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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纠‘四风’、 治陋习”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江南镇 发布时间: 2016-09-12 15:53 浏览次数: 1

江发[2016]32号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岳阳市、临湘市纪委关于紧盯中秋、国庆节点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的指示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总体部署,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治陋习”专项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和方式

2016年9月10日至10月8日,各村(居)委会和镇直各单位在中秋、国庆节期间应集中力量采取自查的方式,自查开展不少于2次,镇纪委将重点开展专项督查。

二、督查对象

全镇机关干部、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三、重点督查内容

(一)《临湘市“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临办[2016]5号)重点整治的典型问题。主要包括:

1.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包括违规饮酒问题、超标准公务接待,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违规在食堂超标准接待,违规以各类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用公款接待亲友、安排非公务接待或假借招待之名公款吃喝,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向下级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等问题。

2.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包括各类项目指挥部等临时机构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以各类名目违规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等问题。

3.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包括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违规动用公车参加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

4.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包括违规购买赠送月饼、节礼,用公款送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5.参赌涉赌问题。包括参与“带彩”赌博活动,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在上班时间、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期间参与打牌等问题。

6.吸毒涉毒问题。包括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精神药品或其他违禁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之间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

(二)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其他问题。主要包括:

1.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等旅游活动,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问题。

2.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等问题。

3.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问题。

4.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

5.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

6.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部署自查,提出严格要求。镇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二)镇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纠‘四风’、治陋习”专项督查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本单位及职责范围内作风督查活动的组织协调、人员调配、情况核实等工作,确保督查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同时,要通过报刊、网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纠“四风”的良好氛围。

(三)各单位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对督查抽查发现的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进行问责。对查处典型案例和责任追究案件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四)各单位在中秋、国庆期间自查专项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自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上报镇纪委,并填写《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和《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违规违纪线索汇总表》,于2016年10月8日前报镇纪委办公室室。同时,请各单位于10月12日前将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调查核实处理情况报镇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人电话:3888342)。

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