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南镇开展“双诺双述双评”工作的通知
江发〔2016〕36号
各村(居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改进农村基层干部工作作风,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按照市纪委工作部署,结合纠“四风”治陋习、“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全镇开展“双诺双述双评”工作(即村干部向镇党委承诺又向群众承诺,即向镇党委述职又向群众述职,即接受组织评议又接受群众评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诺双述双评”对象
全镇14个村(居委会)支部书记、筹委会主任。
二、“双诺双述双评”内容
(一)勤政廉政方面
1、救济救灾、粮食直补、农资补贴、农村抢险救灾、危房改造、城乡低保、扶贫救济等各种惠农资金、项目资金申报、分配、发放情况,是否存在优亲厚友,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2、农村集体“三资”处置情况。是否有违反规定擅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用村集体资产为外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贷款抵押、信用担保等谋取个人利益等问题;
3、宅基地分配,集体土地征用、承包,集体资产租赁、经营,集体工程项目发包,集体物品采购等方面,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和为本人及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4、扶贫开发等各项惠农资金,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未专款专用等问题;
5、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方面,是否超标准、超范围筹资、乱摊派等问题;
6、办理群众事务方面,是否存在生冷硬推、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7、村级财务开支情况,是否存在假借名义用公款吃喝、搞私人宴请,组织或变相组织公款旅游,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滥发补贴,用公款报销个人、支付个人通信费用等问题。
(二)纪律作风方面
1、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情况,是否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少数人代替多数人做决策等问题;
2、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自由散漫,长期在职不在岗,对上级党委布置的工作拖拉、敷衍、执行不力等问题;
3、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和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该公开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导致群众误解等问题;
4、在各种选举活动中是否存弄虚作假、拉票“贿选”、打击报复、侵害村民合法权利等问题。
5、是否存在组织或参与宗派纷争,煽动群众非法上访,非法联系本族人员缠访等问题;
6、是否有参与赌博和吸毒、涉毒等问题;
7、 是否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借机敛财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双诺双述双评”工作由镇党委负责组织,纪委具体实施,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筹备阶段(10月)。
1、进行公开承诺。组织村主职分别向党党委、群众签订《维护群众利益、廉洁高效履职承诺书》并在村委公开栏进行公示,此项工作在10月中旬完成。
2、资金分配情况公开。对2013年以来本村各类项目资金、惠农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逐项检查,列出资金(项目)名称、数额、来源渠道、去向表,并在村(居委会)辖区内进行公示,此项工作在10月底完成。
3、撰写勤政廉政报告。各村(居)主职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双诺双述双评”内容撰写个人勤政廉政报告,报告需送镇党委集体审定,审定后村在(居委会)辖区内进行公示。此项工作在10月底完成。
(二)评议阶段(11月)。
评议分群众直评和镇集中评议两项,直评会由镇办点干部负责组织召开,镇集中评议会由镇纪委负责组织召开。
1、群众直评会。镇办点干部在充分征求镇党委主要领导、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从村(居委会)内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监会成员、村(居)民代表推选出评议代表(不少于40人),对评议对象进行公开评议。分三项程序进行:“述”,即评议对象向会议汇报勤政廉政情况;“询”,汇报结束后,参会村民就有关问题当面进行质询,评议对象当场进行答复;“评”,全体参会评议代表根据汇报情况,结合日常工作,客观公正地进行评议划票。测评表的汇总、统计由村(居)监会负责,直评结果当场公布,在村(居)务公开栏内及时进行公布。
2、镇集中评议。镇纪委充分征求镇党委主要领导、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从镇党政班子成员、一般干部、站所负责人、镇辖区内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民代表中确定参加评议人员。其中,镇党政班子成员、一般干部、站所负责人不少于20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民代表不少于40人。评议分两项程序进行:“述”,即评议对象向会议汇报勤廉情况;“评”,全体参会干部根据汇报情况,结合日常工作,客观公正地进行评议划票。测评表的汇总、统计由镇纪委委员负责,评议结果当场公布,在镇党务公开栏内公示。
(三)整改阶段(12月)
根据群众质询的事项制定整改方案,方案必须明确整改的内容、措施、时限、责任人,并将整改的方案报镇党委,以便督促落实。镇纪委对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后续检查。
四、结果运用
镇党委合理运用评议成果,将“双诺双述双评”工作作为村级班子及村级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评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
1、镇纪委将直评、集中评议结果记入村支部党风廉政考核档案,并对直评过程中群众反映的村干部有关违反党风廉政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存入村干部党风廉政档案,作为考评选任村干部的依据。
2、群众“差”评率60%以上的村主职或集中评议“差”评率50%以上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档次,取消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镇纪委要督促制定整改措施,跟踪抓好落实,并由镇党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3、群众“差”评率70%以上的村主职或集中评议“差”评率60%以上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档次,镇纪委要组织力量对支部、村委会班子进行专题分析,并报请党委对其作出免职、调整岗位处理。
五、工作要求
各村(居委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村(居)主职“双诺双述双评”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好勤廉报告撰写、资金分配公开、参会人员资格审核关,切实防止走过场。直评现场,镇纪委要驻会监督。对群众意见要认真收集整理,对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工作中敷衍塞责、走过场、欺骗组织的村(居委会),严肃追责。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