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安街道2022年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长办发〔2022〕15号
关于印发《长安街道2022年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村(社区)、站办所、相关单位:
经党工委研究同意,现将《长安街道2022年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7月15日
长安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印发 |
长安街道2022年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工作考核细则
为了确保街道粮、油、棉、豆生产任务落实,经党工委会议研究,特制定2022年对村(社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核目标
根据临湘市下达我街道粮食、油菜、棉花、大豆生产任务和工作要求,严格对标对表,对各村(社区)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工作举措进行量化计分,实行排名管理。通过通报、督办、约谈、追责、兑现奖励等手段推动街道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任务落实。
二、考核对象
麻塘社区、集庄社区、杨田村、荆竹山村、路口铺村五个村(社区)。
三、考核内容
1.基础工作。检查村(社区)是否成立粮、油、棉、豆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制定粮、油、棉、豆生产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是否建立粮、油、棉、豆生产到户到丘块生产台账,并开展督促检查,对生产台账进行调查把关;是否及时报送粮、油、棉、豆生产工作信息,服从日常工作调度。
2.重点任务。一是全面完成集中育秧任务。分解落实临湘市下达集中育秧任务,落实集中育秧信息,安排村(社区)责任人员联点,进行全程管理,确保育秧质量,不折不扣完成生产面积。二是强化耕地抛荒治理。按照应治尽治的原则,对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基本农田全面排查治理,建立排查、整治、验收台账。三是加强耕地监管保护。以“田长制”为依托,全面落实耕地保护,按照粮食生产优先序,调整种植结构,对“非粮化”问题发现一起,治理一起。四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加强测土配方技术宣传推广,开展农户施肥调查,落实减量措施。
3.宣传工作。在粮、油、棉、豆播种前期召开部署动员会,落实种植主体,确定种植面积。利用电视、微信、短信、村村响等方式进行宣传造势,在人群密集区或交通要道制作宣传标识、标牌,并在村宣传栏开辟惠农奖补政策宣传。
4.加分。对举办现场会,承担示范项目,粮食监测点双季稻面积占比和产量较高的点(以统计部门的数据为依据),以及被临湘市以上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作典型推介的(会议发言、表彰通报、党报党刊、主流媒体宣传等),酌情予以加分。
5.扣分。在市本级、街道开展现场督查发现问题的均根据考核细则实行扣分。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在临湘市及以上督查中被通报批评的加倍扣分,约谈追责的一票否决。
四、考核方式
以街道农技站日常工作调度情况为基础,每季度开展一次明查;不定期进村入户了解或以电话调查的方式,掌握各村(社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打分评比。实行“督查一次、考核一次、通报一次、排名一次”。
五、结果运用
(一)季度考核
1.季度督查通报和考核排名情况呈报街道主要领导,并通报全街道。
2.对每季排名倒数第一名的村(社区)进行挂黄牌警告,责令作出情况说明,制定整改措施;对阶段性任务完不成,问题整改不到位,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倒数二名的村(社区),启动约谈问责。
3.对在上级检查中出现问题,因失职造成了重大负面影响的,报请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免职处理;对没有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的村(社区),报请街道对主要负责人作出组织调整;对出现连片抛荒1亩以上(含1亩)村(社区),对办点领导、干部、农技服务员、村(社区)支部书记进行约谈,连片抛荒2亩以上(含2亩)村(社区),对办点领导、干部、农技服务员、村(社区)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连片抛荒3亩以上(含3亩)村(社区),对办点领导、干部、农技服务员、村(社区)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连片抛荒4亩以上(含4亩)村(社区),报请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支部书记免职。
(二)年终考核
1.对村(社区)年度排名前一、二名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在市考核中受检村(社区)没有问题的每次奖励1万元,
2.对耕地抛荒治理实行以奖代投,按核实面积300元/亩发放。
3.纳入街道对各村(社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与各村(社区)评先评优挂钩。凡未完成粮食生产工作任务的村(社区)一律不纳入评先评优。
4.与耕地地力补贴及其他惠农补贴发放挂钩。
附件1:长安街道2022年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工作联点责任表
附件2:长安街道2022年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工作考核计分表
2022年7月15日
附件1:
长安街道2022年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工作
联点责任表
村(社区) |
联点领导 |
联点干部 |
农技服务员 |
杨田村 |
张曙斌 |
李 烨、陈 霞 |
沈有为 |
荆竹山村 |
胡跃虎 |
李 洁、李 平 |
詹凤泉 |
路口铺村 |
梅巧题 |
汪莎莎、乔 迪 |
陈爱国 |
麻塘社区 |
柴志慧 |
张柳静、陶 醉 |
黄建军 |
集庄社区 |
沈亚雄 |
骆美伶、李 成、汪双燕 |
李润平 |
附件2:
长安街道2022年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工作考核计分表
序号 |
考核 时间 |
分值 |
考核内容 |
扣分 |
得分 |
扣分原因 |
1 |
2月底至 3月上旬 |
7 |
1、粮食生产:是否成立领导小组,计0.5分;是否制定实施方案,计1分;是否对其进行了宣传,计0.5分。 2、早稻集中育秧:是否制定实施方案,计1分;是否召开动员会,计0.5分;是否建立干部联点负责制度,计0.5分;是否储备农资,计0.5分。 3、耕地抛荒整治:是否成立领导小组,计0.5分;是否制定实施方案,计0.5分;是否对其进行了宣传,计0.5分;是否建立耕地抛荒整治到户到丘台账,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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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月 |
13 |
1、早稻集中育秧:是否完成早稻集中育秧任务,计6分,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 2、早稻生产:是否建立早稻生产面积到户台账,计2分。 3、大豆种植:是否成立了领导小组,计0.5分;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计1分;是否召开了动员会,计1分。 4、棉花生产:是否成立了领导小组,计0.5分;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计1分;是否召开了动员会,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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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月 |
20 |
1、大豆种植:是否建立到户台账,计1分;是否完成种植任务,计8分,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 2、早稻生产:是否完成早稻种植任务,计10分,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 3、棉花生产:是否建立棉花生产到户台账,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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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月下旬7月上旬 |
25 |
1、晚稻育秧:是否完成晚稻育秧任务计7分,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 2、棉花生产:是否完成棉花种植任务,计6分,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 3、耕地抛荒整治:是否整治到位,计10分,未整治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4、中、晚稻生产:是否建立中、晚稻生产面积到户台账,计2分,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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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8月 |
16 |
1、油菜生产:是否成立了领导小组,计1分;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计2分;是否召开了动员会,计1分。 2、晚稻生产:是否完成晚稻种植面积计10分,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 3、秋冬种生产:是否制定实施方案,计1分;是否成立了领导小组,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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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2月 |
19 |
1、油菜生产:是否建立油菜到户台账,计3分;是否完成油菜种植面积任务,计12分,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 2、信息上报:是否按照时间节点上报信息,计4分,每次未及时上报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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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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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
1、举办现场会:临湘市级以上每举办一次加2分;街道每举办一次加1分。 2、承担示范项目:承担临湘市及以上示范推广项目加0.5分。 3、典型推介(会议发言、表彰通报、党报党刊、主流媒体等):临湘市级以上每推介一项加1分;街道每推介一项加0.5分。 以上项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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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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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 |
1、面积核实:在临湘市级以上抽样核查粮、油、棉面积,吻合率最低的扣2分。 2、督查通报:临湘市级以上通报一次扣3分;街道通报一次扣2分。 3、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负面影响被临湘市领导约谈追责的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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