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长安桥重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审批号:岳临环评【2021】20号
关于临湘市长安桥重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送的《临湘市长安桥重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长安街道长安中桥(东经113°27′6.254″至113°27′9.290″,北纬29°28′36.056″至29°28′35.560″),总投资39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长安桥进行拆除重建,并配套建设照明、交通、管线、绿化、环保等工程,重建后的长安桥为单跨上承式空腹箱型拱桥,桥长82.80m,桥宽为28.5m。根据项目报告表的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性质、地点、规模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高噪声施工机械应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运营期加强对沿线噪声敏感点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降噪措施。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式,合理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涉水工程采取筑岛围堰施工,产生的泥浆水抽至沉淀池处理,选择枯水期,雨天不作业;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设置施工车辆冲洗平台;长安河侧建设截水沟;洗车废水、施工废水、冲刷雨水等经收集、处理后尽量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不能回用的排入附近城市污水管网;严格施工机械管理,严禁油料泄漏和倾倒废油料,严禁废水、废油、建筑垃圾、物料等排入长安河。建设期加强对长安河水质的监测,运营期加强桥面清洁,减少雨水径流污染。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科学施工;合理设置物料装卸、堆放、拌和等施工场地;严格落实拆除、开挖、清运、回填、平整、堆放、拌料、爆破等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采取运输车辆密闭、优化运输路线、物料覆盖、施工场地及时洒水等抑尘措施;施工区域建设硬质围档,四周布设喷雾降尘装置;不得设沥青搅拌站、混凝土搅拌站。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建筑垃圾、污泥应及时清运,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配套建设拆除平台、防抛网、围档等防治设施,避免建筑垃圾及物料撒落长安河;设置规范的污泥干化场所,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泥浆、钻渣等经收集干化后合理处置,严禁随意堆放、倾倒。
(五)、落实管理措施。设立施工环境监理或环保专人,制订管理制度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和运营期车辆运输管理,严禁危化、漏油等车辆通行,做好雨季及大雨天气施工废水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长安河水生态环境安全。
二、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岳阳市临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现场监管。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