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聂市镇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聂政发〔2022〕50号
聂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聂市镇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临政通告[2018]22号)和临湘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临常发[2018]10号)等通告文件精神,依法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实行全域禁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2022年11月16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常态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聂市镇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青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葛志敏 党委副书记
谢康良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双喜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卢 伟、郑晓阳、曾 彪、王 庆、李新军、
方 凯
二、工作职责
(一)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应急站、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市场监管主体责任;交警中队、交管站负责道路运输监管主体责任;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打非”清剿和禁放主体责任。
(二)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村(社区)加强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打分。
三、人员安排
镇“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应急站全体工作人员、综合执法大队全体工作人员、派出所4人、市场监督管理所2人、属地村(社区)全体村干部及辅警全程参与。
四、车辆安排
调用镇巡逻车2辆、皮卡车1辆、派出所出警车一辆。
五、集中整治时间
第一阶段为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
第二阶段为春节前(组织两轮以上清剿行动);
第三阶段为2023年元宵节前夕;
第四阶段为2023年清明节时段。
如遇特殊情况临时组织清剿,随时抽调人员开展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按作息时间准时到场,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先向带队领导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
(二)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通风报信,走漏风声,影响工作效果。
(三)严守工作纪律,不走过场、不留情面、应查尽查,查处一处,依法打击处理一起,绝不姑息手软。同时要求,凡配发了制服的工作人员必须着装上岗,提高执法清剿行动的威慑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聂市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6日
聂市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