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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抓好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长安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 2020-08-18 16:46 浏览次数: 1

为确保长安街道实现全年粮食播种面积2.25万亩(其中早稻0.65万亩)、总产0.91万吨以上的目标任务,根据市有关会议精神,现就切实抓好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层层传导压实责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彭晓鹏同志为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办事处副主任胡跃虎同志为直接责任人,村(社区)支部书记为主要责任人,要统筹、有计划、有方案、保面积种植。要切实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确保街道粮食生产面积、总产不减少,质量不下降。要通过印发告农民书、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等形式,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国家耕地地力保护、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金融支持粮食生产、耕地抛荒取消补贴等政策,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稳定粮食生产

1、稳定扩大种植面积及奖励。采取水稻集中育秧,全程机械化作业等有效措施,降低种植双季稻的劳动强度与成本,引导农户“压单扩双”,恢复双季稻种植。街道0.65万亩早稻种植面积任务已下达到各村(社区),按上级统计验收面积进行奖励。奖励办法:对于种植双季稻者,验收后按每亩补贴200元(包含国家双季稻种植补贴),直接打卡发放到种植者。转变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向,重点发展优质高效粮食品种,防止水田调减粮食改种经济作物的倾向,旱地优先种植小麦、玉米、大豆等本地适宜的旱杂粮。农技站技术干部下乡进行技术指导,各村(社区)要将粮食生产任务精准落实到组、农户、丘块,早稻最终落实面积公示后作为双季稻补贴依据。

2、坚决遏制耕地抛荒。各村(社区)要摸清农户种植意向,发动农户自主种植双季稻,引导老、弱、病、残等无劳动能力户的承包田流转给种粮大户,对抛荒的零星田块,可以由村集体代种代管。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在保持原有承包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由村集体组织协调流转发展粮食生产;对弃耕一年以上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亩105元的发放。

3、严格组织核查。街道组织对耕地抛荒撂荒开展调查核查,及时通报核查结果,抛荒程度作为村(社区)粮食生产考核打分依据,并对抛荒村组、农户进行公示,作为暂停耕地力补贴的依据。建立早稻生产的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和约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