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羊田镇白羊村(岳阳闽磊)石材加工年精加工20000立方米花岗岩材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17年1月12日,我局拟批准《岳阳闽磊石业工艺有限公司白羊田镇白羊村(岳阳闽磊)石材加工年精加工20000立方米花岗岩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临湘市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0730-3759569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白羊田镇白羊村(岳阳闽磊)石材加工年精加工20000立方米花岗岩材项目 |
建设地点 |
临湘市白羊田镇白羊田村黎家组 |
建设单位 |
岳阳闽磊石业工艺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建于临湘市白羊田镇白羊田村黎家组,项目总投资650万元,总占地面积18000m2,总建筑面积7300m2,生产规模为年精加工20000立方米花岗岩材。主要建设内容为切割车间、磨抛车间、中切车间、包装车间、样品区及成品仓库、荒料堆场及环保设施、配套设施等,主要产品为毛板、石板材、抛光板、异形石材及各型型材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分析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避免雨季施工,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要科学规划,尽量减少土石方的开挖量,做好土石方平衡,对施工渣(弃)土要及时清理、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倾倒。要设置施工车辆专用洗车平台,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外排。项目不设置沥青及混凝土拌合站,建筑材料合理堆存,采取建围档、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防止施工扬尘污染周边环境。合理选取车辆运输时间、路线,采用低噪声设备、先进施工工艺和合适的施工方式;禁止高噪声设备在夜间施工,防止噪声扰民。 2、建设封闭式生产车间;原材料及各类产品分区、规范堆存;石料切割、打磨、抛光、切边倒角、破碎等工序须采取湿法作业;对污泥暂存场及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应采取防雨、防尘措施。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3、全厂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配套建设雨水排水系统及生产废水收集、处理、回用系统,废水排水管道、沉淀池和应急池应采取防渗措施。石材切割工段、磨削和抛光等工段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循环利用率不得低于90%,外排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均回用于周边农作物,不外排。 4、控制生产时间,夜间不得生产。合理布局,对高噪设备源采用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运输物料车辆经过声敏感目标处须采取禁鸣、限速等措施,不得扰民。 5、对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对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建设规范暂存场所,废石料和污泥综合利用。 6、加强火烧板材生产过程中液化气钢瓶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及消防要求进行使用和存储。做好暴雨情况时废水的应急措施,设置事故应急池和事故废水回抽处理系统。 2017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