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防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开展全域环境整治的通知
关于在全镇开展全域环境整治的要求
一、全域环境整治范围
对全镇117平方公里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全面、彻底、持续的环境整治,不留整治的盲区死角。
二、全域环境整治重点
1、环境卫生。继续强化全镇范围内的垃圾清扫、收集、清运和处理等工作,全面完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化、规范化、制度化。
2、环境治理。加强对生活污水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的有效治理,促进全镇环境水平明显提升。
3、环境保护。对全镇范围内工业企业、采矿企业、花炮企业、家庭作坊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企业生产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进行治理;对采矿、取土、挖砂等造成的破坏逐步修复,确保全镇范围内山青水秀。
4、环境美化。逐步对全镇范围内公路、铁路、河道及公共场所宜绿化地段全面绿化,组织引导村组屋场因地制宜提升品味特色风貌,引导鼓励群众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全面开展美丽乡镇(街道)、美丽村庄(社区)、美丽屋场、美丽庭院创建。
三、全域环境整治目标
1、无裸露垃圾。加强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理工作,在可视范围内看不到堆放垃圾。
2、无污水直排。加强对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养殖污物的治理,全镇范围内无污水直排现象。
3、无乱堆乱放。建筑材料、生产工具、杂物杂堆、柴草竹木等堆放规范有序,整齐划一,无占用道路、占用公共场所等现象。
4、无杂草丛生。主要公路两侧,群众房前屋后、公共地段无杂草丛生,做到定期修剪或铲除。
5、无白色塑料垃圾。全镇范围内逐步杜绝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引导群众红白喜事不用一次性餐具、茶杯,力求全镇范围内看不到白色塑料垃圾。
6、无水面漂浮物。河港、水库、山塘、沟渠等水域,无水面漂浮垃圾,河场内植物上无漂浮悬挂物。
7、无非法畜禽养殖。对畜禽养殖要严格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三区。对禁养区的养殖场要依法全部拆除;对限养区的要分步转产、转业逐步拆除;可养区要规范养殖污染物的排放处理。
8、无断垣残壁建筑。公路、铁路、景区、景点周边可视范围内,无破烂穿顶空心房、杂屋、断垣残壁等建筑物,对破损无人居住、无所用途的房屋一律予以拆除。
9、无破损广告和牛皮癣。全镇范围内无破旧、过时的广告牌、宣传横幅、标语,所有宣传设施阵地要规范有序,对破损、过时、非法的各类宣传广告和牛皮癣一律拆除或清除。
10、无违建棚亭。汀畈集镇、渔潭集镇、雁峰集镇、沙坪集镇等街道和公路沿线一律将违禁棚亭拆除。
四、全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1、禁采。牵头责任单位:国土所、水管站、安监办,成立专项治理班子,对全镇采矿点、挖砂船、矿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加大违法开采的打击力度。
2、禁捕。牵头责任单位:林业站、畜牧水产站,按林业局下发的禁猎通告,全镇范围内均为禁猎区,禁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畜牧水产站和镇安监办要在全镇严厉打击炸鱼、毒鱼、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
3、禁伐。牵头责任单位:林业站。全镇的森林全部实行封山育林,对盗伐滥伐、毁林开垦、采矿取土、非法占用等破坏林地的行为,由林业部门依法查处。
4、禁塑。城镇规划建设环保站。全镇范围内拒绝生产、销售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城环站和各村(社区)要大力广泛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一次性塑料用品。从市下发全域环境整治通知之日起,镇域各站所,各村(社区)及辖区企事业单位,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茶具、餐具。
5、禁排。牵头责任单位:城环站、安监办、派出所。全镇禁止新建、扩建污染严重或不达标的生产项目。城建环保站和安监办要加强对全镇企业环境监测工作,重拳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联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6、禁炮。牵头责任单位:安监办、派出所。安监办、派出所及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把关审核烟花爆竹销售点,并进行安全监管。汀畈、渔潭、雁峰、沙坪集镇(街道)要参照城市做法,制订相应的集镇禁放通告,划定禁放区,设定禁放时段。农村红白喜事提倡只放小鞭炮,不放组合雷鸣炮,办事结束后一次内自动打扫干净。
