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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实施方案

来源: 白羊田镇 发布时间: 2018-12-11 11:24 浏览次数: 1

 

 

 

 

 

 

白政发〔2018〕70号

 

白羊田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打击违法违期非农建设行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维护农村土地利用管理秩序,规范设施农业发展,从2018年9月12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特制定镇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上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标本兼治,务求实效,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环境。

二、清理整治范围

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大棚房”等问题。在全辖区开展拉网式、台账式等形式的排查清理,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全面收集整理土地承包、流转、审批、备案等相关档案信息,找出问题节点,追查间题根源。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逐一建立问题台帐,为后阶段清理整治提供依据。

(二)坚决清理整治整改。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对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以及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作为清理整治重点,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坚决退房还地,恢复生产;对农业大棚看护房等生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超标的,要区分情况,做过细工作,切实加以整改。

(三)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建设“大棚房”等问题的责任主体,市国土资源局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肃执纪问责。在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问题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读职的公职人员,镇、村(社区)两级要严肃追责问责。

(五)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市农业、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作为,做好技术支撑和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

(六)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抓紧研究制定完善乡村产业振兴和设施农业等用地政策和管理办法。

四、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