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落实临湘市“十大平安创建”活动总方案的通知
关于认真落实临湘市“十大平安创建”活动总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了全面及时落实[临综治委(2017)7号]文件下发的《临湘市“十大平安创建”活动总方案,进一步强化我镇的平安创建工作,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羊楼司镇“十大平安创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夏逢响任组长,冯义、吕艳明同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综治办,由肖文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工作内容
临湘市“十大平安创建”活动的内容及负责领导为:
(一)、“平安单位”(一级机构)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市综治办 责任人:刘小兵
(二)、“平安学校”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人:朱琼波
(三)、“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市卫计局 责任人:李晓鸣
(四)、“平安企业”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市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人:向前初
(五)、“平安社区(村)”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 责任人:党委书记
(六)、“平安市场”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市场管理中心 责任人:李红宇
(七)、“平安商铺”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食药工质监局 责任人:汤其加
(八)、“平安车队”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人:袁翰
(九)、“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市妇联 责任人:罗颖
(十)、“平安驾驶员”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责任人:刘星魁
三、确立目标任务
通过“十大平安创建”活动的广泛开展,促进平安羊楼司建设各项制度、措施的健全和落实,加速推进平安羊楼司建设进程,全面提升平安创建的参与率和知晓率,为实现群众满意度调查“654”目标、争创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单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全面抓好落实
(一)、思想高度重视。本次“十大平安创建”评选活动,能极大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群众平安创建意识,各相关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按照活动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扎实抓好此项活动的开展。积极参与各项创建活动。
(二)、加强宣传与引导。各单位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通过横幅、宣传标语等形式,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党政领导要认真组织各单位积极配合并参与上级部门评选活动,将自己单位的“亮点”展示出来,争取在此次评活动中取得好的成绩。
(三)注重民意,严肃纪律。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评选纪律,评选过程要公开透明,遵循群众意见,将群众公信力高、工作满意高的单位以及个人推荐到此次评选活动中来,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工作实效。
二0一七年五月一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