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交科信规〔2026〕1号)
HNPR-2026-15002
湘交科信规〔2026〕1号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
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1月4日
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与加强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管理,提升科技创新赋能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及国家、省级科技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省交通运输科技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科技项目是指由交通运输厅审批立项并列入厅科技项目年度计划,获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围绕湖南省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技术需求,组织开展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科研活动。科技项目分为重点科技项目和行业引导项目。
第三条 科技项目管理遵循权责清晰、程序规范、公正公开、监督有力、绩效导向的原则,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提升科技资源配置效率。
第四条 科技项目管理包括立项管理、合同管理、实施管理、验收管理、经费管理、成果管理与转化、监督检查等环节。
第五条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科技项目的立项审批、经费补助、过程监督、验收组织,推动成果转换。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属行业发展机构或厅机关业务处室分别负责本地区、本业务、本单位领域科技项目初审推荐;厅属行业发展机构,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负责本单位科技项目立项申报。项目承担单位(含项目牵头单位与项目参与单位)负责筹集配套资金、组织项目实施、推进成果转化应用。
第六条 使用国、省财政资金的交通运输重点工程,其科研工作应与工程可行性研究同步进行,并同步编制科技项目及科研经费预算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批。
第二章 立项管理
第七条 立项条件:
(一)符合科技工作方针政策、交通运输发展趋势及行业发展规划,有助于提升行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能源、新材料与交通运输融合,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效,具有良好的推广应用前景,成果转化可行性强,预期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显著;
(二)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先进可行;
(三)项目承担单位具备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研究团队,拥有完成项目所需的基础及支撑条件,前期准备工作充分;
(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具备项目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两项;
(五)自筹资金落实到位。
第八条 立项范围:
(一)交通运输行业应用基础技术研究,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研发;
(二)交通运输行业基础设施、交通装备、运输服务、智慧交通、平安交通、绿色交通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
(三)推动交通运输管理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的软科学研究;
(四)重大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
第九条 立项实行揭榜挂帅制。立项流程:
(一)选题确定。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交通运输行业建、管、养、运中的科技难题。由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主管部门向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属行业发展机构、厅机关业务处室及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征求选题意见。经调研、咨询、比对后,拟定选题范围和研究内容。
(二)项目申报。申报单位依据选题范围,填报《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出具自筹资金和依托工程证明,按地区隶属或业务归口关系报送市州交通运输局、厅属行业发展机构或厅机关业务处室。
(三)初审推荐。市州交通运输局、厅属行业发展机构或厅机关业务处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推荐至厅科技主管部门。项目推荐单位不得作为所推荐项目的承担单位。
(四)项目审查。厅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评审内容涵盖研究内容、目标、技术路线、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进度计划、经费预算、承担单位的研究基础及科研团队力量等。评审意见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确定的主要依据。
(五)项目立项。根据项目审查情况,由厅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立项建议,报请厅领导审批和厅党组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由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立项并下达年度科技项目计划。
第三章 合同管理
第十条 科技项目实行合同管理。项目牵头单位应在年度科技项目计划下达后30日内与省交通运输厅签订《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可撤销项目或重新遴选项目承担单位。项目任务书期限一般为1-3年。
第十一条 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承担科技项目的,应在任务书中明确各方的任务分工、经费分配及知识产权归属等事项。
第四章 实施管理
