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的通知
局属各相关站股室: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法律赋予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涵盖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零售、批发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各环节。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各环节质量安全管控,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管出来”,现就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内部职责分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始终坚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和全省现代农业农村经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局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牵头、组织、协调、调度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研判评估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督促落实质量安全措施。主要负责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农业生产技术规程,协助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人员培训和机构考核工作;牵头、协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监督管理和农业标准化;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及监管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三品”)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及其从种养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舆情监控、信息发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局政策法规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实施和咨询,负责相关法规规章起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工作,跨区域案件综合协调。
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反馈、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违法案件等工作。
局科技教育站: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科技研究和技术引进、成果转化的安全性评价及农民培训教育;负责转基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本部门业务系统农业标准化。
局粮油作物站:负责指导、监督粮油作物生产中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组织实施粮油作物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化基地建设。
局经济作物站:负责指导、监督经济作物生产中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组织实施经济作物生产技术规程和食用经济作物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
局植保植检站:负责植保新农药试验示范、开发及推广应用,开展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培训,指导农产品生产者科学安全使用农药,监督落实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推行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实施农药施用量“零增长”行动;联合省农药检定所开展农药药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局土壤肥料站:负责耕地质量管理、肥料登记及其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化肥施用量“零增长”行动。
局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站: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监督管理和综合治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及其监督管理。
局计财股:协助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三、严格工作要求
局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内部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科学统筹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和管控措施落实到相关业务领域和工作环节,扎实推进本产业行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紧密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在示范创建和相关财政专项实施中推行农业标准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管控。失职渎职涉嫌犯罪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健全会商制度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商制度,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定期会商调度,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应急突发事件等即时会商调度。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例行会商会,通报工作进展落实情况,会商调度阶段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