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夏季攻势”任务清单》的通知
临环委函〔2020〕2号
关于下达《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夏季攻势”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和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0年3月10日下达的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夏季攻势”任务清单,为突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问题以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坚决打赢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开展集中攻坚,进一步解决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及短板问题,特制定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夏季攻势”任务清单。
附件: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夏季攻势”任务清单
临湘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0年3月19日
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夏季攻势”
任务清单
1、完成中央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年度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要求,完成1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3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6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3项“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问题、1项第二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以及3项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任务。同时,完成其他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年度整改任务(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工业园、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编办、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科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粮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完成工业园区水环境问题整治。持续巩固工业园区整治效果,完成工业园区问题整治任务,实现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工业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达标排放,在线监控稳定运行。9月30日前,完成工业园区整治任务(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工业园,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住建局、惠临公司)。
3.完成老旧柴油货车淘汰任务。9月30日前,全市强制淘汰9辆老旧柴油货车,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检测初检合格数占总数比例达到65%以上;12月31日前,全市强制淘汰13辆老旧柴油货车,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检测初检合格数占总数比例达到90%以上;初检不合格的柴油货车在经过维修后尾气排放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实施强制报废,报废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全面完成11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根据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6月30日前,全面完成何洞水库、南山水库、石湾水库、水泉山水库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任务;9月30日前,基本完成东岳水库、沈家冲水库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任务;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团湾水库、粟楠水库、胜龙水库、蒋家冲水库、双塘冲水库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任务,全面完成东岳水库、沈家冲水库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任务。(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科工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5.完成14个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具备条件的村基本建成集中或分散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9月30日前,完成10个村生活污水治理;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市住建局)。
6.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要求,9月30日前,完成新建镇污水处理设施3个;12月31日前,确保全市所有镇、街道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7.完成工业炉窑、重点行业 VOCs综合治理。12月31日前,完成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完成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市科工局)。
附件:
1-1.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020年度整改清单
1-2.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2020年度清单
1-3.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问题2020年度
整改清单
1-4.第二批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020年度整改清单
1-5.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020年度清单
1-6.“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2020年度
整改清单
2.工业园区水环境问题清单
3.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和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清单
4.“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清单