第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的有关主管单位或部门应督促落实配套资金与条件,协助厅科技主管部门加强过程管理。项目牵头单位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应严格按照任务书要求组织开展研发工作,并协调各参与单位的研究活动,确保任务完成与实施效果。
第十三条 实施周期超过18个月的科技项目须实行年度实施情况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任务书执行期间每年12月31日前向厅科技主管部门和项目推荐单位(部门)提交《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年度实施情况报告》(附件3)。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承担的科技项目,由项目牵头单位承担实施过程中的主要责任与义务。
第十四条 厅科技主管部门会同项目推荐单位(部门)对重点科技项目组织开展中期评估,行业引导项目自行开展中期评估并报厅备案。项目承担单位应做好中期评估相关自查工作。
第十五条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间,任务书约定的项目承担单位、主要承担人(项目组前3名成员)、考核指标、执行期限、依托工程、合同经费等重大事项,原则上不得变更。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原因确需调整的,应履行变更程序。
第十六条 项目任务书变更应向省交通运输厅报送变更申请函(见附件4)。一般事项变更应报厅备案后实施;重大事项变更必要时由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专家论证,经厅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 项目执行期限延长一般不得超过1年;项目组成员变更人数不得超过原总人数的1/3。所有变更申请须在项目任务书到期6个月前提交,否则不予受理。未经备案或批准不得擅自变更任务书内容。
第十八条 科技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交通运输厅有权解除或终止任务书:
(一)国内已产生相同或更高水平同类科技成果;
(二)项目依托条件发生变化导致无法执行或不宜继续执行;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项目任务书无法继续履行;
(四)项目承担单位拒不接受省交通运输厅管理、不按要求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五)项目执行期满后3个月内未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
(六)因其他事由导致项目不能执行或不宜继续执行。
第十九条 因第十八条第(一)、(二)、(三)、(六)项情形解除或终止任务书的,经厅科技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审核,按已完成工作量结算费用,视情收回多余补助资金,已完成部分可申请验收结题。因第(四)、(五)项情形解除或终止任务书的,省交通运输厅可收回全部补助资金,并将项目牵头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纳入科研信用档案。
第五章 验收管理
第二十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执行期满后3个月内向厅科技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验收程序:
(一)项目承担单位提交《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5),附验收资料,经项目推荐单位(部门)初审盖章后报厅科技主管部门复审。验收资料包括:
1.研究工作总结报告;
2.技术研究报告;
3.经费使用财务报告、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需提供由第三方财务审计专业机构出具的项目整体审计报告(高等院校内部审计的,需提供各科目经费使用凭证);
4.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如有);
5.设计与工艺图表(如有);
6.质量标准(企业、行业、国家、国际,如有);
7.国内外同类技术的背景材料和对比分析报告,并根据需要提供省、部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结论报告;
8.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用户使用情况证明材料;
9.涉及环保、劳动安全等问题的科技成果,需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告或证明;
10.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的完整名单。
(二)经审查符合验收条件的科技项目,由厅科技主管部门会同项目推荐单位(部门)、厅财务审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厅财务审计部门组织对项目提供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进行复核;经审查不符合验收条件的科技项目,将验收材料退回项目承担单位,待完善后重新提交验收申请。
(三)通过验收的科技项目,由省交通运输厅颁发《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验收证书》(见附件6)。
第二十二条 验收结论分为“通过”、“不通过”、“结题”。
(一)通过验收。经形式审查和专家组评审,综合得分60分(含)以上验收结论为“通过”。其中,60分(含)至90分为合格等次,90分(含)以上为“优秀”等次。
(二)验收不通过。经形式审查和专家组评审,综合得分60分以下的项目,验收等次为“不合格”。“不合格”的项目在初次验收后3个月内按期提交整改材料并经专家组复核达到60分的,按验收“通过”处理;未提交整改材料或整改材料经专家组复核仍未达到60分的,按验收“不通过”处理。存在验收资料弄虚作假、擅自变更考核目标或研究内容、经费使用存在严重问题等情形之一的项目,按验收“不通过”处理。
(三)结题。因不可抗力或条件变化未完成任务书约定目标任务的按照结题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于无正当理由未通过验收的科技项目,省交通运输厅收回全部补助资金,项目牵头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纳入科研信用档案。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四条 科技项目经费来源包括财政拨款、依托工程配套资金和承担单位自筹资金等。财政拨款发挥引导作用,鼓励各单位多渠道筹措科技项目经费。
第二十五条 科技项目经费使用范围:
(一)列入厅科技进步与创新项目计划的研究;
(二)项目评审论证与咨询;
(三)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
第二十六条 科技项目经费须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涉及政府采购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研究所需常规非易损设备购置不得列入项目研究费用。
