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林镇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来源: 桃林镇 发布时间: 2019-03-05 08:39 浏览次数: 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省、岳阳市、临湘市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品质新桃林、秀美好村庄”这一主题,以提高广大群众环卫意识为引领,以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以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和资金,深入宣传,齐抓共管,认真开展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打造村容整洁、生态良好、空气清新的镇村环境,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全面开展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推进村庄清洁集中攻坚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党建引领,凝聚向心力。在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总抓手”作用,以基层党建为引领,把好方向、抓好大事、出好思路、管好干部。党员领导干部在此次行动中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2、强化领导,形成合力。强化村(社区)主体责任,明确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为“人居环境整治一线总指挥”,全面抓好“空心房”整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农村“空心房”整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

3、依靠群众,增强动力。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以村(社区)为单位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支(社区)“两委”负责人为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监管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爱护的村庄清洁行动氛围,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4、教育引导,鼓足劲力。坚持环境整治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道德新风,根治陈年陋习。鼓足干劲,以“刹、治、树”为引导,促进农民群众转变观念。在全面铺开整治的同时,着力重点区域,全力打造特色亮点村组、屋场,以示范村、示范屋场为标杆,达到宣传带动效果。

5、依法依规,保持毅力。坚持依法依规办事,注重保障农民权益。健全资金、项目、工程等的管理机制,防范廉洁风险。合理引导社会舆情,营造良好氛围,努力提升农民的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桃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由戴季田同志任政委,彭庆楚同志任指挥长,罗林明同志任常务副指挥长,杨晴同志任副指挥长,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镇城建环保站、镇水管站、镇林业站、镇安监办、镇卫生院、镇国土所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方宇洲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王勇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建立工作队蹲村督组机制,全镇共选取7个示范村,11个达标村,每个示范村有1个市直部门单位工作队员,镇里再配1名干部驻村指导、帮扶,达标村有3名镇干部驻村指导、帮扶。工作队员由公道正派、年富力强、乡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担任。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内清洁行动。

2、加大宣传造势。各村(社区)要召开党员动员会、群众会和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每个村(社区)在人口密集区域、主要公共场地等地段,设置多种形式的广告宣传栏,结合环卫清运车配备喇叭宣传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掀起全民关心、农民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热潮。各村(社区)要宣传典型、总结经验、推介做法,对整治效果不佳、脏乱差现象突出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3、建立卫生有偿服务机制。各村(社区)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建立村保洁理事会制度,合理向群众收取卫生保洁服务费用;同时,自筹部分资金,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发动乡友乡贤资助,并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形成人居环境整治多元化机制。

4、构建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配齐村庄公共环境保洁设施设备,加强保洁队伍建设,健全村级卫生协会管理,探索建立“建设运营一体、区域连片治理”的运行机制;合理确定村集体和农户责任,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制度;设立公开电话和投诉信箱,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建立群众参与、群众管理的监督体系,形成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考评的长效机制。

5、严格督查考评。镇人居环境整治办负责对各村环境卫生进行考核考评。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每季进行一次考核讲评,并实行奖罚兑现,每村对各组也要建立评比制度,对农户按“最清洁、基本清洁、不清洁”进行评比。

三、目标任务

从即日起,集中5个月时间,以临湘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文件精神为指导,对全镇的村(社区)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实行全覆盖整治,使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到7月底,全镇10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目标。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工作重点

1、清理垃圾。清理农户房前屋后、村组道路沿线、河港沟渠等公共区域的柴草杂物(杂堆)、积存垃圾、白色塑料垃圾等,确保无杂草丛生、无卫生死角、无裸露垃圾。对“空心房”整治后建筑垃圾迅速清理到位;配备环卫设施,建立完善“户分拣、村(社区)收集、镇运转、市处理”垃圾处理机制。

示范村标准:村组道路干净整洁、无坑洼破损、无畜禽粪便、无散落垃圾;农户房前屋后排水沟排水畅通,无淤泥污水;秸秆无随意堆放和露天焚烧。

2、疏清水体。以河、湖、塘、坝、库、沟、渠等水域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无丢弃的病死畜禽、无农业生产废弃物,水质清澈,合理控制水域浮生植物;清理堤岸杂草杂物和生产生活垃圾;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产生活污水。

示范村标准:村组道路两边沟渠疏浚畅通,无淤泥污水;清理水塘黑臭淤泥、沉底垃圾等,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黑臭水体;堤岸无塌陷、无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

3、治理粪污。严格执行临湘市政府畜禽养殖“三区”功能划定的要求,规范养殖行为。养殖场按要求配备粪污处理设施,严禁养殖粪污直排,病死畜禽必须无害化处理。

示范村标准: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天然水域取缔对外承包养殖并禁止投肥投饵养殖,取缔村庄居住区水域对外承包养殖或经营性养殖;农户庭院畜禽养殖圈养率达100%。