5-1.14个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清单
5-2.临湘市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名单
6.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清单
7-1.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重点项目表
7-2.2020年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表
附件1-1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020年度整改清单
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时限 |
责任单位 |
牵头督导单位 |
1 |
与2013年相比,2016年洞庭湖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从36.4%下降到0,出口断面总磷浓度由0.047毫克/升上升至0.093毫克/升;11个可比断面中5个水质下降,岳阳楼、洞庭湖出口、东洞庭湖、扁山4个断面水质由Ⅲ类恶化至Ⅳ类,南嘴断面水质由Ⅳ类恶化为Ⅴ类,形势不容乐观。 |
按照临湘市《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持续推进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全面完成2020年度整治任务,着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
2020年12月31日 |
“洞庭清波”任务承办单位按职责分工 (市发改局、 生态环境分局、 市住建局、 市城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林业局、 市水利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卫健局、 市自然资源局、 工业园) |
市纪委 |
附件1-2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2020年度整改清单
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时限 |
主体责任单位 |
牵头督导 单位 |
1 |
“回头看”期间,有5件第一轮督察转办案件再次被群众投诉,反映查处不实或整改不到位。(5件重复投诉信访件全部在园区,第8、10(2个)、 13、 20批;信访件编号D430000201811060077 、X430000201811080017 X430000201811080056 、D430000201811110050 、D430000201811180074;投诉的主要内容是临湘市滨江工业园长期有气味,园区污水未有效处理,居民用水受到影响。多次反映相关部门查处的时候,工业园内环保不达标的企业都关闭了,味道小一些,但是过一段时间之后,又反弹了。希望工业园停产,或者组织搬迁。) |
涉及临湘的5件重复信访反映的环境问题解决到位;涉及违法违规问题处理到位;群众合理环境诉求得到回应和解决。 |
12月31日 |
工业园 |
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
2 |
洞庭湖区城市水污染问题比较严重,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普遍滞后,除个别新区外,绝大多数城市仍在使用雨污合流的排水系统,大量超标污水排入河湖。2018年6月和9月湖南省采样监测数据显示,有近四分之一的入河(湖)主要排污口水质超标。 |
到2019年底,完成污水净化中心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20年底,城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 |
12月31日 |
市住建局 市发改局 |
|
3 |
洞庭湖区321个乡镇中,近250个乡镇生活污水直排环境。作为洞庭湖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任务,湖南省定于2018年在洞庭湖区建成2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但实际工作比较滞后华容河沿河6个乡镇均未建成。 |
实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计划;到2020年实现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配套管网基本完善。 |
12月31日 |
市住建局 |
附件1-3
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问题2020年度整改清单
序号 |
问题描述 |
整改措施 |
整改目标及 完成时限 |
主体责任单位 |
牵头督导单位 |
1 |
在抽查中发现,一些保护区范围内存在排涝口、农灌水排口、施工场地等。部分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发现周边管理不规范。 |
1. 组织开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 2. 将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力推进; 3.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个责任人、一抓到底”原则,由生态环境单门制定并落实环境问题整改方案; 4.每月调度“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进展情况,采取现场督导、抽查排查、通报督办等形式强化监督措施; 5.加强信息公开,通过媒体定期通报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效; 6.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
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11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任务。 |
生态环境分局 |
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
2 |
加强规划布局,同步建设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保障污水处理厂建成一个正常运行一个,避免污水处理厂吃不饱。 |
1.加强污水管网和污水设施建设。落实规划布局,管网和设施同步建设,重点加强县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资金投入,确保建成一个就能正常运行一个; 2.持续开展工业集聚区规范化整治专项行动,推进工业集聚区建立水环境管理档案,实现“一园一档”,2020年底前,园区污水管网实现全覆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
实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计划;到2020年实现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配套管网基本完善。园区污水管网实现全覆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
市住建局 工业园按职责分工 |
生态环境分局 |
3 |
湖南是有色金属之乡,多年来矿山开采和化工治炼为主,已经形成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和隐患较多,一些重点区域采矿裸露作业面的地表水、矿井水污染点多面广,持续时间长,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对其它生物也有很大毒害。 |
