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
附件2
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
(省级层面设定)
序号 |
省级 主管 部门 |
改革事项 |
设定依据 |
审批 层级 |
改革方式 |
具体改革举措 |
加强事中事 后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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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取消审批 |
审批改为备案 |
实行告知承诺 |
优化审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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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省直管项目施工许可 |
《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省、设区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 |
依托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验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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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省水利厅 |
湘江流域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审批 |
《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 |
省、设区的市、县级水利部门 |
√ |
纳入国家行政许可目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管理。 |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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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省农业农村厅 |
从省外引入外来物种许可 |
《湖南省外来物种管理条例》 |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1.推广使用电子证照,实现预审、审批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推动实现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减至7个工作日。 |
1.切实做好风险评估。2.加强日常监管,通过检查、检验、监测等手段督促引入主体科学防控,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适时公开相关案例。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4.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动联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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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省农业农村厅 |
占用农用地的建设项目农业环境保护方案审核 |
《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 |
设区的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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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
申请人提出申请,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等,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且自愿承诺符合审批条件的,审批部门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发放经营许可证。 |
1. 加强监督检查。在申请人取得许可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实施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经营条件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应当责令其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审批部门依法撤销其许可,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2. 加强信用监管。将虚假承诺、违规经营等信息记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记录,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因违反承诺内容而被撤销小餐饮经营许可的,纳入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再次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小餐饮经营许可。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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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省林业局 |
森林资源流转审批 |
《湖南省林业条例》《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 |
省、设区的市、县级林业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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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化办事流程。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