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科技大学在我市长江临湘段江南镇水域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调查的公示
关于湖南科技大学在我市长江临湘段江南镇水域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调查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农办长渔〔2021〕2号)及长江“十年禁渔”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年度渔业资源监测评估工作,为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珍稀濒危水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修复等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撑,根据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要求,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由湖南科技大学在我市长江临湘段江南镇水域组织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调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作业人员、水域和日期
调查组组员:李丽娟、朱新宇、钟灵、林依雪
作业船只:1艘
作业水域:长江临段段江南镇水域
作业日期:2025年7月28日—8月3日
协助负责人员:曾金林
二、科研特许捕捞船只、渔具数量
持有特许捕捞许可证的机动船只1艘;配备网目规格2厘米、6厘米、10厘米、14厘米丝网各2条,网目规格0.8厘米地笼10个。
三、船只和人员标识
捕捞船只须悬挂特许捕捞专用旗帜,参加捕捞人员需着科研指定标识专用马甲及救生衣。
四、有关工作要求
1.此次监测调查工作,实施行程报备制;实行船只定点停靠、定时出港、定时回港制度,具体停靠地点和出港、回港时间由临湘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调查组协商确定,杜绝未经批准私自夜捕等行为;监测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完善移交手续,所捕渔获交由临湘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执法机构依法依规处置并建立清单及台账。
2.临湘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及所属渔政执法机构要加强监管,及时防范和制止各类干扰或破坏行为,有效保障监测调查工作正常开展。
附件1:专项(特许)捕捞证-湘(2025)特008号
2025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