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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申办资料

来源: 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19-09-20 08:44 浏览次数: 1

承诺书

本申请人已收到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了解“告知承诺制”责任,自愿选择“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并已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自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现就有关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提交给行政审批机关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二、承诺自身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经营许可条件,建立并落实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制度。

三、申请人承诺通过告知承诺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后,信守承诺,未达到审批条件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四、申请人承诺主动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五、申请人承诺对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或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承诺,被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后果,愿意自行承担。

六、申请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有效,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             行政审批机关:

(盖章签字)                         (盖章签字)

                               

 

备注:本告知承诺书一式两份,由行政审批机关和申请人各保存一份。

设备设施布局、流程图提供要求说明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要求,经营者需要提供经营场地设备设施布局图。设备设施布局图需要按以下要求提供:

1、须用A4纸大小绘制(电脑绘制或手工绘制),包括经营场所及各场所应有的各种设备、设施,以及冷藏设施等。需标明室内各功能区用途、设施设备名称和位置。经营场所内的设备设施都需贴标签,标签底色为绿色白字,字体为黑体。

2、直接提供自己的建房布局图的,如若图纸过大,需缩印至A4纸大小。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4、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5、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7、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1、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3、对贮存、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4、对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2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7、 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及经营项目及时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批发记录制度。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向供货者索取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向购货者提供销货凭证。按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要求,建立食品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食品贮存管理与废弃物处置制度。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5、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和清理废弃物质。6、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尽可能及时召回已售出的问题食品如实记录下柜和召回情况,并向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报告。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不合格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七、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1、本单位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杜绝过期食品上柜销售。临近保质期食品标准如下:(一)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期满之日前45天;(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四)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五)保质期在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六)保质期在3天以上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2天。2、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在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请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字样。3、将正常食品与临近保质期食品捆绑销售的,或者将临近保质期食品作为赠品的,要在该临近保质期食品上粘贴“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等方式,向消费者作出醒目的提示或告知,并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4、对于现场制售及厂家配送的凉拌菜、散装熟肉制品、糕点(无馅料的热加工产品除外)等易腐败变质的食品,做到当天生产、当天销售;当天未售出的不再进行销售。5、现场制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装食品应每批次标明入库日期和保质期限,出库销售应先进先出。仓库区域要设立明显的退换货区域并加贴醒目标签,防止和正常食品混淆,防止员工误将过期食品上架销售。6、建立营业场所临近保质期食品定时、定人、包片的日常清查制度。定期检查库存和待销售食品,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时,应及时转至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

八、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和存放设备、设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测试题  姓名:

请参考《食品安全法》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

一、新《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该法号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立法,具体表现为(  )

  1、刑事责任优先

  2、先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再移送司法机关追求刑事责任。

 二、对《食品安全法》第123条规定的6种情形,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没收食品及工具等处罚,并处  万元以上罚款直至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以    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的处罚。

  三、1、某家教园在提供给学生的餐饮中使用了工业盐的行为,

     2、某食品店销售回收发饼的行为,

     3、某集贸市场的冷冻肉经营者经营的一种英文标签的冻肉,且不能提供检疫证明。

     4、某婴幼儿食品经营户经营的一款米粉的食品添加剂超标

     5、某药店销售的保健食品中含有西地那非(一种药品,俗称伟哥)。

     6、某农户使用甲胺磷种植蔬菜。

  以上6种行为哪几种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填写正确的序号       

123条

四、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第124条,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以没收食品,并处  万元以上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五、某食品经营者用糖精钠(一种食品添加剂)加工冬枣,其行为涉嫌构成食品安全法第124条规定的  

六、某学校经营的一款面包经检验出防腐剂超标2.5倍,其行为涉嫌构成食品安全法第124条规定的

六、麦当劳的前供应商某集团对食品原料的保质期进行涂改,其行为涉嫌构成124条规定的

七、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67条的规定,预包装食品的标签还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某正规面条厂为迎合部分消费者喜爱散装面条的购买习惯,在其装面条的蛇皮袋上标签上标注了某师傅面条、电话等字样。其是否违反67条的规定。

八、某学校的小卖部里出售一款叫战斗鸡排名称的食品,问其这是什么食品,经营者回答会大概是辣条之类的食品,请问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合法?

九、某超市出售一款茶籽名称为橄榄调和油的食用油,查其配料表排在第一位的是大豆油,橄榄油排最后,其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

十、某奶粉店出售的一款奶粉的标签上的生产日期采用不干胶贴的形式加贴,是否合法?

十一、某火腿肠的标签上注明的贮存条件是-18度,某经营户将其放置在家用冷柜中进行保存,是否合法?

十二、平江辣干子某厂的食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只有在对着太阳光时才勉强看清楚,请问该标签标注生产日期的行为是否合法?

十三、某学校小卖部从事烧烤火腿肠的经营,其火腿肠的包装上无任何内容,在执法人员的要求下,经营者从仓库里拿出了食品标签,请问是否合法?

十四、某鸭脖店销售的鸭脖的容器上没有任何的标签信息,请问是否合法?

十五、某保健食品声称对治疗心血管病有辅助作用,请问是否合法?

十六、某学校小卖部出售一款面包的检验报告上只有菌落总数,微生物指标2个项目,而其面包标签上配料表中明确表明了使用了食品添加剂,请问这份检验报告是否合法?

十七、我局依法对某学校的面包进行检测,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我局送达检验报告后,小卖部没有停止经营,也没有告诉生产厂家,请问是否合法?

十八、某婴幼儿奶粉店嫌麻烦,不能提供批批检测报告,是否合法?

十九、某婴幼儿奶粉店经营某款进口奶粉的标签采用不干胶的形式进行加贴,不能提供进口检疫证明,店主说是海外代购来的,是否合法?

二十、某超市经营的进口食品没有中文标签,请问是否合法?

二十一、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该食品生产者的       、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除婴幼儿奶粉要求提供批批检测报告,其余商品一年要求提供2次以上具有检测资质检验机构出示的全套指标的      )及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