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我市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

来源: 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16-01-12 00:00 浏览次数: 1

2016年1月1日起,我市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实现《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两证合一”。

按照湖南省、岳阳市统一部署,整合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酒类批发、保健食品备案、酒类零售备案等许可事项,统一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停止发放,原酒类批发许可、酒类零售备案和保健食品经营备案不再单独申请。已经取得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如持证人主动申换《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需要对原证件进行变更、延续、补证,可到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受理窗口申请办理。

目前,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已组织从事新证核发工作的窗口人员学习新的许可细则和工作规范,统一了实施方案和操作流程,确保《食品经营许可证》申办工作有序展开。相关许可事项的申办条件、许可流程将在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受理窗口进行公示,供办事群众进行相关资料的申请办理。(市场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