4、整理杂乱。农具、建材、柴草、杂物等堆放有序;清理破损户外广告牌和乱拉乱接线网;整治出店和占道经营。

示范村标准:集中治理集各类线路私拉乱接和公共区域破旧污损的标语、横幅、广告等现象,无乱贴乱画;农户衣物凉晒有固定设施,无乱挂乱晒;修缮改造损毁老旧门店标牌。

5、拆除四房。拆除违建房、危险房、空心房、零散房。全面铺开农村“空心房”整治,对2018年重点镇“空心房”存量清零;腾退土地利用率100%,复垦、复建、复绿80%以上;分类整治“偏杂屋”,影响村庄规划实施的,拆除到位;影响村容村貌的,修缮到位;农户自愿改建的,统一风格、限定面积、改建到位。

示范村标准:农户主屋外风貌粉饰美观,无破损;农户室内房间、厨房和厕所干净整洁,地面平整无破损,物品摆放规范;每户只保留1处与主屋风貌协调、50㎡左右的 “偏杂屋”;清理拆除影响美观的牛栏、猪圈、鸡舍。

6、绿化村庄。对村组主干道、公共区域和庭院等部位进行绿化,无杂草灌木丛生;因地制宜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有条件的村庄、屋场可修建公共休闲绿地,建设一批绿色村庄。

示范村标准:村主干道、村部、学校、广场等公共区域植树植绿,修剪整齐;100人以上的屋场建设1个(处)以上公共休闲场地。

7、美化村容。美化村容村貌,整治公共空间,不搞大拆大建,有条件的屋场从实际出发适当“穿衣戴帽”。严控散户建房,实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规范审批、按图建房”;确保屋场内走道畅通,道路平整,房前屋后菜园果园围栏规范,无塑料袋或彩条布乱挂。

示范村标准:对重点区域、部分屋场实施“穿衣戴帽”,功能提质、形象提升;菜园整理规范,围栏美观;村庄主道硬化、亮化;建设路域美、庭院美、房屋美、田园美的示范线路。传统村落突出特色,新建建房点完善配套,建设独具韵味的和美村庄、幸福屋场、魅力山村。

8、规范建房。依托用地规划,编制村庄简易规划,每个村(社区)规划1个以上集中建房点,并分部组织实施。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推进农村水、电、路、讯等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规划落实监管执法力度,杜绝乱建违建现象。

示范村标准:村庄规划“多规合一”,划分集中建房区、限制建房区和禁止建房区,明确村庄污染治理、绿化美化等配套设施。村村通“农网”电、组组通硬化路、户户连互联网、人人饮安全水。

9、长效保洁。各村(社区)要有保洁队伍(原则上每500-800人配备1名)、环卫设施,保证日常保洁;强化以户为单位的卫生责任机制,做到每日一扫一清。根据保洁需要,村理事会可向受益群众按每栋房屋收取(5-10元/月)保洁费用。

示范村标准:每个村(社区)必须有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探索建立垃圾定时定点上门收集模式,农药瓶、化肥袋、农膜、秧盘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医疗垃圾及时收集处理。

10、创新治理。继续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制定村规民约,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深入整治乱埋乱葬,建“活人墓”“豪华墓”等突出问题;坚决落实全域禁炮禁塑规定。

示范村标准:村规民约、村民理事会和新乡贤等作用明显;每个村规划1处公墓,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不得新建墓地,无“活人墓”、“豪华墓”;开展“文明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

五、实施步骤

1、动员培训。2月,组织村(社区)全面摸清辖区内人居环境底数,了解群众思想动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镇、村、组三级分别召开动员会议,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

2、集中整治。2至7月,全镇所有村(社区)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完成临湘市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

3、持续推进。积极迎接7月中旬临湘市组织的半年检查验收,7月下旬,迎接岳阳市组织考核评估。同时,总结经验、推介典型,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六、考核奖惩

1、镇人居环境整治办制订新的考核打分细则

2、镇人居环境整治办结合日常环境卫生督查下发卫生问题督办函,各村收函后如期处理并回执。  

3、各村要对各村民组的卫生整治状况实行“天检查、月考评”。并将考核结果在各村民组张榜公布。考核奖惩与村民组长补助和保洁员工资挂钩。

4、每季度抽取支部书记交叉进行检查,并打分排名。

5、各村成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理事会,并纳入考评计分。

6、实行“一票否决”制,每季度检查排名前一、二的村分别奖励1万元、5千元,倒数第一名的村罚款1万元,倒数第二名的罚款5千元。对倒数第一名的村书记进行约谈,连续二次排名靠后的村书记免职,并取消年终村级评先评优资格。

7、办点干部同样进行考核。排名前一二的村办点干部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倒数第一名的村办点干部罚款1000元,倒数第二名的村办点干部罚款500元。连续两季度排名倒数一、二名的村办点干部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8、不能保证每天收集清运的屋场必须建垃圾池,并定期清运。

9、各村建立台帐,每月召开保洁员会,对保洁员工作进行讲评,并要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