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开展流通领域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 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17-06-23 16:30 浏览次数: 1

临食药工商质量201730

 

关于印发《开展流通领域重点商品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所、市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流通领域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月13日

 

 

 

 

 

 

 

临湘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流通领域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整顿流通领域重点商品市场秩序,强化执法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保障人民群众和广大消费者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岳市工商[2017]47号《关于开展流通领域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流通领域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各单位要把市场监管作为第一职责,把消费维权作为重要使命,集中优势力量,突出社会关注度高、消费纠纷多发的消防器材、小家电等重点商品,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优化消费市场环境,确保广大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以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成效转变工作作风,践行“两学一做”,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成立流通领域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汤其加任组长,分管局长李小平、汤小康任副组长;各基层所、市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消保股,雷梅青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三、突出重点,把握要求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突出消防器材、小家电两项重点商品。对无照经营消防器材,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认证的消防器材,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消防器材,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消防器材,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消防器材,以及在消防器材上虚假标识等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要强化对小家电商品的整治,集中解决商品质量参差不齐、假冒伪劣、售后服务无保障、维修服务质量差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切实提升小家电的商品质量和消费环境。

四、明确步骤,狠抓落实

我局决定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至6月25日)

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上报局整治办公室,明确目标责任,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开展。

第二阶段为调查摸底阶段(6月25日至7月30日)

要深入细致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好台账,准确掌握重点商品行业现状和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

第三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力量对重点商品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办案查处力度,对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案件经索,要及时通报、及时移送。

第四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10月10日至10月15日)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情况,按时向局整治办公室上报总结材料。市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