7、禁建。牵头责任单位:城环站、各村(社区),全镇基本农田保护区、农村饮用水源区、自然保护区、生态脆弱区等区域,除修建必须的保护设施外,不得开展其它任何建设行为。中心集镇、县级以上公路两侧、河道两岸、水库安全控制区、旅游景区等区域未经规划同意,原则上不得审批农村居民建房。
8、禁养。牵头责任单位:畜牧水产站。按照省政府关于洞庭湖地区禁养工作要求,在全镇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在禁养区的养殖场限期全部拆除,全面禁养。
9、禁葬。牵头责任单位:民政办、国土所、城环站、村(社区)。全镇逐步推进殡葬体制改革,实行火葬、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要严厉打击修建活人墓、豪华大墓、乱埋乱葬等行为,开展“三沿六区”(沿公路、铁路、河道两侧和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无坟化治理。
五、全域环境整治工作措施
1、有效机制。全域环境整治工作列入各村(社区),镇域各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成立专抓、专管、专干工作班子,每个村(社区)都要建立一套严谨有序、操作性强的工作机制。
2、有工作经费。除市财政每年安排到村保洁经费外,各村(社区)每年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用于环境整治工作,村级要成立环境卫生理事会,以理事会的名义向受益群众适当收取小额卫生费,还可以发动社会知名人士、企业老板捐助、赞助,通过多种途径为环境整治提供资金保障。
3、有保洁队伍。各集镇、村都要有配备专门的保洁队伍,按人口总数的0.2%配齐保洁人员,专门从事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4、有设施设备。要尽力配备好必要的环卫设施和设备,对四个集镇建好一个高标准公共厕所,每户有垃圾分类桶,农村3至4户建好垃圾池,分区、分片配备清运车,并做好环保焚烧炉建设等工作。
5、有督查讲评。乡镇对村(社区)要实行每周(例会)汇报点评,每旬暗访通报,每月考核讲评,每季兑现奖罚,年底评奖授牌,推动全域环境整治工作平衡开展。
6、有奖惩机制。层层建立奖罚机制,总结经验,奖优罚劣,村(社区)建立户户参与的环境卫生评比制度,逐月进行评比,逐月张贴公布。
六、全域环境整治考核机制
成立市全域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潘德明任组长,镇人大主席胡军勇、副镇长王飞、市任副组长,市农技站、城环站、林业站、市畜牧水产站、国土所、交管站、民政办、水管站、派出所、安监办、新农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小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每季度考核。由镇全域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镇新农办、实事督查办,将各村(社区)和镇域内站所延伸的场所分为两大类别,对全域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明察、暗访,逐月打分、逐季汇总。加大环境整治工作在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权重,每季度分值相加决定年终考核总分。
2、每季度排名。根据逐月打分汇总情况,分别对各村(社区)和镇域内站所进行排名。
3、每季度讲评。每季度组织全镇环境整治工作讲评会,采取正、反现场会的形式进行讲评,总结经验,讲评正、反两面典型,好的会上介绍经验,倒数第一名的单位会上作表态发言,后两名的各村(社区)和后两名的镇域内站所要制定后阶段的整改方案。每季度考核讲评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到各村(社区)和镇域内站所,定为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4、每季度奖罚。每季度对取得前一、二、三名的各村(社区)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对取得前一、二名的站所各奖励1000元,对倒数第一、二名的村(社区)各罚款2000元,对倒数第一名的站所罚款1000元,所有奖金、罚款必须在讲评会上现场兑现。
5、每年启动处罚。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倒数第一名的单位,对主要负责人启动问责程序,连续三个季度排倒数第一名的单位,镇党委启动干部调整程序(外涉站所以党委政府文件报送上管局级单位,建议调整主要负责人)。
二零一陆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