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工作计划
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退役军人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讲政治、抓重点、优服务、创品牌,持续推进“三个体系”建设,聚力开展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巩固既有成果、优化制度机制、提升工作质效,一手抓解放思想,一手抓贯彻落实,奋力开创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坚持和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会同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健全理论学习体系,进一步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学、党支部常态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推动学、党员个人自觉学等学习机制,用好“学习强国”等平台,丰富业务大讲堂、理论读书班等载体,推动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会同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认真贯彻中央、省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提请召开全市双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组织召开全市退役军人工作会议。〔责任单位:双拥工作股、办公室分别牵头会同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时限:2024年9月〕
4.筹办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委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用好军地协调配合任务清单制度,推动解决跨军地疑难复杂问题。〔责任单位:办公室、移交安置办、双拥工作股分别牵头会同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时限:2024年9月〕
二、健全政策制度体系
5.配合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工作,按照《 岳阳市市直单位转业军官考核考试安置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转业军官考核考试安置办法。〔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移交安置办,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6.配合省厅做好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报备系统建设,完善政策法规数据库。〔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7.加强《湖南省“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贯彻实施和跟踪监测,综合运用年度报告、统计监测、实地调研等方式,及时掌握和分析研判实施情况,确保规划实施取得成效。强化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行政审批股牵头会同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8.修订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值班值守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局机关内控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采购制度等,推进工作运转有序顺畅高效。〔责任单位: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完成时限:2024年8月〕
三、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9.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清明烈士祭扫、“八一”“十一”“9.30”烈士公祭日等重要节点、重点工作宣传。〔责任单位:办公室、双拥工作股、各二级机构、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10.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模范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及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工作,持续开展推介全市“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评选表彰活动,推动典型宣传常态化,进一步营造尊重退役军人、尊崇军人职业的浓厚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办公室、双拥工作股、各二级机构、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1.构建退役军人工作“大宣传”格局,整合系统宣传资源,加强与省市媒体合作,推出更多反映工作成效、介绍工作经验、推介临湘老兵的好作品,把官网官微打造成退役军人爱点、爱看、爱赞的媒体平台,让退役军人故事、退役军人歌曲见网、见报、见电视、见手机。〔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会同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持续开展老兵宣讲活动,组织“老兵宣讲团”进基层、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开展红色宣讲,参加“兵心向党·戎耀巴陵”微视频大赛,向建国75周年献礼。〔责任单位:办公室、各二级机构、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3.持续开展网评员能力提升行动,推进网评员队伍建设,开展实战演练培训,提升网评引导能力。加强舆情信息管控,对全网实行24小时监看,开展常态化网络负面信息巡查。〔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4.持续拓展“党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系统提升志愿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向规范化、项目化、专业化发展,进一步擦亮“巴陵先锋”志愿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做好安置就业工作
15.会同相关部门科学制定安置计划,完成转业军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年度安置任务。按计划做好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复员干部、无军籍职工、首批退休文职人员等接收安置工作。用好“三年移交”工作经验,常态化推动退休军人和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责任单位:移交安置办、军休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6.加强与国有企业对接协作,有效盘活退役军人和安置岗位“两个资源”,提高国有企业岗位利用率和安置保障水平。〔责任单位:移交安置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17.认真组织转业军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前适应性培训和转业军官进高校培训工作,提升退役军人适应地方工作能力。〔责任单位:移交安置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18.联合市教育局,摸清退役军人参加高职单招、专升本、复学、研究生招生以及教育资助、学费减免落实等情况的底数,有针对性搞好服务保障。〔责任单位:移交安置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9.联合市人社局,建立退役军人信息平台专区。充分链接本地就业资源,摸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况;用好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走深走实。〔责任单位:移交安置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0.开展2024年度退役军人招聘活动,组织开展好“春风行动”、金秋招聘会等活动。〔责任单位:移交安置办、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21.推动“兵教师”培训招录工作,主动协调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辅警招聘、消防员招录、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和协管人员招录(聘)分别预留20-30%、30%、60%的名额定向招录(聘)退役军人。〔责任单位:移交安置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五、服务部队备战
22.开展“春节”“八一”走访慰问驻临部队、为临湘籍立功受奖军人家庭、边海防官兵家庭“六送”等活动。〔责任单位:双拥工作股,完成时限:2024年3月〕
23.精准谋划下一届四年的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推出两批次社会化拥军优属企业。深入开展“聚焦一线、聚力解难”“情系边海防官兵”“城连共建”“走边关、联基层、暖兵心”等拥军优属活动。〔责任单位:双拥工作股,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4.落实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健全完善需求提报、统筹办理、督导反馈长效机制,更好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责任单位:双拥工作股,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5.进一步健全拥军支前方案体系,建强拥军支前保障队伍,做好战时退役军人动员潜力和战时拥军优属潜力厚植和转换准备。〔责任单位:双拥工作股,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26.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探索信息化、社会化养老新模式,推进智慧军休建设,提高军休服务管理水平。组织军休干部开展红色宣讲,举办全市军休功臣疗养活动及军休人员钓鱼比赛,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各项军休活动。〔责任单位:军休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7.会同市财政局督促落实优抚对象补助配套兜底责任。对标国家标准,及时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及时规范发放抚恤补助待遇。结合实际调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标准,确保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发放到位。健全“保险+救助+补助+优待”医疗保障政策体系,组织开展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和医疗巡诊活动。〔责任单位:行政审批股、优抚股、军休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8.常态化做好建档立卡、优待证申领发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出电子版优待证,拓展优待目录清单,丰富优待场景。〔责任单位:优抚股、双拥工作股、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9.落实《关于推进光荣院改革发展的意见》,持续推进优抚事业单位提质改造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优抚事业单位积极申报省、中央有关投资项目。〔责任单位:优抚股,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0.加强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积极开展“我为老兵办实事”活动。〔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会同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1.加大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力度,规范、精准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特殊困难帮扶援助和“情暖老兵”系列活动。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关爱退役军人,积极谋划设立 临湘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深入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困难帮扶和关心关爱活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促进身心健康。〔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2.持续推进基层人武部和退役军人服务站“一部一站”紧密协作,进一步理顺镇(街道)武装部与服务站组织领导、机构运行、督查检查等机制,提升基层服务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七、大力弘扬英烈精神
33.做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作,开展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升级评定工作,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烈士纪念设施项目实施“回头看”。〔责任单位:烈士陵园保护中心,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4.做好清明、“9.30”烈士公祭日期间烈士祭扫工作,关心关爱烈士父母。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红色九月”等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烈士寻亲工作,加强英烈事迹搜集挖掘、整理宣传,大力弘扬英烈精神。〔责任单位:烈士陵园保护中心、优抚股,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5.协助做好湖南革命军事馆文物征集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八、加强自身建设
36.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适时开展支部换届工作。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创建一批“四强”(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党支部,选树一批“四好”(政治素质好、岗位履责好、作风品行好、群众评价好)党员干部。〔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会同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7.强化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增强干部教育培训针对性有效性。〔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会同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8.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清廉机关、清廉单位、清廉家庭建设,将清廉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着力构建提前预防、制度完善、监督有力、干部廉洁的防控体系。〔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牵头会同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9.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驻点帮扶、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做好群团、统战工作,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会同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0.支持配合市纪委派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工作,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定期组织廉政风险排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牵头会同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