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临湘市桃林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0年度
临湘市桃林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临湘市桃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桃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桃林镇人民政府领导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承担管党治党工作责任,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街道党建工作,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及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统筹区域发展。参与拟订市、乡镇两级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并统筹落实,负责促进辖区经济建设、项目发展工作,承担优化发展环境、采集企业信息、服务辖区企业、促进项目发展等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相关法规政策。
(四)实施公共管理。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城镇管理、控违拆违、征地拆迁等综合性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
(五)维护公共安全。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六)监督执法管理。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建立和健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市直执法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为街道发展服务。
(八)保障村(居)民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村(居)民自治平台,组织驻街道单位和村(居)民参与村社区建设、管理。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桃林镇人民政府单位内设机构包括:
1、党政办公室
2、党建办公室
3、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农业农村办公室牌子)
4、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7、行政审批办公室
8、桃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挂林业管理站、水利管理站牌子)
9、桃林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10、桃林镇政务服务中心
11、桃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12、桃林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桃林镇人民政府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办事处本级决算(不包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第二部分 临湘市桃林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桃林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029.23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975.31万元,增长47.49%。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2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27.23万元,占99.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万元,占0.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2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4.23万元,占95.54%;项目支出135万元,占4.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29.23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975.31万元,增长47.49%。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27.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975.31万元,增长47.49%。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调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27.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6.82万元,占46.14%;国防(类)支出1万元,占0.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万元,占0.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3.79万元,占5.74%;卫生健康(类)支出65.05万元,占2.15%;节能环保(类)支出5万元,占0.17%;城乡社区(类)支出34.34万元,占1.13%;农林水(类)支出1138.79万元,占37.62%;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万元,占0.33%;住房保障(类)支出30.44万元,占1.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65万元,占5.4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27.23万元,支出决算为3,02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83.6万元,支出决算为483.6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28.1万元,支出决算为428.1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5万元,支出决算为51.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1万元,支出预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4万元,支出预算为34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预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预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预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23.1万元,支出预算为823.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预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万元,支出预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0.5万元,支出预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年初预算为25.6万元,支出预算为2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9万元,支出预算为6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预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30.7万元,支出预算为30.7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预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预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08万元,支出预算为24.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年初预算为63.1万元,支出预算为6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预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2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预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34万元,支出预算为14.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预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5.24万元,支出预算为45.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预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379.81万元,支出预算为379.81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0.9万元,支出预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28.19万元,支出预算为28.19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20万元,支出预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3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9.25万元,支出预算为169.25万元,完成预算100%;
3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91万元,支出预算为91万元,完成预算100%;
3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46.4万元,支出预算为346.4万元,完成预算100%;
35、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预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3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万元,支出预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37、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预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3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0.43万元,支出预算为30.43万元,完成预算100%;
3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救灾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预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4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62万元,支出预算为162万元,完成预算100%;
41、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预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92.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4.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4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317.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5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8万元,占100%。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8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临湘市桃林镇人民政府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80个、接待人次40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2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07%。本年支出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7%。基本支出2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9.36万元。相比去年增加104.87。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项目多,人员增加,经费增多。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8.4万元,用于召开市级决算表彰会议等,人数约68人,内容为办事处日常例会,重大项目调度会,三级干部会议,年度讲评会议,扫黑除恶专项会议等;开支培训费6.7万元,用于开展党员集中学习培训,村(社区)干部培训,派出干部在外学习培训,在党校学习培训等人数,30人,内容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等;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临湘市桃林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2.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5.3万元;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办事处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1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0年度部门决算量化考评基本合格。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基本合格。所有专项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防支出(类):国防支出由直接国防支出和间接国防支出两部分组成。直接国防支出,是指国家预算中的国防支出,主要包括军事人员的经费与训练费、武器装备和军事活动器材的购置费、军事工程设施的建筑费、军事活动经费、军事科学研究与试验经费、军事院校教育经费等; 间接国防支出,是指包括在国家预算其他科目中具有国防性质的支出内容,如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预算中的国际事务支出、宇宙航行及其技术支出、战略与关键物资的储备支出、退伍军人的福利与服务支出、国防公路系统支出、国债利息支出等。在这些支出中,有的直接具有国防支出的性质,有的直接或间接对国家安全发挥作用,有的被立法机构认为是国家安全所必需的,有的则是过去战争或军事开支的延续开支。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