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长办发〔2021〕7号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
通 知
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与流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将2021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为全面完成我街道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以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免疫标识佩挂率为重点,统筹兼顾猪瘟、蓝耳、新城疫、狂犬病、羊痘等病种的免疫工作,按照统一时间、标准、行动的要求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确保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动物免疫标识佩戴率100%、免疫档案标准建立率100%、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
二、集中防疫时间
按照省、岳阳市、临湘市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2021年我街道春防集中免疫工作从3月上旬全面启动春季集中免疫,4月底前全面完成春季集中免疫工作。五月开展免疫效果评估。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防疫责任。各地应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组织领导,确保春防工作有序、有效进行,继续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生产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完善工作方案,层层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全面推行免疫告知和生产者自行免疫,免疫后建立免疫档案。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三个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畜禽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特别是监测户的免疫情况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必要时安排专人点对点做好各种疫苗的免疫注射。
(二)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大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力度。加大对市场、养殖场的排巡查和监测力度,加大泔水的管控力度。
(三)积极宣传,扎实做好免疫各项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发动力度,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宣传,让养殖户主动接受和参与防疫工作,要做好养殖场(户)猪瘟、蓝耳苗的免疫宣传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二是加强对养殖户的监管,公示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检疫人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公示防疫检疫申报电话和监督电话。三是规范免疫档案和可追溯体系。明确责任,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强化考核奖惩,对因免疫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动物疫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履行强制免疫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加强疫苗监管。动物防疫站要加强疫苗计划、调拨、使用、贮运、报废等环节的监管,对疫苗的保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冷链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要规范内部管理,做好疫苗台账和疫苗出入库管理,防止疫苗浪费,提高疫苗有效使用率。
(五)加强免疫技术培训和疫情监测。动物防疫站要严格执行免疫操作规程,搞好免疫技术培训和消毒工作,杜绝人为传播疫病。严格执行动物疫情报告制度,扎实开展动物疫情普查,严密开展监测工作,及时准确掌握辖区疫情动态并按规定上报疫情信息。对辖区内的动物疫病免疫副反应发生情况,免疫抗体不达标情况和免疫失败情况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反馈情况。
(六)加强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管。进一步加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宣传与监管力度,病死畜禽全部收集都无害化处理中心高温化制,做到应收尽收,严禁乱扔乱弃,从根本上切断传染源。
(七)加强动物疫情应急值守。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保证通讯畅通。加强入湘指定通道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值守,严格查证验物,索证索票,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四、加强工作督查
集中免疫期间,街道办公室对各地开展督查和指导,结合免疫效果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以查促免,以监定免”,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并将督查结果在全街道通报。
2021年3月15日
长安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