1.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加大涉重金属企业治污设施升级与清洁生产改造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放与偷排漏排,规范企业无组织排放与无组织堆存堆放固体废物、物料,稳步推进重金属减排。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集中的县市区,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到2020年,全省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 2.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矿山问题和尾矿库问题纳入“2019年夏季攻势”,开展尾矿库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方案编制工作。2019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果。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尾矿库整治工作,消除重大环境隐患; 3.分阶段、分区域、按类别解决历史遗留污染问题,对关闭矿山,加快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及矿井涌水整治; 4.加强重点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湖南省湘江流域和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方案(2018-2020年)》。 |
加强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到2020年,基本完成5个尾矿库整治和重点工矿区生态保护工作。 |
生态环境分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林业局 |
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
附件1-4
第二批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020年度整改清单
序号 |
主要问题 |
整改要求或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主体 责任单位 |
监督 责任单位 |
1 |
临湘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雨污分流不到位,坝体渗滤液渗漏现象严重。 |
一是对库尾易积水坑进行处理。二是在坝前建设渗沥液盲沟、井及自动抽排系统。三是在一、二级坝之间覆盖垃圾坡面防渗膜。四是加宽一、二级坝两侧排洪沟,以满足排洪量要求。五是在二级坝顶设置防飞散网,拦截飘散物。六是在现有垃圾堆体表面设置渗滤液水平及垂直导排盲沟,实现库区渗滤液有组织导排收集。七是增加钢板路基箱作为临时作业道路,提升作业面变换效率,减少垃圾作业面裸露时间和裸露面积。八是在库尾锚固平台上分设雨水收集沟,主动导排雨水,避免坡面雨水灌入库区。 |
11月30日 |
市城管局 |
生态环境分局 |
附件1-5
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020年度整改清单
序号 |
问题描述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主体责任 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岳阳市畜禽养殖治污设施普遍简陋,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已划定的禁养区内仍有规模化养殖场和大量的养殖专业户在从事养殖生产。 |
2018年12月20日前全面清理取缔禁养区内的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加强畜禽养殖企业(专业户)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到2020年,湖区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5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达到100%)。 |
2020年底 |
市农业农村局 |
生态环境分局 |
2 |
国家审计署指出“洞庭湖水质总体恶化,总磷超过湖库III类水标准(0.05mg/L),工业污染方面,每年排入洞庭湖的工业废水超过2亿吨,企业仍有偷排偷放、超标排放,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抽样达标率仅为6.67%,过去10年间,湖区湿地面积减少24万亩,呈破碎化趋势,动植物生存环境遭到破坏,扬子鳄、白鳍豚等野生种群基本灭绝,中华鲟、江豚等物种濒临灭绝。农业面源污染方面,农药施用量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0%,2016年区域内年生猪出栏约2000万头,约35%生猪养殖场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生活污染方面:乡镇污水处理厂未全覆盖;生活污水直排外环境,对水环境造成污染,截至2017年底,洞庭湖区域存在村镇黑臭水体1252条,其中重度黑臭水体577条,部分重污染行业企业距离长江或主要支流距离较近,岳阳有15家化工企业、4家农药企业、4家造纸企业离长江或主要支流距离小于1公里。” |
按省政府《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湘政办发〔2017〕83号)、岳阳市政府《岳阳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岳政办发〔2018〕4号) 和临湘市《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执行,与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同类问题同步整改,落实同样的责任主体、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执行一样的整改标准和时限。 |
2020年底 |
市发改局 |
生态环境分局 市水利局 市卫健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住建局 市城管局 工业园 市科工局 |
3 |
内湖污染问题依旧突出。2017年岳阳市有常规水质监测数据的10个内湖中,有8个为Ⅳ类及以下水质,优良率仅为20%。市城区范围内各内湖水质呈现富营养化甚至演变为黑臭水体。城区外湖泊多数外包进行水产养殖,水质恶化严重,大部分湖泊为Ⅳ类水质,部分甚至为Ⅴ类或劣Ⅴ类水质。督察组在现场检查时仍发现,类似岳阳县大明湖、小明湖等内湖仍未收回天然水域经营权,汨罗市内夹湖有600亩珍珠养殖尚未退养。 |
全面整治环境污染,改善内湖水质,按期实现水质达标,逐步恢复湖泊生态环境 |
2020年底 |
市农业农村局 市城管局 市住建局 市水利局 |
生态环境分局 市发改局 |
4 |
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速度不快。 |
2020年底前完成5个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管网配套基本完善。 |
2020年底 |
市住建局 |
生态环境分局 市发改局 |
5 |
养殖企业普遍存在污染处理设施不完善甚至缺失的问题。 |
完善养殖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全面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2018年底前大型规模养殖场达到100%),实现养殖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
2020年底 |
市农业农村局 |
生态环境分局 |
6 |
近年来岳阳市生态环境监管任务不断加重,而相应的监管人员和监管能力建设不相适应。一是人员编制紧张,编制严重不足,不能适应艰巨繁重的任务要求。二是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后,执法车辆编制少,车辆老旧,影响执法效率。 |
根据改革调整后的生态环境部门职能职责,调整完善人员结构编制员额,增加和更新执法车辆,提高环境执法效率和监管能力 |
