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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6年临湘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市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26-10-09 09:09 浏览次数: 1

关于印发《2026年临湘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2026年临湘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2026年10月9日


2026年临湘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推动我市水稻、油菜等粮油规模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作物范围。支持我市水稻、油菜两大类主要粮油作物。

(二)实施主体。项目承担对象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包括跨年和当年种植收获的粮油品种)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求示范带动能力强、社会反响好。可涵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全程托管服务的主体,以及积极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且粮油作物产量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主体,已承担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不得重复纳入。

(三)支持内容。一是支持开展粮油规模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聚焦粮油规模主体这一关键环节,支持主体落实单产提升“六增两控”技术,提高关键技术到位率与覆盖率,有效发挥对小农户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二是同步支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在落实单产提升任务过程中配套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因地制宜推广水稻低茬收获、灭茬粉碎、深翻覆盖等秸秆高质量还田技术路径,助力单产提升。三是支持培育7个财务规范、经营稳定且联农带农机制健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农民合作社3个、家庭农场4个),依托主体落实单产提升任务,推动新型经营主体提质增产,带动小农户增收。

二、工作程序

(一)申报审核。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自愿参与申报。申请表须明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技术、目标单产等信息,详见附件1。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研究确定项目承担主体,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厅备案。

(二)过程记录。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视频等形式记录所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应及时了解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并做好记录,实行一主体一档案,详见附件2。

(三)测产核实。作物收获季,项目承担主体向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如实上报实际单产,由市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承担项目主体的测产结果进行随机抽测复核。

(四)结果公示。市农业农村局结合主体申报、抽测复核等情况,以单产水平为主要依据排序,设置阶梯化奖补标准,确定拟奖补对象和金额,因地制宜通过互联网、村务公开等渠道,及时公示拟奖补主体及资金情况;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及时兑付资金,对收到异议反映的及时组织核查核实。

三、支持方式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粮油单产提升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6〕163号)文件精神,2026年省下达我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602万元,按照省厅要求,主要资金安排如下:

(一)支持粮油规模主体单产提升(448万元)。支持开展粮油规模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聚焦粮油规模种植这一关键,支持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充分挖掘土地、种子、肥料、农药各生产要素,以及耕种管收各环节的增产潜力,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六增两控”技术要点〉的通知》(湘农办发〔2025〕27号)要求,落实“六增两控”技术,推动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有效发挥对小农户的示范带动作用,更好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持续提升粮油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积极借鉴“赛马争先”“揭榜挂帅”等机制,采取“主体自主申报、择优竞争”的方式推进具体实施工作,坚持结果导向确定奖补对象、拨付奖补资金。对符合要求、达到目标产量的,按照湖南省油菜生产、耕地轮作项目标准给予150元/亩补贴;单个主体设置奖补上限,原则上奖补总额不超过10万元,防止“垒大户”。

(二)支持秸秆综合利用(74万元)。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明确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使用方向的通知》和《临湘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临湘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具体由临湘市生态能源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80万元)。按照《2026年财政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执行,具体由农村经营管理中心负责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技术指导。市镇两级要组织专家和农技推广人员,在生产关键时期深入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引导种植主体应用高产高效技术,做到专家直接入户、技术直接到人、良法直接到田。

(三)强化资金管理。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加强资金管理,定期开展调度指导,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建立规范工作档案,确保财政资金合规使用。严厉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站)要做好工作指导,督促各实施主体及时将项目主体档案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请于11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含项目成效、主要做法、下步计划、问题建议等)正式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1.临湘市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请表

2.临湘市项目主体档案

 

 

 

 

 

 

 

 

 

 

 

 

 

 

 

 

 

附件1:

临湘市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请表

实施主体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家庭地址

 

作物种类

 

种植面积

 

目标单产

 

种植地点

 

关键技术

 

村(社区)

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镇(街道)

复审意见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农业农村

部门审批意见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临湘市项目主体档案

乡镇(街道):                时间:                 填表人:              电话:

序号

乡镇

项目

主体

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作物

品种

面积

(亩)

落实的关键

技术措施

亩产水平

(斤)

较当地平均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