第二十七条 省交通运输厅对列入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的项目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补助标准》(见附件7)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资金,随年度科技项目计划一并下达。重点科技项目补助资金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分期拨付,通过中期评估后拨付60-80%,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部分;行业引导项目补助资金在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拨付。
第七章 成果管理与转化
第二十八条 科技成果指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设计、新结构、新标准、计算机软件、专利、论文、专著等。
第二十九条 实行科技成果登记制度和公布制度。通过验收的科技成果,项目牵头单位应在3个月内向厅科技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厅科技主管部门定期公布科技成果。科技成果归属关系存在争议或其公布、发表将影响专利申请或其他知识产权保护的,将暂不对外公布、发表。
第三十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和有关项目数据管理规定,将项目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
第三十一条 项目知识产权的创造、使用、保护、归属与管理,依照《交通运输行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发表学术报告、论文、专著等时,无论个人和单位,须标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项目”及项目编号,英文标注:“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gram of Hunan Provincial Departmant of Transportation”,且不得影响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
第三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有关规定,积极推广科技成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对适宜转化的科技项目,项目任务书中应包括成果转化方案,明确项目牵头单位促进成果转化的责任和义务;科技项目验收意见中应提出今后科技成果转化建议。
第三十三条 省交通运输厅定期发布《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成果推广目录》,通过验收和具有推广价值的科技成果均可申报。列入推广目录的成果推广有效期为三年。
第三十四条 列入《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成果推广目录》的科技成果,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省交通运输厅标准化项目予以支持。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建立和完善科技项目评估制度,省交通运输厅对任务书执行、经费使用和成果转化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逐步建立科技项目后评价机制,为加速成果转化提供依据。
第三十六条 对于科技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造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科研信用档案。
第三十七条 对科研失信和违规行为,处理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视情况纳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对各类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未尽事宜,参照省直科技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6年1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湘交科教规〔2022〕10号)同时废止。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附件:1.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申请表及可行性研究报
告编写提纲
2.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任务书
3.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项目年度实施情况报告
4.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项目任务书内容变更申请函
5.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
6.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验收证书
7.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补助标准
|
附件1 |
|||||||||||
|
年度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申请表 |
|||||||||||
|
项目 名称 |
|
联 系 人 |
|
||||||||
|
联系电话 |
|
||||||||||
|
类别 |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
所属领域
|
①公路工程;②桥隧工程;③港航工程;④轨道交通;⑤综合交通运输;⑥平安交通;⑦绿色交通;⑧交通信息化;⑨交通管理;⑩其他 |
||||||||
|
承 担 单 位 |
|
主要 研究 人员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专 业 |
||||||
|
|
|
|
|||||||||
|
依托 工程 |
|
||||||||||
|
起止 年月 |
|
总 经 费 |
万元 |
项目 负责人 |
|
|
|
||||
|
申 请 厅补经费 |
万元 |
||||||||||
|
目的 意义 和 国内 外的 动态 |
|
||||||||||
|
关键 技术 问题 和 预期 水平 效益 |
|
||||||||||
|
研究 基础 及 主要 措施 |
|
||||||||||
|
经费 概算 及 经费 来源 |
|
||||||||||
|
申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科技主管部门意见: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一、研究目的、意义及国内外概况。
