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科普知识
保健食品科普知识
2017-11-10 临湘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标识在行业内俗称“蓝帽子”,只有通过国家审核批准的保健食品,才能获得该标识,标识的下方注明了该产品的批准文号,同时标注了批准部门,一个产品对应一个批准文号。消费者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sfda.gov.cn点击“企业查询”栏目进入“保健食品”项查询。
合格的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一定印有蓝色保健食品标识(俗称蓝帽子)并标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按规定应置于外包装左上方。
核对保健食品包装上标示的信息,例如保健功能、功效成分、适宜人群等是否与批准证书上载明的内容一致。
目前受理以及审批的保健食品功能有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 、抗氧化、辅助改善记忆、缓解视疲劳、促进排铅、清咽、辅助降血压、改善睡眠、增进泌乳、缓解体力疲劳、提高缺氧耐受力、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减肥、改善生长发育、增加骨密度、改善营养性贫血、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祛痤疮、祛黄褐斑、改善皮肤水分、改善皮肤油分、通便、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调节肠道菌群、促进消化功能等27种,如果超出上述类别的保健食品可能就是虚假保健食品。
(1)食用保健食品要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的选择,切忌盲目使用。
(2)保健食品一般都是较长期食用才能达到保健的目的。不可期望所谓“疗效”,“ 速效”。
(3)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没有治疗作用,不可轻信街头小报的广告宣传。
(4)保健食品应按标签说明食用。
(5)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日常饮食,要坚持正常饮食。
(6)要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量力而行,最好不要一次性地大量购买某一产品。
特别提示:
宣传治疗恶性肿瘤、疑难杂症及各种疾病的保健食品小广告,均属于违法广告;患者、消费者不要为治疗某一疾病而购买某一保健食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示,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在选购保健食品、辨别保健食品宣传真伪时,要注意五大非法宣传陷阱:
1.“药到病除”不可信。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声称治疗功效。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往往夸大产品功效,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承诺,声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如“根治”、“药到病除”等用语,或者以“无效退款”、“无毒副作用”等承诺,严重欺骗、诱导消费者。
2.“健康讲座”为促销。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访谈”、“讲座”、“采访”、“座谈会”、”等形式为幌子,邀请一些假冒专家、教授和老中医在现场进行“养生”讲座,顺便兜售保健食品。不少老年人因为盲目信任这些所谓专家或名人的介绍,从而选购了大量假冒保健食品。
3.“免费活动”为洗脑。一些不法商家通过利用“赠药”、“免费试用”、“发放小礼品”、“抽奖”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加其组织的促销活动。促销现场往往气氛热烈,夸大产品功效,甚至声称根治百病。有些活动时还会请一些所谓的患者现身说法,雇人制造争先恐后购买产品的假象,给老年人造成不买就没有了、不买就吃亏的心理暗示,不知不觉中被“洗脑”,从而购买产品。
4.“权威证明”属虚构。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利用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的功效作说明,以增强产品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还有一些广告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内容。
5. “专家义诊”是骗局。一些不法商家雇佣所谓的“专家”、“教授”为老年人开展免费专家体检或义诊,不少老年人受免费吸引从而进行体检或咨询。体检后,“专家”“教授”往往会告知老年人身体存在多种问题,需要及时购买产品治疗,不少老年人因此被诱骗购买了一堆无用处且不知真假的保健食品。
特别提醒:
1、通过正规的商场、超市、保健食品专卖店、药店等单位购买保健食品,谨慎对待以会议营销、电话订购、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的产品。
2、购买保健食品应索要购货凭据或发票,并妥善保存以备发生消费纠纷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1、广告中必须有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一年。
2、广告中含有以下内容:保健食品名称、产品批准文号、标识、不适宜人群。广告中必须说明或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电视广告中保健食品标识和忠告语必须始终出现。
3、广告中的文字,必须使用规范的简体字(已注册的商标除外)
4、凡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广告批件均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广告批准文号格式:
X食健广审(类别)第XXXXXXXXXX号
审查机关所在地省份简称+广告类别+10位数字(前6位代表审查批准的年份和月份,后4位代表审查批准的广告序号)
消费者若发现假冒、伪劣、疾病防治、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可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和举报。临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