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预案
为积极应对暴风雨雪、低温冰冻等恶劣天气,切实做好我中心管辖公路防冻除雪、应急处突工作,建立健全恶劣天气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抢险救援,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维护社会交通次序稳定,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为目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域管理,协调联动”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防治结合、紧急优先、科学应对”的原则,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意识,按照“以雪为令、雪中路通、雪停路畅”的要求,采取专业力量与应急力量相结合、人工除雪与机械除雪相结合的方式,在中心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落实管理,全面完成公路灾害防治和应急处治任务。
二、组织机构
中心成立以中心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所属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3个应急职能小组、2个应急作业专班、3个应急突击分队。
(一)应急领导小组
1.机构组成:
组 长:罗喜军
副组长:姚剑锋 李玉虎 付 聪
成 员:中心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公路所正副所长及各部门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中心综合室,由中心综合室、党建办工作人员组成,中心党委秘书担任办公室主任,接受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直接领导。联系电话:3768207。
2.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公路发生暴风雨雪、低温冰冻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研究审批应急工作机制和工作预案,分析决定发布预警、启动预案和终止响应等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公路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灾情,决定请求当地政府支援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急领导小组管理所需的日常工作;传达上级应急指挥部及相关部门文件和信息,负责发布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命令;负责收集汇总灾害信息,起草发布灾情评估报告,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反馈应急工作情况;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向社会通报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消除不实报道造成的负面影响;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职能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3个应急职能小组,为抢修调度小组、交通维护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分别由应急领导小组3个副组长分管。
⑴抢修调度小组
1.机构组成:
组 长:姚剑锋
成 员:养护工程股、计划统计股
2.工作职责:
负责调度养护线路巡查工作,调查公路桥梁设施和路面除雪防滑情况,确定除雪防滑重点管控路段;负责储备和调度防冻、防滑、融雪等应急物质,负责配备和调度巡查、作业、除雪等机械设备;负责调度预警期公路站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协调和督导公路、桥梁、设施的应急抢修和路面除雪防滑应急处置;收集和上报巡查路况、应急抢修、除雪防滑等现场资料;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⑵交通维护小组
1.机构组成:
组 长:李玉虎
成 员:机务安全股、路产路权股、纪检监察室
2.工作职责:
负责调查监控各线路车辆通行情况,收集上报交通阻塞或中断信息,根据灾情及时制订车辆绕行和疏散方案,即时调整车辆通行路线;负责向社会群众与过往车辆发布预警、告示信息;负责组织阻断路段交通管制,维护抢修现场车辆通行秩序,为滞留途中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⑶后勤保障小组
1.机构组成:
组 长:付 聪
成 员:财务审计股、人事股、工会
2.工作职责:
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拨付;负责为抢险救灾人员提供生活保障,为滞留途中的车辆和人员基本生活需要提供帮助;负责应急药品、紧急医疗准备,做好应急抢险救灾人员伤病救护,协助滞留途中的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的救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领导小组决定,对参与应急抢险救灾的人员进行奖励或处罚,对因参与应急抢险救灾而致病、致残的人员给予相应补贴;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作业专班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2个应急作业专班,为路南作业专班、路北作业专班,分别由桃林公路站、乘风站组建,接受抢修调度小组工作调度,协助交通维护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应急工作。
