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安街道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办发〔2022〕8号
关于印发《长安街道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站办所:
现将《长安街道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向街道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022年5月20日
长安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2年5月21日
长安街道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相关会议精神,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美化乡村环境,巩固提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临湘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墓地,革除丧葬陋习,推行规范安葬,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深化殡葬改革。
二、工作目标
对街道未按要求整治到位的违建墓地(穴)进行整治,依法去存量,坚决杜绝新增违建墓地(穴),恢复生态环境。本次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国道、省道、铁路及高速公路沿线两侧的可视范围;其他区域待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后,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进。
三、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街道决定成立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袁胤任顾问;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小军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委员柴志慧任常务副组长;沈亚雄、黄时星、张曙斌、王佑良、胡跃虎、梅巧题、张向荣、李文龙、沈军等党政领导为副组长,姚柏平、李云龙、陈 霞、李 琦、汪双燕、李 成、李少华、汪莎莎、舒 鹏、邹发斌、张泽洪、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民政办,由柴志慧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汪双燕。
四、整治标准
本次专项整治的违建墓地是指在整治区域内的“活人墓”和已葬墓(穴)。
(一)“活人墓”的整治标准及方式
“活人墓”是指:单穴或相对独立的多穴墓均未安葬遗体(骨灰)的墓地。整治标准:一律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和植被。整治方式:自行拆除或强制拆除。
(二)已葬墓的整治标准及方式
已葬墓是指:单穴或相对独立由多穴组成的墓地中已葬有遗体(骨灰)的墓地。整治标准:单穴墓(土葬墓)面积不超过4平方米,两个墓穴组成的墓地面积不超过6平方米;墓地墓碑高度不超过0.8米,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达到恢复植被、不影响生态环境、美观、目视不能判定为墓地的效果。
整治方式:针对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治理,采取“迁、拆、埋、挡”的方式综合整改。(1)迁。能够迁移的墓地一律迁移至合法公墓进行安葬且恢复植被。(2)拆。相对独立由多穴组成的墓地中已部分葬有遗体(骨灰)的,尽量拆除空穴。同时,拆除“穿衣戴帽”的墓碑、门楼、围墙、亭子、石狮、石凳、石台阶和超标拜台等装饰物,只保留碑文石。(3)埋。不能够迁移的墓地,拆除硬化物及附件,深埋不留坟头。提倡不立碑或立碑面积不大于0.48平方米、离地高度不超过0.2米的卧式碑;确需使用立式碑的,墓碑高度不得超过0.8米,碑体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4)挡。通过植树、植花、植草进行遮挡。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28日)。
1、召开会议。街道、村(社区)召开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措施、压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包片区制定工作计划;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包片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加强动员部署。有关工
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于5月25日前报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摸清底数。各村(社区)要对整治范围的相关情况按照本通知标准进行精准摸排核实,务必精确到村(社区)、道路和墓地地理坐标,填写摸排统计和整治进度表(见附件),摸排情况于2022年5月27日前报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宣传发动。组建党员专班开展“微宣讲”,包干负责,深入群众家中宣传、解释殡葬管理政策法规。充分利用村村响、电视、报纸、新媒体等载体,广泛开展殡葬法规政策、绿色安葬方式的宣传,确保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参与、支持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
(二)联合整治阶段。(5月30日—7月15日)
1、突出重点人群。“活人墓”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国企员工、“两代表一委员”、非公经济代表人士(以下简称“五类人群”)的违建墓地是本次整治的重点。所有“活人墓”以及涉及“五类人群”的违建墓地,整治完成时间为6月14日。已葬墓及“五类人群”以外其他人员的违建墓地,整治完成时间为7月15日。
2、建立整治台账。采取“一案一策”的方式,列出具体违法违规情形,明确整治依据、步骤时限、执法主体、处置措施等,做到整改一座、销号一座。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严
格按照时间节点,压实责任。街道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结束后,各村(社区)每天向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整治进展情况。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开展督查和调度。
3、妥处应急事件。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以政策宣传、说服教育为主,严禁简单粗暴、蛮干硬推,稳妥处置整治行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信访事件、社会舆情等。
(三)检查评估阶段(7月16日—8月7日)
整治工作完成后,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社区)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宣传发动、违规整治、应急处置、整治效果以及长效机制建立等进行评估验收。
六、职责分工
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督查督导和检查验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整治工作协调调度会;收集整治信息,通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梳理、研判、处置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街道殡葬事务的日常管理。
街道纪工委负责监督违建墓地监管方面的失职失责以及整治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依纪依法依规对不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财政所负责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
