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导江南镇农村村民规范建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政发[2016]9号
各村(居)委会:
为了落实临政发[2015]12号与临政委函[2015]80号文件精神和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规范建房“2345”美丽新居,使村民新建房屋风貌协调、彰显特色、安全宜居、节约用地,打造湘鄂边界美丽乡村建设新亮点。即:两鼓励:鼓励适度集中建房、鼓励按示范图建房;三到场:政府服务批前选址到场、开工放样砌基到场、竣工验收到场;四禁止:严格遵循禁止一户多宅、禁止未批先建、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建房、禁止在山洪地质灾害容易发点和影响水利工程运行地段建房;五个有:村民建户有村庄规划、有示范图集、有审批手续、有施工管理、有绿化美化。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先行。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强化规划先行、合理布局的理念。按照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力求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村需求、体现农村特色、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合理规划村庄布局。
(二)先批后建。坚持“先规划、后审批、再建设”的村民建设审批程序,坚决制止村民违规建房。村民委员会负责村民建房初审,发现、制止和举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严格执行村民建房“一户一宅,严格控制村民建房面积,鼓励村民拆旧建新,按规划异地新建的,必须拆除原有旧房,并将旧房宅基地交集体统一规划使用。
(三)按图建房。严格土地管理,依法保护耕地和土地资源,引导、鼓励村民建房向小集镇、中心村集中。充分考虑地方特色建筑文化和村民实际需求,岳阳市已组织编制了农村住宅建筑设计示范图集。乡村两级要大力推广示范图集,免费提供给村民选择使用。
三、建房方式
(一)鼓励集中建房。集中建房点向现有小城镇靠拢,实现规范村民建房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这里只能鼓励村民,但是要尊重农民意愿,试点确定前必须召开村民大会表决通过,报上级方可实施。
(二)鼓励按示范图单独建。对经过审批、符合规划、按图建房的分散建房户,授予“美丽村居”匾牌等。
四、实施要求
在严格执行“两鼓励、四禁止”的基础上,引导村民规范建房,确保规范村民建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一)分类编制规划。各村、居委会都必须编制完成经济适用、简便易行的村庄规划。村庄建设规划须经村民会议村民建房的规划、审批和监管。每个村必须明确一名村干部兼任建房协管员。
(二)强化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宣传的形式,通过召开会议、电视广播、张贴标语、发送短信、入户宣讲等方式,深入宣传有关规范村民建房的法律法规和惠民利民政策,大力营造“村民建新房、免费供图样,政府来服务,建好有奖励”的良好氛围。引导村民切实改变建房陋习,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杜绝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共同建设美丽乡村。
(四)绿化美化环境。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继续开展美丽乡镇、美丽村庄、美丽屋场创建,全面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工作。各村必须抓好“空心村庄”整治,坚决拆除虽未新建但有碍美观、影响安全、废弃不用的杂房、露天厕所、空心房及残垣断壁。积极引导村民在房前屋后栽植花卉苗木,鼓励在集中建房点建设公共绿地,建成绿色生态家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江南镇村民规范建房工作领导小组,镇长王文雄任组长,人大主席李政敏任副组长,程晓良、章其良、杨南海、沈维怀、谢智文、龚少君、肖子富以及江南镇禁建拆违中队全体人员、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国土所,程晓良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规范审批程序。镇人民政府设立村民规范建房审批窗.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村民建房审批第一责任人,实行建房工作流程公示公开、建房审批手续限时协理,
(三)应用示范图集。全镇要大力推广由岳阳市规划局和岳阳市住房建设局联合编制的农村住宅建筑示范图集和施工设计图样,免费供村民选择。一定范围内群众集中建房,要尊重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见,为村民建房的参考样式。
(四)加强监督管理。村民建房必须“一户一档”,实行工作人员“三到场”制度(批前选址到场、开工放线砌基到场、竣工验收到场)。切实加强村民建房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村民新建房屋规范化。
(五)规范建房奖励补助。对经过审批、符合规划、按图建房、建新拆旧、验收合格、适度集中20户以上的建房户,按每户2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补助。奖励补助资金统一用于基础设施建 设补助和规范建房户奖励。对经过审批、符合规划、按图建房 的分散建房户,授予“美丽村居”匾牌,并给予每户2000元的奖励。
(六)严格督查考核。各村(居)委会是规范村民建房监管的责任主体,村(居)委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居)委会要及时掌握村民建房动向,发现违法违规建房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镇政府。对规范村民建房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村居委会,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附:临湘市江南镇农村村民规范建房审批流程图及说明。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