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
2019年度
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长安街道党工委领导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承担管党治党工作责任,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街道党建工作,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及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统筹区域发展。参与拟订市、街道两级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并统筹落实,负责促进辖区经济建设、项目发展工作,承担优化发展环境、采集企业信息、服务辖区企业、促进项目发展等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相关法规政策。
(四)实施公共管理。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城镇管理、控违拆违、征地拆迁等综合性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
(五)维护公共安全。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六)监督执法管理。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建立和健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市直执法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为街道发展服务。
(八)保障村(居)民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村(居)民自治平台,组织驻街道单位和村(居)民参与村社区建设、管理。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单位内设机构包括:
1、党政办公室
2、党建办公室
3、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农业农村办公室牌子)
4、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7、行政审批办公室
8、长安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挂林业管理站、水利管理站牌子)
9、长安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10、长安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11、长安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12、长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办事处本级决算(不包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第二部分
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909.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584万元,减少23.43%。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缩减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0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9.6万元,占99.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万元,占0.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2.8万元,占89.72%。项目支出196.3万元,占10.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09.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84万元,减少23.43%。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缩减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9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81万元,减少23.41%,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缩减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9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6.86万元,占36.68%;公共安全(类)支出3万元,占0.16%;教育(类)支出20万元,占1.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33万元,占12.23%;卫生健康(类)支出36.62万元,占1.93%;城乡社区(类)支出100.52万元,占5.29%;农林水(类)支出779.09万元,占41.01%;住房保障(类)支出31.16万元,占1.64%;其他(类)支出9.5万元,占0.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99.6万元,支出决算为1,8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82.39万元,支出决算382.39万元,完成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42.68万元,支出决算4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39.5万元,支出决算39.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年初预算4万元,支出决算4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30万元,支出决算30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71万元,支出决算1.71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196.58万元,支出决算196.5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年初预算3万元,支出决算3万元,完成预算100%。
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23.22万元,支出决算23.2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年初预算122.8万元,支出决算12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77.91万元,支出决算77.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年初预算8.4万元,支出决算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年初预算24.95万元,支出决算24.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11.68万元,支出决算11.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3.52万元,支出决算3.52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37万元,支出决算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年初预算60万元,支出决算60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44.42万元,支出决算44.4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项)年初预算562.53万元,支出决算562.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10.44万元,支出决算10.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9.71万元,支出决算9.71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年初预算47.03万元,支出决算47.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年初预算31万元,支出决算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年初预算71.95万元,支出决算71.95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2万元,支出决算2万元,完成预算100%。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31.16万元,支出决算31.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其他(类)彩票公益金安排(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年初预算9.5万元,支出决算9.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1.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31.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2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3.2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8万元,减少7.2%,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决算23.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2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2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95个、接待人次608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9.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5%。比上年减少26.92%,本年支出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5%。比上年减少26.92%,基本支出9.5万元,比上年减少26.92%,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办事处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19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5分,结果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6.3万元,执行数为19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办事处及下属各村、社区的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财政资金效益较为明显,通过系列活动的组织开展、工程项目的建设等,我办事处在解决办公设施、扶贫帮扶、保障性住房、安全饮水及村级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发现的主要问题: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细致、不够合理。
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调整预算。在设定量化细化的绩效目标时,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真正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单位性质为其他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3.3万元,用于召开办事处党工委会议,人数42人,内容为办事处日常例会,重大项目调度会,三级干部会议,年度讲评会议,扫黑除恶专项会议等;开支培训费9.82万元,用于开展党员集中学习培训,村(社区)干部培训,派出干部在外学习培训,在党校学习培训等人数,30人,内容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辆0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助学金: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