党建办负责动员基层党组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严格遵守殡葬法规和政策。
文明办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对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通过树立正面典型带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移风易俗工作整体推进。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在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调度下开展违建墓地及活人墓的拆除行动。
统战一线按照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要求,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实际,协助做好涉及民族和宗教人士违建墓地的整治工作。
综治办统筹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社会面安全风险管控,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派出所负责对干扰、破坏、阻碍专项整治工作的人员进行依法处理,并按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及时参与应急处突工作。
司法所负责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法律保障,指导组织调处整治工作中发生的矛盾纠纷。
林业站负责指导督促对违法占用林地建造坟墓、破坏林地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和查处。
信访办负责统筹协调来访群众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协助处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党政办负责督促有关站办所、村(社区)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深入扎实开展整治工作,重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措施落实和整治效果。
各村(社区)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整治工作负总责。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维稳处突工作预案,精准做好违建墓地具体摸排工作;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建立整治台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按照整治一座销号一座的原则做好整治工作台账,定期向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信息,严格落实违建墓地整治实施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充分认识违规墓地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抽调精干力量,全面做好专项整治实施工作,街道将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宣传到位、组织有力、措施精准、行动有效,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村(社区)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发现重大问题和线索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在整治过程中,要加强对殡葬政策的解读,主动适时发声,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相关站办所要服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调度,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坚持文明执法。各村(社区)要将宣传教育和严格整治违规墓地有机结合起来,依法处理、文明整治,做好群众教育疏导工作,防止发生过激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要做到证据充足、程序合法、处罚公正。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坚持“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要求,采取坟墓迁移、整改的方式深化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实现违建存量坟墓清零的工作目标;要健全殡葬基础服务设施体系,采取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红白理事会在建章立制、常态管理方面的作用,以及在禁葬坟区域设立禁葬标志等措施综合施策,压实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杜绝在禁葬坟区域新增坟墓。
(五)严格督查问责。在专项整治工作的各个阶段,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整治情况进行复核复查,对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整治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在限期再整改的同时,依纪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村(社区)和责任人责任;对“五类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治任务的,一律依纪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
附件:1.长安街道违建墓地摸排统计和整治进度表(活人墓)
2.长安街道违建墓地摸排统计和整治进度表(已葬墓)
长安街道违建墓地摸排统计和整治进度表(活人墓)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摸排统计情况 |
整治进度情况 |
备注 |
||||
墓地 编号 |
具体路段位置及地理坐标 |
墓主是否涉及“五类人员” |
墓主姓名 及联系方式 |
完成整治时间 |
整治负责人及 联系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摸排合计: 座(其中涉及“五类人员”的 座) |
整治合计: 座(其中涉及“五类人员”的 座) |
|
||||
说明 |
1.“墓地编号”一栏,由镇(街道)统一整理后予以编号; 2.“具体路段位置”格式:XX镇(街道)XX村(社区)+具体路段位置; 3.“五类人员”是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国企员工、“两代表一委员”、非公经济代表人士; 4.“完成整治时间”统一格式为2022.XX.XX |
附件2
长安街道违建墓地摸排统计和整治进度表(已葬墓)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摸排统计情况 |
整治进度情况 |
备注 |
|||||||||||
墓地 |
具体路段位置 及地理坐标 |
逝者姓名 |
已安葬穴位数 |
墓地具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是否涉及 “五类人员” |
截至 6月20日是否整治 |
··· |
··· |
截至 8月10日是否整治 |
整治方式 (填写序号) |
完成整治时间 |
整治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摸排合计: 座(其中涉及“五类人员”的 座) |
整治合计: 座(其中涉及“五类人员”的 座) |
||||||||||||
说明 |
1.“墓地编号”一栏,由镇(街道)统一整理后予以编号; 2.“具体路段位置”格式:XX镇(街道)XX村(社区)+具体路段位置; 3.“五类人员”是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国企员工、“两代表一委员”、非公经济代表人士; 4.“整治方式”一栏:1、迁移;2、拆除;3、深埋;4、遮挡; 5.“完成整治时间”统一格式为2022.XX.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