⑴路南作业专班
1.机构组成:
队 长:谌国华
成 员:桃林公路站工作人员
2.工作职责:
负责路南片区(桃林公路站管辖)G353、S206、X015、X075、X089线共74.934km公路保畅,负责日常路况巡查与应急作业;负责防冻防滑应急物质的采购储备,负责铲雪铲雪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协助应急抢修调度、交通维护和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⑵路北作业专班
1.机构组成:
队 长:谢良雄
成 员:乘风公路站工作人员
2.工作职责:
负责路北片区(乘风公路站管辖)S203、S206、S301、X002线共107.008km公路保畅,负责日常路况巡查与应急作业;负责防冻防滑应急物质的采购储备,负责铲雪铲雪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协助应急抢修调度、交通维护和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急突击分队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3个应急突击分队,分别由建养中心机关、公路所机关、公路所应急中心组建,预案启动时调动,由应急领导小组直接领导。
⑴突击一分队
1、机构组成:临湘市公路建养中心机关工作人员
2、工作职责:负责协助路南片区重灾路段铲雪除雪等应急作业。
⑵突击二分队
1、机构组成:临湘市公路建养中心公路所机关工作人员
2、工作职责:负责协助路北片区重灾路段铲雪除雪等应急作业。
⑶突击三分队
1、机构组成:临湘市公路建养中心公路所应急中心工作人员
2、工作职责:负责重点路段应急抢修保畅作业,协助路南片区重灾
路段铲雪除雪等应急作业。
三、应急准备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做好值班安排,保持与上级领导和部门的信息畅通,加强信息采集和传递,掌握紧急情况,做好应急救援处置指挥协调工作所需车辆预安排及人员动员准备。
(二)抢修调度小组
做好融雪剂(或工业盐)、防滑砂、草袋等应急物资的采购和储备计划;做好作业车、除雪车、撒布机等机械设备的配备和检修安排,确定装载机、平地机等机械设备的租用意向;统筹配置标志牌、锥形筒、防滑链条、铁锹、扫把、反光背心、手套、雨鞋等设备工具;检查督促公路站(应急中心)按时落实到位。
(三)交通维护小组
熟悉区域范围内公路网分布情况,及时掌握各线路通行状况;配备交通维护通讯工具(对讲机)4台,检查确认公路站(应急中心)交通维护标志牌的配置数量。
(四)后勤保障小组
安排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做好应急人员在外生活就餐预安排,对接协调急救、医疗、保险等部门联动机制,配备止血、止痛、消毒、退烧、防失温、抗休克等紧急药品和用品。
(五)应急作业专班
每个公路站成立一个应急作业专班。安排作业人员9人;配备作业车(农用车或皮卡车)4台、撒布机1台、防滑链条4套;意向租用装载机(或平地机)2台;储备融雪剂(或工业盐)4吨、防滑砂40方、标志牌10套、锥形筒100个、铁锹30把、扫帚30把、反光背心40件、手套40双、雨鞋40双。
(六)应急突击分队
学习公路安全生产作业规程,熟悉铲雪除雪、抢险救灾工作要求,关注气象信息,随时准备听候动员指令。
第一、二突击分队分别由中心机关和公路所机关组建,各安排突击队员18人,应急抢修救灾时,其物资、工具由公路站提供,需提前做好人员出动车辆准备。
第三突击分队由应急中心组建,安排突击队员6人;配备作业车1台(农用车或皮卡车)、除雪车1台、撒布机1台、防滑链条3套;储备融雪剂4吨、防滑砂20方、标志牌6套、锥形筒60个、铁锹10把、扫帚10把、反光背心20件、手套20双、雨鞋20双。
四、应急预警
(一)预警级别
依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预警信号的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Ⅳ级蓝色预警: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有影响。
2.Ⅲ级黄色预警: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有影响;或者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3.Ⅱ级橙色预警: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有较大影响;或者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4.Ⅰ级红色预警: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有严重影响;或者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二)预警发布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市政府、主管或相关部门预警信息后,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
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天气预报和上级预警信息,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确定发布预警时间、等级、范围及应急响应形式;
中心预警信息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文件通知、联络电话、工作微信群等渠道发布。
五、应急响应
根据天气预报信息,各应急小组做好各项应对准备,组织应急队伍和运输车辆、机械设备进入临战状态;根据中心预警信息及预案启动通知,按相应等级及时组织应急响应。
(一)Ⅳ级蓝色预警:由公路站组织应急作业专班进行处理,及时清扫铲除桥面及坡道积雪,当路表温度在0℃以上时,经车辆行驶或气温变化地表面积雪自然消除,可不做其他特殊处理;当路表温度低于0℃以下时视情况而定,重点桥梁和路段应撒少量融雪剂,必要时可安排撒布车在全线进行一次大范围、小剂量的撒布工作,撒融雪剂剂量可控制在20克/平方米以下。