2019年3月底 |
市编办 |
生态环境分局 |
附件1-6 “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2020年度整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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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问题描述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主体责任 单 位 |
监管责任单位 |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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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存在“三光”现象。市直单位、县市区政府“光开会、光指示、光发文”,上级制定的方案、规定、措施等没有全面落实到位,在城区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监管、全市秸秆及垃圾焚烧上,一线责任人责任压实不够、执行不力,责任心不强;对渣土运输、道路扬尘防治疏于监管,措施流于形式,制度挂在墙上。 |
1.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健全监管制度。 2.要按照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明确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倒排工期,跟踪问效,逐一销号。 3.健全临湘市蓝天保卫战督查督办和考核问责机制,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
2020年6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 |
各镇(街道) 生态环境分局 市住建局 市城管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业农村局 |
生态环境分局 |
市住建局 市城管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业农村局 |
2 |
大气污染防治现场监督管理存在“三空”现象。职责划分有“空白地带”,在施工场地监管、道路提质改造、管网施工、建筑垃圾倾倒堆放、城郊生活垃圾焚烧、城港新区等园区行政区域施工扬尘管理等方面,存在管理边界不清问题。现场检查有“空白时期”,监管手段弱,监管频次少,长时间疏于对企业的现场管理。企业执行有“空白行为”,操作人员环保意识不强,人员形同虚设,治污设施闲置不用,设备形同摆设。 |
1.进一步厘清施工场地监管、道路提质改造、管网施工、建筑垃圾倾倒堆放、城郊生活垃圾焚烧、城陵矶新港区等园区行政区域施工扬尘管理等领域的监管职责,划清管理边界,确定责任清单。 2.加密现场监管频次,创新监管手段,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现场检查。 3.督促企业加强员工环保意识培训,规范操作。依法从重查处治污设施闲置等违法行为,以严格执法督促企业守法。 |
2020年6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 |
各镇(街道) 工业园 市城管局 市住建局 |
生态环境分局 |
市城管局 市住建局 |
3 |
空气环境质量同比下降明显。2019年1-10月,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2.5%;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2.3%;综合指数4.22,位居全省倒数第四位,同比上升7.9%,改善幅度全省倒排第三名。 |
1.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细化责任清单,健全大气污染防治齐抓共管机制。 2.组织工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应急、公安、住建、城管、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针对VOCs无组织排放,扬尘污染,机动车、船污染,黑加油站点,秸秆、垃圾露天焚烧,餐饮油烟污染等开展专项执法。 3.加强空气质量监测能力、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开展污染成因和来源解析,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会商、预警、联动、效果评估以及评估结果运用等机制,落实城市源排放清单动态更新和应急减排清单工作。 |
2020年6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 |
工业园 市科工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公安局 市住建局 市城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粮食局 |
生态环境分局 |
市科工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公安局 市住建局 市城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粮食局 |
4 |
建筑施工场地没有达到六个“100%”的要求。 |
1.开展城市建成区、规划区内建设施工场地进行排查整治,规范提升施工场地环保管理水平,依法查处一批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的违法施工企业。 2.健全建设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督办,将落实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的情况纳入施工企业和业主单位的诚信评价管理范畴。 |
2020年6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 |
市住建局 |
市住建局 |
生态环境分局 |
5 |
渣土运输、道路扬尘管控不力,扬尘污染严重。 |
1.对渣土运输线路、市政道路、交通干线扬尘管控情况进行排查整治,规范提升扬尘管控管理水平,依法查处一批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违法渣土运输企业和运输业主。 3.健全道路扬尘管控、渣土运输扬尘防治长效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督办,将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情况纳入运输企业(车主)和业主单位的资质管理范畴。 |
2020年6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 |
市城管局 市交通运输局 |
市城管局 市交通运输局 |
生态环境分局 |
6 |
秸秆、垃圾焚烧情况依然存在。2019年1-10月卫星图片共发现岳阳市火点157个;督察组通过无人机升空排查发现华容县、君山区均有多处焚烧秸秆明火发生,岳阳楼区城郊有多处焚烧垃圾明火发生。 |
1.开展秸秆、垃圾禁烧宣传教育和排查整治行动,进村入户宣讲禁烧政策和要求。 2.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合理布置秸秆处置、垃圾中转设施,确保秸秆、垃圾禁烧后能妥善处置。 3.健全秸秆、垃圾禁烧巡查监管机制,落实镇(街道)监管,村组(社区)巡查管理制度,确保禁烧工作落实到位,不留死角。 |
2020年6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 |
各镇(街道) 市农业农村局 市城管局 |
市农业农村局(秸秆) |
生态环境分局 |
市城管局 (垃圾) |
||||||
7 |
餐饮油烟治理“只装不管”。 |