二、前期科研(开发)工作情况、现有基础和条件。
三、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实施的具体内容及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进度安排及完成期限,拟采取的技术路线,与后续技术改造或基本建设计划的衔接,有关技术经济指标)。
四、项目承担单位及参加单位概况(包括单位概况,承担单位分工,项目主要负责人和研究人员情况)。
五、项目依托工程情况及必要支撑条件,不需依托工程的请予以说明。
六、项目经费估算及经费来源,包括项目总经费和年度经费预算,经费构成(含省交通运输厅补助经费、工程配套试验研究经费和自筹经费等,见附表)。
七、项目预期目标及经济、社会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九、申报单位签章。
附表
《 (项目名称) 》经费预算表
|
经费预算投入(万元) |
经费预算支出(万元) |
||
|
合 计 |
|
合 计 |
|
|
1.厅科研补助拨款 |
|
(一)直接费用 |
|
|
2.依托工程配套经费 |
|
1.设备费 |
|
|
3.科研单位自筹 |
|
2.业务费 |
|
|
4.银行贷款 |
|
3.劳务费 |
|
|
5.其他 |
|
(二)间接费用 |
|
|
|
|
1.管理费 |
|
|
…… |
|
2.绩效支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的文件相关规定填写本表格。其中,间接费用按照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500万元及以下的不超过30%,500至1000万元的不超过25%,1000万元以上的不超过20%。
附件2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
任 务 书
|
项目名称: |
|
|
推荐单位: |
|
|
牵头承担单位: |
|
|
项目负责人: |
|
|
起止年限: |
年 月至 年 月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制
年 月
填写说明
一、本任务书甲方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二、本任务书乙方为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多个单位可视情增列。
三、项目推荐单位为有关市(州)交通局(委)、厅机关处室或厅直单位。
四、本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和项目推荐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项目执行和检查、评估、验收的依据。
五、本任务书内容参照项目申请材料,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晰,外来词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六、本任务书表格内容较多的,请自行添加附页。
七、本任务书统一用A4纸张双面打印,统一于左侧装订成册。
一、研究的目的意义和国内外概况
|
(一)研究的目的意义
(二)国内外概况
|
二、项目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要解决的技术难点和问题)
|
(一)目标
(二)主要研究内容
(三)依托工程
|
三、主要考核指标
|
(一)主要技术指标
(二)主要经济指标
(三)提交的成果及形式
(四)成果转化方案
(五)其他考核指标
|
四、计划进度(按半年安排进度,明确半年内完成的目标)
|
|
五、本项目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的归属与保护
|
本项目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其归属、管理和使用按照《交通运输行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约定) |
六、项目经费预算
|
科目 |
合计 |
厅拨经费(万元) |
自筹经费(万元) |
|
一、经费来源合计 |
|
|
|
|
1.国家、部、省拨款 |
|
|
|
|
2.厅拨经费 |
|
|
|
|
3.自筹经费 |
|
|
|
|
其中:科研单位自筹(含依托工程配套经费) |
|
|
|
|
其他(注明来源) |
|
|
|
|
二、经费支出合计 |
|||
|
(一)直接费用 |
|
|
|
|
1.设备费 |
|
|
|
|
2.业务费 |
|
|
|
|
3.劳务费 |
|
|
|
|
(二)间接费用 |
|
|
|
|
1.管理费 |
|
|
|
|
2.绩效支出 |
|
|
|
说明:凡须依托工程配套资金的,应提供依托单位配套经费来源证明(模板附后)。
七、承担单位分工及经费分配指标
|
(一)承担单位分工
(二)经费分配指标(明确总经费分配指标,特别注明厅补经费如何分配)
|
八、项目参加人员表
|
|
姓名 |
单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职务 |
专业 |
主要承担工作 |
签名 |
|
负责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要研究人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九、共同条款
签约各方共同遵守《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1.项目执行过程中,乙方如需修改任务书条款,应根据湖南省交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甲方提出包括变更内容及理由的书面报告,并附项目保证方意见,经甲方审核批复后方可实施,未接到正式批复前,双方仍按原任务书条款履行。
2.因乙方原因致使项目任务不能执行,甲方有权中止项目,并视情况收回(包括从其它渠道扣回)所拨经费。
3.甲方监督经费的使用,凡不符合规定的开支,甲方有权拒付或在拨款中扣除。
4.甲方提出变更任务书有关内容时,要与乙方及保证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任务书执行过程中,甲方无故中止任务或不履行任务时,所拨经费不得收回。
5.甲方及推荐单位应协助解决任务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任务书正式文本甲方和乙方(第一承担单位)各存两份,其他承担单位和推荐单位各存一份。
7.本任务书在各方签章后生效,规定内容执行完毕并通过验收后,任务书自动失效。
十、任务书签订各方
|
甲 方: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专用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乙 方:(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联系电话:
财务负责人(签章):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年 月 日 |
|
项目推荐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计划项目
配套经费来源证明
(单位全称),为
项目提供 万元(大写)配套资金,资金来源为 。配套资金主要用于:
(填写具体预算支出科目)。
特此证明!
