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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临湘市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16-06-23 00:00 浏览次数: 1

各乡镇(办事处)农技站、局相关站(股)室: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探索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新途径,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我局制定了《2016年临湘市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2016年临湘市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农业标准化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举措,对加快我市农业产业优化升级、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农村经济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加大农业标准化推进力度,提升全市农业标准化水平,按照省农委工作部署及岳阳市农委2016年工作要点安排,结合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构建农业标准体系为技术基础,以政府推动为主要抓手,以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实施载体,以“三品一标”为质量平台,以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责任、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为主线,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2016年,力争全市农业标准化种植基地达到15万亩。

二、工作重点

(一)以健全标准体系为技术基础,全面强化标准实施

市乡农业部门要根据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结合产业行业发展需要,加强标准信息的收集,按照全面规范产业行业生产与管理行为的要求,提出构建产业行业标准体系制修订农业技术规程和农业地方标准规划,加强产业行业农业技术规程和农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不断完善产业行业标准体系,建立产业行业标准体系信息平台,指导全市产业行业标准化建设。2016年,市农业局重点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农业共公管理和社会化服务行为规范、重大科技成果的转换和技术组装,计划制修订农业技术规程和农业地方标准2-3项,局各相关站股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制修订农业技术规程和农业地方标准申报计划,并归口做好本部门承担的农业技术规程和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编写指导、技术审查、评审计划安排等工作。

各乡镇(办事处)要根据农业标准化建设需要,在广泛收集和实施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农业技术规程(规范)的基础上,按照农产品产销全程实行标准化生产的要求,补充完善农业技术规范,逐步建立适应当地农业标准化建设的农业标准体系,建立推广应用信息平台,指导地方农业标准化建设。

全市农业部门要以建立标准体系信息平台为技术基础,以确保商品(出口)农产品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为重点,加强标准的实施。一是借助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办讲座、刊发标准、印发资料等,将推广标准宣传到乡镇所有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主要农产品基地开办标准宣传墙报和树立宣传牌,将推广标准深入到基地,形成推广实施标准的浓厚氛围。二是将推广标准转化为操作卡、明白纸等,分层分批广泛开展标准培训,市级要对所有乡镇农技人员、监管人员和村级监督员及农民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质监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建立农业标准化骨干队伍;以乡镇为单元,要将标准分发到户、培训到人,加强基地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培训,每个乡镇培训要在200人次以上,重要商品(出口)农产品基地标准培训入户率要达到80%以上;“三品一标”等品牌农产品标准化基地标准培训入户率达到100%。三是在农产品生产关键时期,组织农业标准化骨干,实施分片责任到人,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实施标准,特别要落实好国家安全用药及安全期(休药期)强制标准的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二)以政府推动为主要抓手,推动农业标准化建设

局属相关部门要结合国家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粮食高产创建、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湘米工程、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国家标准化“三园两场”建设、等项目实施,加强产业标准化,择优部分政府高度重视的乡镇(办事处),推进产业标准化基地乡镇建设。

各乡镇(办事处)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重视,将农业标准化建设作为政府推动的重要工作,结合农业“百千万”工程、出口农产品基地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县(园)创建等涉农项目实施,突出当地优势和特色产业,整合资源,统筹调度,加大农业标准化建设的投入和推进力度。2016年,我市抓好1—3个政府推动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或示范乡镇,力争农业标准化实施规模比上年增长10%以上。

(三)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实施载体,规范农产品产销行为

各地在推进农业标准化过程中,要制定出台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分散的农户和生产基地整合起来。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业标准化实施载体,加强实施载体产销行为规范,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

从技术规范上,要指导和督促实施载体按照农产品产销全程都有标准可依的要求,健全内部执行标准体系,配套完善基地病虫草害防治、育苗、排灌、道路、加工、贮运等基础设施条件,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从质量保障上,要指导和督促实施载体健全质量保障制度,重点落实好四项质量保障制度:一是质量安全承诺制度,落实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农业标准化基地所有农产品生产主体都要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应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责任和相应的违法后果,对生产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社会承诺;二是农业生产档案制度,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生产及加工销售、质量安全监管情况等进行详细记载建档;三是关键环节质量监控制度,要配备相应的监管人员和检测设备,严格产地环节、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农产品采收环节、贮运经销环节质量安全监控,确保关键环节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四是质量追溯制度,全面实施“三品一标”农产品条码制度,推广蔬菜、生猪等农产品追溯标示、耳标等制度,加强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产销对接,建立质量追溯平台,实行可追溯管理。

(四)以“三品一标”为质量平台,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实施载体积极开展“三品一标”等农产品质量认证,发展“三品一标”等品牌农产品,以“三品一标”等品牌农产品搭建产业质量平台,加强企业之间、合作社之间、企业与合作社、企业与农户(家庭农场、散户)、合作社与农户(家庭农场、散户)的联合,不断扩大品牌农产品生产规模;加强农产品采后处理和精深加工,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附加值和农业产业化水平;大力开展“三品一标”等品牌农产品营销宣传,扩大市场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农产品品牌价值和产业综合效益,通过品牌效益市场拉动,引导农业产业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我市要培育2—3个核心“三品一标”品牌,每个农业标准化基地要创建或依托1个以上“三品一标”品牌,农业标准化基地“三品一标”等品牌率要达到80%以上,“三品一标”等品牌农产品生产规模要达到农产品生产商品量25%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

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政领导重视,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农业标准化领导小组,将农业标准化列入各级政府农业工作重要内容,健全政府推动农业标准化工作机制,统筹制定和完善农业标准化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加大农业标准化建设投入,整合农业各要素资源,充分调动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全面加大农业标准化建设力度。局机关相关站(股)室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产业、行业标准化建设规划及标准化基地建设。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每个产业有领导挂帅、每项工作有部门主抓、每个基地有人负责”的要求,明确农业标准化工作职责,量化农业标准化工作任务,并落实到领导、部门和责任人。将农业标准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督查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强化工作责任,督促将农业标准化抓出成效。

(三)严格督查验收

各乡镇(办事处)、局机关相关站(股)室每季度开展一次农业标准化实施情况督查,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对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力的督促整改落实;要根据年度方案制定农业标准化建设验收方案,11月底做好农业标准化建设实施情况验收评价,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

(四)做好情况报送

一是及时报送农业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各乡镇(办事处)农业部门每季(5月10日、8月10日、11月10前)分别向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报送一次进展情况。二是认真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总结。各乡镇(办事处)和局属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农业标准化推进情况的年度总结及典型材料提练,于12月5日前送报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三是建立农业标准化基地宣传平台。各乡镇(办事处)农业部门要按照附件1要求对本辖区内农业标准化基地进行全面清理备案,于7月25日前报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经审查确认后,汇编成册并在湖南农业信息网开辟宣传平台,向省内外宣传推介。

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联系人:彭高;电话,0730-3751353;电子邮箱,pgnong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