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和《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来源:
市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23-03-17 14:3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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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PR-2023-17003
湘农发〔2023〕11号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适用规定》和《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现将新修订的《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和《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请遵照执行。原《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和《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湘农发〔2021〕5号)同时废止。
附件:湘农发【2023】11号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和《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doc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