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白羊田镇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白羊田镇 发布时间: 2020-06-10 15:08 浏览次数: 1

 

 

 

白政发〔2020〕11号

 

白羊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羊田镇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白羊田镇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3月10日

 

 

 

 

 

 

 

白羊田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印发

白羊田镇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同时也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迫切需要。为稳步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现常态长效,助力乡村振兴,按照上级相关部署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进一步充实、优化白羊田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陆晖任政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肖芳明任指挥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指挥长,全体办点干部、相关站所长及各村(社区)书记任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李望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社区)须成立相应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做到“三明确”:明确人员、明确目标、明确职责。

二、工作目标

切实建立健全“有队伍、有经费、有设施、有制度、有评比、有督查”的“六有”长效卫生保洁机制;逐步形成“垃圾治理、污水处理、畜禽圈养、生态维护、全民参与”的综合管护机制,达到全镇范围内村、组屋场“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清清爽爽”的工作目标。

三、重点任务

按照临湘市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整体部署,并结合我镇实际,本年度将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1.推行垃圾分类。按照“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集中、市处理”的管理模式,引导基础较好的村、组开展先试先行,逐步树立“可卖尽量卖、有害分开放、厨余要分类、投放应准确”的新风尚,进一步提高我镇群众对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率;按照市统一部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镇域范围内县、乡主干道沿线垃圾池的拆除工作,逐步实行“垃圾上门收集”。借鉴羊楼司镇雅团村“环境整治奖品超市”模式,力争本年度实现我镇垃圾回收奖励机制全覆盖。

2.推进厕所革命。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农户意愿,引导农户投工投劳和筹资共同推动改厕工作,尽快对本年度改厕工作开展前期“摸底”,力求“数据准确、布局合理、发挥实效”,保质保量完成市下达的年度改厕工作任务。同时,对2019年10月前已埋化粪池逐一登记到位,有问题的整改到位,无法整改的必须重新安装。

3.治理农村污水。按照《湖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和《湖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文件要求,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和农村生产生活污水的情况摸底调查,重点是房前屋后、沟渠塘坝和重要水源保护地,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恢复水生态;全面完成已规划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所有新建畜禽养殖场粪污必须达标排放。

4.筹措保洁费用。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文件精神,有序推进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工作。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环境卫生理事会的作用,按人平30–50元/年的标准收取卫生费,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同时此项工作将纳入对村(社区)年度综合绩效管理考核。

5.抓好规范建房。继续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坚持村民建房适度集中居住原则,严控新开基散户建房。严格坚持村民建房选址标准,执行村民建房“五有、三到场”规定。

6.推进移风易俗。按照“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的原则,各村(社区)要严格实行红白喜事报告制度,严禁搭台唱戏;条件成熟的村(社区)开展村级公墓山建设试点,禁止新增沿路坟墓,深入整治乱埋乱葬,建“活人墓”、“豪华墓”等突出问题,提倡火葬、生态安葬;按照临办〔2016〕56号文件精神,坚决落实全面禁炮禁塑等“九禁”规定。

7.争创特色亮点。在持续对现有亮点屋场进行提质改造的同时,集中资源力量再打造一批亮点屋场。对条件成熟、配套到位、基础良好的村(社区),全力支持创建岳阳、临湘两级美丽系列,通过持续发力,最终形成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的“五美”村、社(屋场)格局。

四、考核模式及结果运用

(一)月考核

1.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原则上每月对各村(社区)开展两轮明察暗访。对第一轮明察暗访中所发现的突出问题按2分/处扣分(总分100分),在第二周镇例会上以整改通知单形式分派各村(社区),整改时间2—3天。随后进行“回头看”,对各村(社区)已整改问题实行销号,对仍未整改的,在第一轮扣分的基础上,按3分/处进行叠加扣分,上不封顶,综合后形成当月通报,公布各村(社区)月排名,作为兑现“连带制”奖惩的重要依据。

2.“连带制”奖惩具体内容为:对月排名倒数一、二位的村(社区)分别扣除工作运转经费1000元;办点干部、党组织书记、分管责任人及包片干部,分别罚款100元/人。该款项用于奖励月排名前两位的村(社区)及相对应人员。

3.对连续两个月排名末位的村或社区,由镇纪委约谈党组织书记和分管责任人;对连续三个月排名末位的村或社区,将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二)季讲评

1.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工作讲评。会前,组织相关人员赴正、反典型现场进行观摩,并对正、反典型分别进行加/减分,标准为2分/次,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管理考核。

2.季讲评实行“奖二罚一”制,即:季排名前一、二位的村(社区),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对排名末位的村或社区扣除工作运转经费3000元,党组织书记在工作讲评会上作表态发言。

3.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末位的村(社区),相应办点干部、党组织书记、分管责任人及包片干部,取消本年度集体和个人评先评优资格。

(三)年评比

在全镇推行“镇评村、村评组、组评户”的管理考核长效机制。其中,“镇评村”,每月一次,结果在镇例会公布,兑现相应奖惩;“村评组”,每月一次,由村(社区)干部参与评比打分,结果在村(社区)公示栏公布,对保洁效果好的村(居)民组给予适当奖励;“组评户”,每月一次,结果在村(居)民组评比栏公示,进行积分累计制,年底,由各村(社区)根据积分情况,评比确定一批“清洁家庭”,并予以适当奖励。此外,镇将综合各村(社区)全年月考核排名及季讲评情况,形成年度排名,作为评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年度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