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直属单位,机关相关股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为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制定本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着力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
1.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及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审批、监管机制,推动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
2.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制度,推进告知承诺制;积极培育市场主体,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3.实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免费办理服务,严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4.便利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推动企业设立、变更登记网上办理,取消非法设置的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限制,简化企业跨区域迁移涉税涉费等事项办理程序;制定企业异地迁移档案移交规则,优化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办理程序;
5.禁止违背法定权限设定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不得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强制选取中介机构,清理规范涉及行政许可的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行为;
6.受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及其它监管事项时应当遵守《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不得泄露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
7.积极落实《市场准入类清单(2022年版)》《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规定》清单,对清单外的事项实行“非禁即入”要求,不得自设准入门槛;
8.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落实监管责任,防止“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发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9.建立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另设行政审批和各种形式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
10.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赋权工业园各类登记服务,实行快办快结,推动本地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不得妨碍优化营商环境,影响当地经济快速发展。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