1.开展专项行动。对餐饮企业(门店)、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治理开展专项整治,落实油烟污染治理措施。 2.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对油烟治理设施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油烟直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
2020年6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 |
相关镇(街道) 市城管局 |
市城管局 |
生态环境分局 |
8 |
工业污染企业现场监管有漏洞,设备运行不正常。 |
1.对涉气“散乱污”企业及集群进行清理整治,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VOCs治理。 2.严查超标排污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惩处,并建立诚信档案。 3.联合公安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闲置(停用)污染防治设施行为,形成震慑。 |
2020年6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 |
相关镇(街道) 工业园 市科工局 |
市科工局 (“散乱污”企业整治)、 生态环境分局(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
市公安局 |
9 |
涉气污染企业治污有待进一步的加强。如临湘市滨江工业园岳阳市宇恒化工有限公司VOCS尾气处理方案仍未论证确定,湖南比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VOCS尾气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缓慢。 |
1.督促宇恒化工、比德生化尽快完成VOCs治理工程尽快完工投入使用,发挥治理效能。 2.对纳入VOCs治理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严格按照治理计划要求的整改时限、技术路线执行,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治理任务。 3.加强VOCs排放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运行好治理设施,发挥VOCs减排治理效能。 |
2020年6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 |
相关镇(街道) 工业园 市科工局 |
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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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5000吨/年规模以上汽油的加油站未安装在线监控。 |
1.开展全市5000吨/年规模以上汽油的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和在线监控安装情况摸底,建立问题台帐和油气回收及在线监控安装工作计划。 2.督促现有5000吨/年规模以上汽油的加油站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及在线监控安装。 3.5000吨/年规模以上汽油的新建加油站必须同步建设油气回收装置及安装在线监控;鼓励5000吨/年规模以下汽油的新建加油站同步建设油气回收装置及安装在线监控。 |
2020年11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 |
市商务粮食局 |
市商务粮食局 |
生态环境分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应急管理局 |
11 |
船舶排放治理尚未开展。 |
1.开展全市在籍船舶和水上加油站(加油船)污染防治设施和油品情况摸底,建立问题台帐和治理工作计划。 2.督促老旧船舶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淘汰或污染防治设施改造;新船舶必须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方可登记注册。 3.加强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水上加油站(加油船)清洁油品供应,严厉打击船舶使用不合格、高污染燃油。 |
2020年11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交通运输局 工业园 |
市商务粮食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应急管理局 |
12 |
企业治污设施老旧、污染防治能力不足,难以稳定达标排放。 |
1.督促企业开展治污能力和效果评估,科学、合理制订规范管理或提质改造的技术方案并实施。 2.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和监测,监督企业守法经营达标排放,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督促整改到位。 3.加强企业达标排放监督检查,严查超标排污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惩处,并建立诚信档案。 |
2020年6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 |
生态环境分局 工业园 |
生态环境分局 |
|
13 |
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工作落实不力。岳阳市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之间协作机制不畅,成品油行业监管缺失,黑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屡禁不止,证照不全的加油站点长期存在,不合格油品充斥市场、扰乱秩序,加剧了空气污染, |
1.由市成品油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 2.加强联合执法,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粮食局配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船),查扣不合格油品、抓捕涉案人员,拆除违法加油设备、强制报废违法加油车、船。 3.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黑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船)违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露头就打,深挖利益链条和保护伞关系网,对触犯刑法的涉案人员依法从重处理、打伞破网,绝不姑息。 |
2020年6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 |
市商务粮食局 |
市商务粮食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应急管理局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商务粮食局 |
附件2
工业园区水环境问题清单
开发区名称 |
存在的问题 |
整治时限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儒溪工业园 |
雨水管网建设滞后,个别地方存在堵塞。 |
9月30日 |
工业园 生态环境分局 |
市发改局 市住建局 惠临公司 |
附件3
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和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清单
9月30日前 |
12月31日前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强制淘汰老旧柴油货车数量9辆,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检测初检合格数占总数比例达到65%以上。 |