(二)Ⅲ级黄色预警:由公路站组织应急作业专班、第三突击分队(应急中心)进行处理,以撒融雪剂除雪为主,当降雪厚度至6毫米时开始撒融雪剂,每平方控制在20克为宜,重点桥梁和路段人工配合除雪;当路表温度低于0℃以下时,待降雪结束后,出动铲雪车配合撒布溶雪剂(20g/㎡),撒布融雪剂总量控制在每平方40克为宜,清除路面积雪。
(三)Ⅱ级橙色预警:由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应急作业专班、突击分队、职能小组进行处理,当降雪厚度至10毫米时,一般路段开始撒融雪剂(40g/㎡);桥梁和坡度重点路段,出动机械和人工配合清除路面积雪,分车道清雪后,撒布融雪剂(20g/㎡);当路表温度低于0℃以下时,重点路段撒布防冻防滑料,保证公路畅通;待降雪结束后,铲雪车、人工配合撒布溶雪剂(20g/㎡),撒布融雪剂总量控制在每平方60克为宜,彻底清除路面积雪。
(四)Ⅰ级红色预警:由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应急作业专班、突击分队、职能小组,结合乡镇、部门及社会力量协助处理,当降雪厚度至15毫米时,出动机械和人工配合清除路面积雪,分车道清雪后,开始撒融雪剂(40g/㎡),必要时重灾路段申请乡镇、部门及社会力量支援协助;当路表温度低于0℃以下时,重点路段撒布防冻防滑料,或设置保紧急停车带,保证通行车辆安全;待降雪结束后,铲雪车、人工配合撒布溶雪剂(20g/㎡),撒布融雪剂总量控制在每平方60克为宜,彻底清除路面积雪。
六、作业安全
1.雪天道路未封闭情况下,由小组成员在重点路段设置提示牌,提醒司乘人员注意安全。
2.除雪工作需要封闭作业时,必须规范地摆放醒目、齐全的标志,拉好警戒线,禁止作业人员出界作业,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3.下雪天气巡检、作业车辆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路面冰雪覆盖厚度(压实厚度)超过3厘米时,车辆必须加挂防滑链。
4.在巡查过程中,车辆应行驶在行车道,驾驶员必须时刻注意车辆行驶状态,集中注意力,不许出现与驾驶无关的其他动作,副驾驶人员重点观察前方路面的积雪程度以及协助驾驶人员完成其他动作;所有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仔细观察,确保除雪工作安全、到位。
5.下雪天气作业车辆严禁停放在高边坡、桥涵路段。
6.每次进行防滑处理后,必须进行防滑物资清查,并及时补充坡道、桥面等路段的防滑材料,确保防滑物资的供给。
7.所有施工路段,必须按照规定设置施工标志、安全标志,安排专人负责该路段交通疏导工作。
8.上路除雪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穿着反光背心,确保除雪人员的安全。
9.除雪防滑作业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发生车辆拥堵,若发生车辆拥堵情况,工作人员及时向受阻司乘人员通报路况情况和除雪进展情况并耐心解释和安抚,避免不稳定情况的出现。
10.如遇小雪时清扫车快速开路,人工配合完成清扫。应急队伍保证路口、紧急停车道等清雪任务。如出现中到大雪时,路面积雪厚度较大时,应首先利用推雪铲,除雪车(改装雪板)将超车道积雪推到离行车道上,随后扫雪车配合作业。
七、响应终止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八、信息报告
1.各站建立应急值班值守制度、信息报告制度,保证电话畅通。
2.各小组及时向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下列紧急情况:
⑴ 公路交通中断、车辆滞留的情况;
⑵ 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求援的情况;
⑶ 可能引起重大事故、灾害的隐患的情况;
⑷ 需要中心或上级给予支持的情况;
⑸ 应对灾害与求援的其他紧急情况。
3.各单位接到紧急报告后,应根据事件程度逐级上报,重大以上事件可越级上报。接到重大以上突发事件1小时内向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有关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相关单位通报。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漏报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在接到险情发生或可能发生险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向中心主任或有关领导报告,中心必须在1个小时以内上报市政府和主管部门,同时启动突发公共应急预案。
九、行动要求
1.本预案所涉及的人员通信工具在冰冻期间必须保证随时畅通。
2.通知到的各单位、各小组或各突击队,应听从指挥,行动迅速,带齐必须用具、设备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3.应急人员通知待命的,应做好一切准备,随时增援,如无重要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外出。
4.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各工作小组在组长的指挥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并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处理工作有序、高效。
5.应急人员应熟悉作业工作要求及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6.预案启动后,一切服从救援抢险需要。
7、严格工作纪律,对出现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社会影响的部门及个人将予以严肃处理。
8.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