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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湘市革命军事文物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 2024-04-23 18:17 浏览次数: 1

  关于临湘市革命军事文物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红色基因和军史场馆建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书记沈晓明关于湖南革命军事馆文物征集工作“要走在前列”的批示精神根据湖南省革命军事馆文物征集工作需要和岳阳市革命军事文物征集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为高质高效完成征集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组织退役军人征集文物,特别是发动参战老兵、功臣模范和优抚对象积极捐赠。重点征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反映我市和湘籍军人在革命领袖将帅、革命英烈和革命军人的英雄事迹。具体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一)革命活动。与各历史时期革命军事活动有关联的内部文件、通知文书、标语传单和报刊图书等;记载革命生涯的手稿、日记、自传、信件、血书、入党入团入队申请书红色旗帜和标识物等;重大事件亲历者和重要人物的采访笔录、回忆录等

  (二)军事作战。与临湘或临湘籍军人重大军事工作有关的军用地图、作战电报、指挥文书、通讯器材、战斗装具等战场缴获的敌军物资、装备、器械、文书、生活用品等

  (三)军史音像。记录党和国家、军队主要领导人视察驻临部队,各单位组织重大活动、执行重大任务及参加重大战役战斗的照片、胶片、录音带、录相带、绘画作品等。对重要人物、重大事件采访的音视频等。

  (四)荣誉证章。中国共产党领导临湘建立政权机构、军事机构的军旗、队旗、队徽等。在市内外、省内外重大革命活动、重大战役战斗、重大纪念活动中荣获的勋章、徽章、证书、奖状、喜报、匾牌以及代表证、出席证等。执行重大任务前集体签名的党旗、军旗,受军区级以上表彰的荣誉证书、奖章奖状和锦旗等

  (五)生活物资。各个时期的军装、军街、军种符号及被装、水壶、餐具、雨具、子弹袋、粮袋、腰带、绑腿等物品。著名英烈英模使用过的生产生活用具等。在革命根据地、边区印发的钱币、邮票、信封、用笺等,以及反映革命及战争活动的契证、票据、收条、借据和凭证等,

  (六)单位建设。各单位在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职责使命、担当主责主业等方面的重大典型、先进人物、功臣模范、科技创新成果等有关资料实物。能充分展示革命特色湖湘军工企业的武器装备的军工仪器、生产工具、机械设备、训练器材、生活用品、科研产品和重要历史文献、图片、题词、影像等具有代表性的实物。

  (七)双拥共建。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扶贫帮困、国防动员、学生军训、军工企业转型并轨,以及双拥共建中的典型事迹和实物资料、图片影像、书刊画册等

  (八)古近代军事。反映临湘古代和近代的战争、战役、战斗、军事活动和与重要历史人物、事件、著名英烈、爱国志士有关联的军事活动和生活用品,以及反映临湘兵要地志方面的实物史料等。

  (九)专项任务。参加国际维和、抢险救灾、脱贫攻坚等任务,包括支援地方98抗洪、抗击非典、08抗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工作的文件、照片、证章、旗帜、证书、绶带以及相关标识等

  (十)其他物件。能够反映临湘及湖南革命军事历史的其他有价值的报刊、照片、影视、文献资料、实物等展品资料或线索

  二、征集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个人自愿捐赠与单位积极支持相结合,以无偿捐赠为主,以交换、寄存、代管、复(仿)制等其他方式为补充,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多方举措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无偿捐赠文物史料。

  三、工作流程

  革命军事馆文物征集工作严格按照宣传发动、征集调分类征集和登记鉴定等文物征集工作程序进行。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扛牢属地责任。要积极主动抓好落实,充分发挥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和广大退役军人的作用,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革命军事文物征集捐赠工作,切实加大革命军事文物征集工作力度。

  (二)明确目标任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要突出征集范围、征集重点、拓宽征集渠道、创新征集举措,在2024年5月中旬完成革命军事文物征集摸底工作任务(见附件),8月底完成革命军事文物征集工作。(三)强化宣传发动。组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和退役军人志愿者利用多种形式深入村(社区)开展宣传征集活动。组织村(社区)持续开展“革命军事文物万里行”系列活动。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