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十好”先进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羊楼司镇 发布时间: 2018-08-20 09:58 浏览次数: 1

各村(社区)、镇域各相关单位:

为弘扬社会正气、树立文明新风,加强职业操守,激发干事热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十好”先进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我镇居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为核心,以全力配合做好临湘市省级文明城市争创和我镇省级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为目标,通过开展“十好”先进人物评选活动,挖掘并向社会推介一批典型,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文明创建进一步深入,努力培育文明新风。

二、评选对象

镇域全体干部职工及居民

三、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活动共设置致富带富好能手、扎根奉献好老师、任劳任怨好环卫、德医双馨好医生、见义勇为好居民、孝老爱亲好媳妇、移风易俗好党员、爱岗敬业好干部、贤良淑德好内助、崇尚法理好模范十个类别,每类评选2,分别为“十好”先进人物获得者和“十好”先进人物提名奖获得者各10名,共计20名,每个单位及村(社区)推荐总名额不得超过5名。

(二)评选标准

1、致富带富好能手:通过积极创业或产业发展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带动群众致富的能力;勇于创新,大局观念强,群众好评率高。

2、扎根奉献好老师:扎根乡村教育10年以上;潜心教书育人,教学实绩突出;积极为学生排忧解难,深受师生好评,在当地具有较好的影响力。

3、任劳任怨好环卫:在环卫岗位工作满三年,踏实努力,责任感强;热爱环卫事业,服务意识强,能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日常出勤率、工作及时率、服务优质率、群众满意率高。

4、德医双馨好医生: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医生职责,廉洁行医;有系统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刻苦钻研业务,具有科学的工作态度和创新精神,在业务上取得突出成绩。

5、见义勇为好居民:为保护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作出突出贡献,不顾个人安危,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或者在抢险救灾、救死扶伤中,深受群众好评。

6、孝老爱亲好媳妇: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辈,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老人;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病痛、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赞扬。

7、移风易俗好党员: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破除陈规陋习,婚丧嫁娶节俭操办;积极参加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参与科普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工作,无黄、赌、毒、邪等现象。

8、爱岗敬业好干部: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贯彻执行镇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突出;作风扎实,谦虚谨慎,团结同事,受到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可。

9、贤良淑德好内助:镇域在职干部职工的妻子;政治觉悟高、思想品质好,能全力支持配偶的工作;能严把家庭监督关,保证配偶廉洁从政。

10、崇尚法礼好模范:知法、守法、普法,处事包容大度、有理让三分,邻里融洽、礼善待人;有公心、讲大局、识大体,尊崇法治、团结和谐;旗帜鲜明,敢于与损人利己、缠闹扯皮,蛮横霸道、撒泼耍赖,寻衅滋事、逞强斗狠、行事偏激等现象作斗争。

四、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91-1020日)。成立羊楼司镇“十好”先进人物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李正同志任组长,吕艳明、庞支农、李小军等同志任副组长,潘骙、张永新、刘如峰、高鸿儒、李依然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文明办,由高鸿儒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务,镇直各单位、村(社区)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召开评选动员会,广泛开展群众互评互议活动,激发群众热情,掀起评选工作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单位推荐(1021-1030日)。镇直各单位、村(社区)对照评选标准,通过集中推荐与个人自荐,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对本单位候选对象进行第一轮评选,产生候选对象3-5名。候选对象填写《羊楼司镇“十好”先进人物评选推荐表》(附件1),并撰写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

第三阶段资格审查(111-118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按评选条件,对镇直各单位、村(社区)报送的候选对象进行实地走访、综合审查、认真筛选、全面把关,每个类别评选出2名候选人,共计20名候选人。

第四阶段公众评选(119-1122日)。为扩大评选活动影响力,采取网络投票和工作小组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评选。网络投票:在镇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关注公众号:羊楼司镇人民政府)公示候选人名单和事迹材料,进行公众评选。公示投票期内,如有书面、实名投诉,应及时处理,并明确提出是否继续参选的意见。

第五阶段:组织审定(1123-1130日)。根据网络投票和组织考察,最后由镇党委审定“羊楼司镇十好’先进人物”获得者10名、“羊楼司镇十好’先进人物提名奖”获得者10名,并于11月底召开表彰大会进行授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羊楼司镇十好’先进人物”获得者予以3000元奖励;“羊楼司镇十好’先进人物提名奖”获得者予以1000元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活动,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评选的目的、意义,动员辖区内居民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二)严格评选标准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推荐对象,被推荐的对象要表现突出且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突出、感人的事迹,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和示范作用。

(三)坚持公开公正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宣传发动、单位推荐、资格审查、公众评选、组织审定的方式步骤进行评选,评选结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代表性、公平性。

(四)加强典型推介。各单位要根据本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类似的“好婆婆”、“好兄弟”、“好邻居”等评选活动,并将相关情况和活动图片报送到镇文明办,将文明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六、其他事项

1.候选人需提供的材料有:

1)《羊楼司镇“十好”先进人物候选人推荐表》。包括个人先进事迹简介,要求内容真实、事迹突出;

2)参选人要提供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用于推荐表)。其他能够反映候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高清电子照片5张(公众号宣传及投票选用);

2.每个参选对象只能申请一个类别先进人物的评选。

3.推荐表由候选人所在单位、村(社区)签字盖章后,于111日前交到镇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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