治区域内的“活人墓”和已葬墓(穴)。
(一)“活人墓”的整治要求及标准
“活人墓”是指:单穴或相对独立的多穴墓均未安葬遗体(骨灰)的墓地。整治标准:一律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和植被。整治方式:自行拆除或强制拆除。
(二)已葬墓的整治要求及标准
已葬墓是指:单穴或相对独立由多穴组成的墓地中已葬有遗体(骨灰)的墓地。整治标准:单穴墓(土葬墓)面积不超过4平方米,两个墓穴组成的墓地面积不超过6平方米;墓地墓碑高度不超过0.8米,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达到恢复植被、不影响生态环境、美观、目视不能判定为墓地的效果。其整治方式为:针对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治理,采取“迁、拆、埋、挡”的方式综合整改。1.迁。能够迁移的墓地一律迁移至合法公墓进行安葬且恢复植被。2.拆。相对独立由多穴组成的墓地中已部分葬有遗体(骨灰)的,尽量拆除空穴。拆除“穿衣戴帽”的墓碑、门楼、围墙、亭子、石狮、石凳、石台阶和超标拜台等装饰物。3.埋。不能够迁移的墓地,提倡不立碑或立面积不大于0.48平方米、离地高度不超过0.2米的卧式碑;确需使用立式碑的,墓碑高度不得超过0.8米,碑体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4.挡。通过植树、植花、植草进行遮挡。
五、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调查摸底(5月1日-5月31日)
1.宣传发动。利用宣传车、固定喷绘、发放宣传资料、LED显示屏、微信服务平台等形式,广泛宣传,大力营造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确保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面支持并参与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2.摸清底数。各村(社区)要对本辖区内的违建墓地(即活人墓、已葬墓)进行“地毯式”、全覆盖摸排,逐一登记造册,并详细填写摸排表。对所有违建墓地是否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国企员工、“两代表一委员”、非公经济代表人士(以下简称“五类人群”)等信息进行全面收集、拍照存档,建立台账。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集中整治(6月1日-7月16日)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镇专项摸排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建立整治台账。采取“一案一策”的方式,列出具体违法违规情形,明确整治依据、步骤时限、执法主体、处置措施等,做到整改一座、销号一座,实行一天一汇总。对摸排工作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影响摸排结果的,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瞒而不报、报而不查、查而不实的,对相关责任人将给予严肃处理。另外,对突发事件,各村(社区)要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以政策宣传、说服教育为主,严禁简单粗暴、蛮干硬推,稳妥处置整治行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信访事件等。
第三阶段:开展整改,检查验收(7月17日-8月8日)
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及民政办要在前期检查复核和整改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把问题分析透、改到位,不留“后遗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此次专项整改行动,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成立以办点领导为组长,村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办点干部、村干部、党员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进一步细化任务,强化措施,以强有力的组织推进工作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镇直相关单位及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的认识。民政办要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各村(社区)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镇直相关单位要服从专项整治工作的调度,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村(社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做到每天一汇总、每天一调度、每周一通报、每周一讲评,对宣传动员有盲区、责任落实不到位、协调应转不科学、保障措施不有力、工作推进不及时的单位责令立行立改。同时,镇纪委将全程跟进专项整治工作,于对因工作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问责,对拒不配合整改的党员干部或监察对象依纪依规进行处置。
(四)健全长效机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全面总结集中整治行动成果和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并提出意见建议,形成长效机制。后期要加强对毁林占地乱建坟墓的监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纵容。
附件:
1.桃林镇违建墓地摸排统计和整治进度表(活人墓)
2.桃林镇违建墓地摸排统计和整治进度表(已葬墓)
3.桃林镇违建墓地摸排表
3.附件1
桃林镇违建墓地摸排统计和整治进度表(活人墓)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摸排统计情况 |
整治进度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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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 编号 |
具体路段位置及地理坐标 |
墓主是否涉及“五类人员” |
墓主姓名 及联系方式 |
完成整治时间 |
整治负责人及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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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排合计: 座(其中涉及“五类人员”的 座) |
整治合计: 座(其中涉及“五类人员”的 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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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墓地编号”一栏,由桃林镇统一整理后予以编号; 2.“具体路段位置”格式: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具体路段位置; 3.“五类人员”是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国企员工、“两代表一委员”、非公经济代表人士; 4.“完成整治时间”统一格式为2022.XX.XX |
附件2
桃林镇违建墓地摸排统计和整治进度表(已葬墓)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摸排统计情况 |
整治进度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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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 编号 |
具体路段位置 及地理坐标 |
逝者姓名 |
已安葬穴位数 |
墓地具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是否涉及 “五类人员” |
截至 6月20日是否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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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8月10日是否整治 |
整治方式 (填写序号) |
完成整治时间 |
整治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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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排合计: 座(其中涉及“五类人员”的 座) |
整治合计: 座(其中涉及“五类人员”的 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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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墓地编号”一栏,由桃林镇统一整理后予以编号; 2.“具体路段位置”格式: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具体路段位置; 3.“五类人员”是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国企员工、“两代表一委员”、非公经济代表人士; 4.“整治方式”一栏:1、迁移;2、拆除;3、深埋;4、遮挡; 5.“完成整治时间”统一格式为2022.XX.XX |
附件3
桃林镇违建墓地摸排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组名及墓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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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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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墓/已葬墓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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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排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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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 “五类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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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主亲属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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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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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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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
整改中 |
整改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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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类人员”是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国企员工、“两代表一委员”、非公经济代表人士; 2、整改方式:1、迁移;2、拆除;3、深埋;4、遮挡; |
桃林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