出资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
实施情况报告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牵头承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 荐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止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制
年 月
填 报 说 明
一、按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和信息,确保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真实、有效,表述应准确、严谨,数据真实有效,相应栏目填写完整。
二、申报书应为A4开本的打印稿,一式2份。报告模板可从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www.hnjt.gov.cn/)下载。
三、各栏目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四、附件包括:
1.项目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印件;
2.依托工程配套资金、项目承担单位配套资金到位及使用证明材料,如银行进账单、资金支出明细表及台账等;
3.相关阶段性成果及证明材料,其中包括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
|
一、项目概况 简述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的背景、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总经费及部拨经费、牵头承担单位及参加单位等项目基本信息。 |
|
二、项目执行情况 (一)项目研究进度 对照任务书上的计划安排及科技项目管理要求(是否按照时间节点开展项目研究、是否按时提交纸质版材料、是否按时填写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等)。 (二)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简述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三)项目研究力量投入情况 对照任务书的研究人员、研究条件投入情况或依托工程落实情况。 |
|
三、项目组织管理工作 简述描述项目组之间交流情况;项目组之间研究资料共享情况。 |
|
四、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省厅全额拨款的项目,阐述项目经费规范、合理支出的保障条件和措施。 含依托工程配套和自筹经费的项目,阐述项目经费实际到位情况、经费实际使用情况,填写经费使用情况表(见附表),并附项目财务明细账。 |
|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是否存在研究内容、参加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人员等内容变更及其他问题,具体的整改措施。 |
|
六、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
附表
项目财务明细账目
单位:万元
|
科目 |
总经费 |
调整后的总经费预算 |
总经费 |
厅拨经费预算 |
调整后的厅 |
厅拨经费使用 |
|
(一)直接费用 |
|
|
|
|
|
|
|
1.设备费 |
|
|
|
|
|
|
|
(1)购置设备费 |
|
|
|
|
|
|
|
(2)试制设备费 |
|
|
|
|
|
|
|
(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 |
|
|
|
|
|
|
|
2.材料费 |
|
|
|
|
|
|
|
3.测试化验实验加工费 |
|
|
|
|
|
|
|
4.燃料动力费 |
|
|
|
|
|
|
|
5.差旅费 |
|
|
|
|
|
|
|
6.会议费 |
|
|
|
|
|
|
|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
|
|
|
|
|
|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 知识产权事务/印刷费 |
|
|
|
|
|
|
|
9.劳务费 |
|
|
|
|
|
|
|
10.专家咨询费 |
|
|
|
|
|
|
|
11.其他支出 |
|
|
|
|
|
|
|
(二)间接费用 |
|
|
|
|
|
|
|
1.管理费 |
|
|
|
|
|
|
|
2.绩效支出 |
|
|
|
|
|
|
|
经费支出合计 |
|
|
|
|
|
|
注意:列2“调整后的总经费预算”、列5“调整后的厅拨经费预算”由经费预算有调整的项目填写,经费预算无调整的项目可不填。
附件4
单位名称
关于申请变更厅科技创新项目《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XXXX)任务书内容的函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XX年科技创新项目计划的通知》(文号),我单位牵头承担科技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XXXX),根据该项目实施情况实际需要,拟申请对项目任务书内容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变更内容及理由
附件:项目合同
项目承担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
|
|
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 |
|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项目承担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起止时间: 年 月 年 月 |
联系人: |
|
建议验收时间: |
电话: |
|
项目完成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果: |
|
|
验收技术文件清单:
|
|
|
申请单位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公章) |
|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主管部门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
附件6
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验收证书
湘交科验字( ) 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完成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研究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验收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验收批准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一、项目考核目标 |
|||||
|
二、技术经济指标 |
|||||
|
三、任务完成情况及预计产生的效益 |
|||||
|
四、经费使用情况 |
|||||
|
项目 经费 |
总经费 |
部门拨款 |
地方拨款 |
自筹经费 |
贷款 |
|
|
|
|
|
|
|
|
实际 情况 |
总经费 |
部门拨款 |
地方拨款 |
自筹经费 |
贷款 |
|
|
|
|
|
|
|
|
情况 说明 |
|
||||
|
五、提交验收的文档资料 |
|||||
|
六、验收意见 |
|||||
|
|
|||||
|
七、主持验收单位意见 |
|||||
|
项目名称:
单位盖章: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
|||||
|
八、组织验收单位意见 |
|||||
|
项目名称:
单位盖章: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
|||||
九、主要研制人员名单
|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职称 |
专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十、验收委员会名单
|
序号 |
验收会职务 |
姓 名 |
单 位 |
所学专业 |
现从事专业 |
职务职称 |
签 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7 |
|
湖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补助标准 |
|
项目类别 |
研究类别 |
补助标准 |
|
|
科技项目研究 |
重点科技项目 |
应用型研究(有依托工程) |
50-100万 |
|
行业引导项目 |
应用型研究(有依托工程) |
10万 |
|
|
理论型研究(无依托工程) |
10万 |
||
|
科研成果转化 |
推广应用 |
5万 |
|
|
制订地方标准 |
10万 |
||
|
修订地方标准 |
5万 |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6年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