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 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实施方案
临市监发〔2022〕59号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市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
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实施方案
(2022-2023年)》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关相关股室:
现将《全市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实施方案(2022-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6日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全市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
专项清理整治实施方案(2022-2023年)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工作部署,落实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和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关工作方案要求,根据《临湘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3年)》工作要求,为扎实做好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消费市场存在的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依法规范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查处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备案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
(二)严厉查处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
(三)严厉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和治疗作用的违法行为。
(四)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
(五)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旅游购物等方式违法虚假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等行为。
(六)严厉查处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食品、保健食品的行为。
(七)严厉查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销售及以固体饮料等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销售的行为。
(八)查处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的行为。
(九)广泛开展食品、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三、任务分工
局成立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副局长汤小康任组长,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信用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中心、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抽检监测管理股、消保股、办公室等相关股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统筹、协调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整治工作。统筹发挥各内设机构作用,明确职责分工和牵头部门;建立会商、信息通报、督促检查等工作机制,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形成整治合力。具体分工如下:
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承担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牵头职责,协调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督查指导,上报综合性的材料和信息,承担全市性会议,以及负责全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的监督检查等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案件督查督办工作,汇总统计和报送案件查办相关信息,发布典型案例等工作。信用监督管理股负责指导食品、保健食品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价格监督管理股负责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中价格违法违规的查处等工作。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负责督促指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等工作。广告监督管理股负责依法监测和查处食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等工作。食品安全协调中心负责协调将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纳入政府食品安全年度考核等工作。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等工作。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食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等工作。抽检监测管理股负责保健食品监督抽检相关工作。消保股负责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中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等工作。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的新闻宣传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要把整治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食品安全办公室要建立统筹协调健全联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场监管所要建立整治工作联动机制,成立整治工作组,明确联络员,将《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联系表》(见附件1)于2022年8月28日前报送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按照《通知》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表,确保各项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加大打击力度。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消费市场存在的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有力震慑。
(三)维护消费权益。高度重视食品和保健食品知识科普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继续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舆情收集与分析,做好舆情引导和应对,及时处理各类消费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市场监管所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将《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进展》(参考模板见附件2)、《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统计表》(见附件3)及典型案例(参考模板见附件4)报送至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联系人:刘晓燕 电 话:13974033368
附件:1.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
整治行动联系表
2.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
整治行动工作进展(参考模板)
3.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
整治行动统计表
4.典型案例(参考模板)
附件1
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
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联系表
填报单位: 时间:
姓名 |
单 位 |
职务 |
电话/传真 |
手机 |
备注 |
附件2
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
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进展
(参考模板)
一、开展的工作
二、取得的成效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创新工作和典型经验
五、后续工作
附件3
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
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 |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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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家) |
其中:药店(家) |
直销店(家) |
超市 (家) |
母婴店(家) |
会销场所(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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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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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
开展执法行动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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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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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生产主体 |
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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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经营主体 |
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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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问题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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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情况 |
责令整改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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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整改企业数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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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案件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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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宣传 |
举办场次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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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次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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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材料 |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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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投诉举报 |
收到群众投诉举报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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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举报查处问题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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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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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督 抽 检 |
抽检涉嫌欺诈、虚假宣传食品、保健食品 |
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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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不合格 |
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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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涉嫌欺诈、虚假宣传食品 |
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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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不合格 |
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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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涉嫌欺诈、虚假宣传保健食品 |
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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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不合格 |
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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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 监测 |
监测食品、保健食品广告 |
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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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嫌违法广告 |
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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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类型 |
处罚案件数(件) |
涉案金额(万元) |
罚没款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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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处 |
食品生产经营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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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生产环节违法 |
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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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非法添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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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违法行为(请附页说明违法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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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经营环节违法 |
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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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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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虚假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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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等虚假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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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网络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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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和违规直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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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违法行为(请附页说明违法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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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1.填报数据为2022年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数据;
2.查办的典型案件单独另报(附调查终结报告和处罚决定书)。
附件4
典型案例
(参考模板)
一、案件基本情况
二、案件调查
三、查办结果
四、处罚依据
五、案件特点及经验做法
六、案件启示
注:查办的典型案件附调查终结报告和处罚决定书。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