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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临湘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及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16-02-02 00:00 浏览次数: 1

关于印发《2016年临湘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及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农技站: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我市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的整体部署,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监测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使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安全责任和守法意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得到保障,全市蔬菜水果农残合格率达98%。

二、例行监测

监测范围为全市13个乡镇(办事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监测重点为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全年计划监测各类农产品样品8000个,其中蔬菜7800个、水果200个。全年共发布例行监测通报8期。

(1)监测品种:监测的蔬菜样品为蒜苗、辣椒、番茄、萝卜菜、大白菜、小白菜、甘蓝、西葫芦、上海青、菜豆类(扁豆、四季豆、荷兰豆、豇豆)、韭菜、菜心、芹菜、青花菜、生菜、茼蒿、叶用莴笋、茄子、丝瓜、苦瓜和黄瓜等为主;水果以本地品种柑桔、西瓜、葡萄、桃子、李子为主。

(2)抽样方法:执行标准为GB/T8855-2008。

(3)检测方法:农残快速检测法。执行标准为NY/T448-2001。

(4)监测时间:5-10月两周一次,其余每月1次。

三、监督抽查

(1)监督抽查次数和时间安排:全年开展监督抽查5次,分别于“五一”、“国庆”、“元旦”、“中秋”和“春节”前进行;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发现的问题,可另行安排专项监督抽查。

(2)监督抽查产品和项目:监测品种主要为蔬菜和水果等农产品。例行监测和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产品和项目。

(3)监督抽查地点:例行监测和专项整治发现问题较严重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和超市。

(4)组织安排:监督抽查工作由市农业局农安股统一组织,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市农业执法大队共同实施。

四、工作要求

1、要加强领导,上下联动。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到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立即行动。加强监管力量,保证监管人员和经费到位,在市农产品质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合作,切实履行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2、要加强抽查,依法查处。加大对主要生产基地、集贸市场和超市的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率。及时发布监测结果,对查出问题的生产者、经营者及产品要依法予以处理。

3、要加强培训,持证上岗。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做到持证上岗。

4、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和科学消费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措施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主动提供新闻采访线索,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导向作用,树立临湘农产品优质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