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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湘市瑞隆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白云石粉、1万吨白云石颗粒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来源: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22-03-30 15:12 浏览次数: 1

 

 

岳临环评[2022]13号

关于临湘市瑞隆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白云石粉、1万吨白云石颗粒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临湘市瑞隆矿业有限公司 :

你单位报送的《年产1万吨白云石粉、1万吨白云石颗粒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白云镇张牌村新牛组凡泰矿业矿区内(东经113 度 24分 48.626 秒,北纬29 度 30分20.300秒),总投资170万元,用地面积5000㎡,主要建设有生产区(白云石粉、白云石颗粒生产线各1条)、原料堆场、仓库及配套的水、电、气、环保工程等。主要原料为白云石矿(主要来源于凡泰矿业);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鄂破机初步破碎-给料-锤破机二次破碎-筛分-白云石颗粒;原料-鄂破机初步破碎-给料-雷蒙机二次破碎-白云石粉。项目已建成,系完善环评手续,我局已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根据项目报告表的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性质、地点、规模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采用先进的设备和工艺,做到清洁生产,切实解决目前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

2、废气污染防治。建设封闭的原辅材料、产品仓库和生产车间,所有物料均须入库分类存放;生产区地面、厂区运输道路应进行硬化;装卸、给料、破碎、筛分、包装等各产尘环节均应设置高效的收尘、除尘装置,采用喷淋降尘的部位应设置固定可旋转的喷洒装置或喷雾设备;运输车辆应进行覆盖,道路应及时清扫和洒水降尘;皮带输送须采取全封闭措施;磨粉、筛分工序应在密闭设备中进行并配备高效的粉尘收集处理设施,粉料采用管道输送;加强车间管理,定期维护保养、检修设备设施,防止粉尘“跑、冒、漏”现象;项目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粉尘均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有组织排放的粉尘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集中排放。

3、水污染防治。全厂实行雨污分流,建设好截(排)水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作物;初期冲刷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使用;设置进出车辆冲洗平台,洗车废水回用;项目不设废水外排口。

4、固体废物管理。认真落实固体废物管理各项要求,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暂存、处置和管理工作,建设规范的固体废物暂存场所。除尘灰、沉淀渣、废包装袋等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日产日清。

5、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音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环境管理。设置环保机构和专职人员,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落实企业监测、排污许可等要求,制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特别要做好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岳阳市临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现场监管。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