强制淘汰老旧柴油货车数量13辆,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检测初检合格数占总数比例达到90%以上;初检不合格的柴油货车在经过维修后尾气排放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实施强制报废。 |
市公安局 生态环境分局 按职责分工 |
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附件4
“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清单
序号 |
县市区 |
水源地名称 |
类型 |
保护区类型 |
问题类型 |
问题具体情况 |
是否历史遗留问题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临湘市 |
白羊田镇南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地表水 |
一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5户原住居民,生活废水未收集处理 |
是 |
2020年6月30日 |
生态环境 分局 |
市科工局 市住建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 市农业农村局 |
2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130户原住居民,生活废水未收集处理 |
是 |
||||||
3 |
临湘市 |
长塘镇何洞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地表水 |
一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160户原住居民,生活废水未收集处理 |
是 |
|||
4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5户原住居民,生活废水未收集处理 |
是 |
||||||
5 |
临湘市 |
詹桥镇水泉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地表水 |
一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公益堂1座,生活废水未收集处理 |
是 |
|||
6 |
临湘市 |
桃林镇石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地表水 |
一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5户原住居民,生活废水未收集处理 |
是 |
|||
7 |
临湘市 |
聂市镇东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地表水地表水 |
一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22户原住居民,生活废水未收集处理 |
是 |
2020年9月30日 |
||
8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63户生活污染,生活废水未收集处理 |
是 |
||||||
9 |
临湘市 |
长安街道办事处沈家冲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地表水 |
一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10户原住居民,生活废水未收集处理 |
是 |
|||
10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54户生活污染,生活废水未收集处理 |
是 |
备注:1、此清单所列任务要求在2020年9月30日前基本完成整治,其中重点难点问题于12月31日前完成整治。
附件5-1
14个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清单
9月30日前应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数量(个) |
全年应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数量(个) |
治理内容 |
主体责任单位 |
市直监督单位 |
10 |
14 |
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工程与生态相结合、治理与利用相结合的处理方式完成农村污水治理 |
市农业农村局 |
生态环境分局 市住建局 |
附件5-2
临湘市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名单
序号 |
镇(街道) |
村(社区) |
完成时间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五里街道办事处 |
新球社区 |
9月30日 |
市农业农村局 |
生态环境分局 市住建局 |
2 |
长安街道办事处 |
荆竹山村 |
9月30日 |
||
3 |
云湖街道办事处 |
石咀社区 |
9月30日 |
||
4 |
黄盖镇 |
广坪村 |
9月30日 |
||
5 |
江南镇 |
牛湖村 |
9月30日 |
||
6 |
江南镇 |
盛塘村 |
9月30日 |
||
7 |
羊楼司镇 |
龙窖山村 |
9月30日 |
||
8 |
桃林镇 |
畈上村 |
9月30日 |
||
9 |
长塘镇 |
石田村 |
9月30日 |
||
10 |
白羊田镇 |
八百村 |
9月30日 |
||
11 |
坦渡镇 |
万峰村 |
12月31日 |
||
12 |
聂市镇 |
官田村 |
12月31日 |
||
13 |
忠防镇 |
响山村 |
12月31日 |
||
14 |
詹桥镇 |
分水村 |
12月31日 |
附件6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
乡镇名称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聂市镇 |
9月30日 |
市住建局 |
生态环境分局 |
2 |
詹桥镇 |
9月30日 |
||
3 |
黄盖镇 |
9月30日 |
||
4 |
白羊田镇 |
12月31日 |
||
5 |
坦渡镇 |
12月31日 |
附件7-1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重点项目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湖南安佑饲料有限公司 |
12月31日前 |
生态环境分局 |
市科工局 |
2 |
九源岳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3 |
临湘海星泡花碱有限公司 |
|||
4 |
临湘市裕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5 |
岳阳市通衢兴路公司 |
|||
6 |
岳阳湘达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
7 |
湖南康大生物药品有限责任公司 |
|||
8 |
临湘市金江塑业有限公司 |
|||
9 |
临湘市骏达沥青搅拌有限公司 |
|||
10 |
临湘市鹏程化工有限公司 |
|||
11 |
临湘市五鑫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
|||
12 |
岳阳神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13 |
岳阳市科迪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
|||
14 |
岳阳市宇恒化工有限公司 |
|||
15 |
湖南省湘申包装有限公司 |
|||
16 |
临湘湘岳矿业有限公司 |
|||
17 |
临湘市木溢家具有限公司 |
|||
18 |
湖南比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附件 7-2.
2020年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临湘市如斯页岩砖厂 |
2020年12月31日前 |
生态环境 分局 |
市科工局 |