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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我镇行政裁决职权梳理情况的公告

来源: 聂市镇 发布时间: 2019-07-23 15:29 浏览次数: 1
根据中共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湖南省司法厅关于梳理行政裁决事项的通知》(湘司发通[2019]38号)及岳阳市司法局的工作要求,我镇人民政府指派专人对我镇本级行政裁决职权事项进行了梳理,经汇总,我镇人民政府共有2项,现将各行政裁决职权目录公告(布)如下:
行政裁决事项梳理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聂市镇人民政府                                                          填报日期:2019年7月18日
序号 行政裁决名称 依据 种类 主体 救济途径 行政裁决权力清单及网站链接情况
1 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二款 土地类 聂市镇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2 林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林地类 聂市镇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