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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湖南省有些地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还不到位,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20-12-02 16:25 浏览次数: 1

临湘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湖南省有些地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还不到位,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湖南省有些地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还不到位,表态多、行动少,部署多、落实少。有些地方整改力度不大,要求不高,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还要依靠领导批示或上级督察督办才能引起重视、得到解决”问题后,我市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并持续推进,整改完成情况如下:

一、临湘市市委、市政府加强了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和统筹规划

临湘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8年、2019年、2020年市委常委(扩大会)会议上对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及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进行了学习,市委、市政府常委会等会议上先后研究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整治、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后产能退出、工业园区排查整治、河湖长工作交办、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省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交办等,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形成了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市领导多次现场督察整改工作,协调推动我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市领导先后85次现场指导督察整改工作,协调推动我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市生态委办公室对有《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有任务的主管市级领导发出了18份提醒函,请求市领导对我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一如既往的关心及支持。为了更好的完成国家、省、市上级交办的整改销号任务,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现场核查的通知》(湘突环改[2020]20号)文件精神,我市生态委组织相关人员在8月至10月对上级交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现场开展了为期共15天的全面核查和抽查,主要核查是否存在虚假整改、污染反弹、监管缺位等问题,正在整改的问题是否达到时限要求,已整改完成的是否达到治理效果。督察组发现的问题上报给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并向有整改销号任务的主体责任单位发出共23份督办通知,有力的推进了整改任务的完成销号。

二、扎实开展整治,全面完成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

1、我市制定了《临湘市矮围网围清理整治长效监管机制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函[2019]1号),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止矮围网围反弹;我市天然水域已禁止投饵投肥,拆除了投饵投肥养殖设备,基本解除承包合同,各级建立了常态化巡查机制,各天然水域水质正在逐步改善。

2、2018年至2019年我市长江经济带2个突出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省环保督察32件信访件、“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8项问题,2019年“回头看”期间我市共收到信访件57件,都已全部办结。2020年我市共受理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件及交办件共18件,现已办结15件,其它3件正在按程序要求进行销号工作。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夏季攻势共6大项问题,目前已按要求完成全部整改,正在办理销号。

3、2020年1-10月份,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 26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度49微克/立方米下降23微克/立方米,下降幅度达46.9%;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 41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度77微克/立方米下降36微克/立方米,下降幅度达46.7%;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较2017年度的80.5%提高19.5个百分点,全市消除重污染天气。2020年1-10月,我市地表水考核四个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无黑臭水体;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以上,出境河流断面稳定达标。

三、规范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考核评价制度

根据《临湘市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暂行办法及考核细则》,现已启动对全市所有镇(街道)、市直和双管单位、工业园区进行综合绩效考评,对相关单位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实施考核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